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服务项目(第二批)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服务项目(第二批)中标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服务项目(第二批)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萧县支行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服务项目(第二批)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ZXX2025121901
二、项目名称: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服务项目(第二批)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3.2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六、评审专家名单:郭琦(组长)、李程妮、杨凤丽、高凤华、许红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20000元,由入围供应商共同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海润凤鸣园,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住建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萧县龙城镇龙凤大道东段南侧
联系方式:0557-2230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凤鸣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57-2230698、***
一、项目编号:FZXX2025121901
二、项目名称: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服务项目(第二批)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1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萧县支行 | 萧县龙城镇龙霄路4号 | 第1部分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 萧县龙城镇淮海路东路7号 | 第2部分 |
| 3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淮海东洛与公园路交叉口融翔江山府83#105-109铺 | 第3部分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 萧县龙城镇淮海路中段北侧 | 第4部分 |
| 5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 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龙凤大道99号安粮中央花园B52幢 | 第5部分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3.2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入围费率 |
| 1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萧县支行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第1部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55%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第2部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55% |
| 3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第3部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75%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第4部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55% |
| 5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存放)第5部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77% |
六、评审专家名单:郭琦(组长)、李程妮、杨凤丽、高凤华、许红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20000元,由入围供应商共同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海润凤鸣园,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住建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萧县龙城镇龙凤大道东段南侧
联系方式:0557-2230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凤鸣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57-223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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