【招标公告】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汤池田园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补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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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汤池田园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汤池田园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ANNGZ50068
各投标人: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汤池田园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5ANNGZ50068)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告: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中“(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进行相应声明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备注: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变更为:“(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进行相应声明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备注: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 2.2.2(2)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中:“(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变更为:“(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玉泉路1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14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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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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