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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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整体转让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整体转让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项目附件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项目附件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项目附件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5AH1002294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项目名称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19.700872 |
| 挂牌日期 | 2025-11-28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11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标的详细信息参见《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处置皖D25156等12辆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德盈评字报(2025)第0924001号】。 |
标的资产信息
| 机动车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详见《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整体转让项目车辆明细表》 |
| 车架号 | 详见《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整体转让项目车辆明细表》 |
| 原车牌号码 | 详见《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整体转让项目车辆明细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28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勘察时间 | 2025年12月9日上午9时 |
| 勘察地点 | 淮南市大通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的车辆的状况、排放标准及过户、使用等相关政策,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和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且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标的资产时,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受让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不得代办、代交保证金及后续价款等费用;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值为准; 4、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证件、更换牌号、车辆发票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除交强险以外的保险不随车过户;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原车牌号为皖B33D73、皖DKN622、皖BJ0392、皖BF0129、皖BF2600、皖BWG707、皖B93239、皖D25156、皖D93057、皖BWG779车辆交强险均已到期;涉及的原车牌号为皖B16166交强险到期时间为2026年4月,皖BM3169交强险到期时间为2026年2月;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原车牌号为皖B33D73、皖BF0129、皖BF2600、皖BJ0392、皖BWG707、皖DKN622、皖 D93057、皖 D25156、皖B93239车辆年检均已到期;涉及的原车牌号为皖B16166年检到期时间为2026年5月,皖BM3169年检到期时间为2026年2月,皖BW779年检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 7、转让方特别提示: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原车牌号为皖DKN622车辆目前无法行驶,车况较差,受让方受让后须自行承担相应的维修、拖运等费用以及风险、损失等,不得提出异议; 8、转让标的过户过程如涉及有违章未处理,由受让方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如标的过户时,交强险日期已到期,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并办理补缴相关费用。如标的处于脱审、无保险、无登记证时,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相关费用标准请咨询车管部门,标的过户办理完毕后向受让方移交车辆; 9、转让标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责任,标的交接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10、本次标的转让不含车牌号,转让成功的标的办理过户时,受让方必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11、受让方不得要求转让方在协助其办理过户时将转让标的车辆过户给第三方,否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转让方应支付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3、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提前联系现场勘查人员,向转让方申请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联系人:徐玉珍,联系电话:13855448811。 统一现场勘查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9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在2025年12月8日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勘查。)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受让申请材料:(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手印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3、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a、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 b、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且《竞价结果通知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屯支行;账号:14755000000164706)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最终成交转让价款的20%。 c、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产权交易费用; d、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受让方付清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e、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交易费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让车辆提车、过户手续,并向转让方提交受让车辆过户凭证等相关凭证,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提供的车辆过户凭证等相关凭证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f、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法律责任,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用于支付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产权交易费用,剩余款项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 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自觉遵守转让方内部关于废旧物资处置回收商管理要求,如意向受让方出现相关违约情形的,转让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禁止在一年期限内参与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等措施,转让方内部具体管理要求,意向受让方可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向转让方咨询、了解。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4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200725539548K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 | 周涛 |
| 注册资本(万元) | 388626.1065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台车辆整体转让项目车辆明细表》.pdf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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