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马鞍山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参与经营主体的公告
【招标信用】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马鞍山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参与经营主体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马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2026年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现就征集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经营主体及商品清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享受补贴商品及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补贴产品必须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完成商品信息备案,具备规范的商品条码及序列号(S/N码)。
参与经营主体报备参与补贴商品信息请登录http://120.49.69.176:5600网址填报,经营主体通过报名审核后,方可以使用消费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报名系统填报的邮箱作为登录账号登录,并报送商品条码、备案价格等信息,报备注意事项见商品报名系统内文件。
二、报名条件
参加活动的经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马鞍山市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适用补贴产品销售,自愿参与本次政策活动。
(二)参加家电类活动的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并确保回收的旧家电合法合规处理。
(三)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有专门人员负责并能够独立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资格核销等工作。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有规范使用的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市场监管、税务系统等有不良记录且没有信用修复的,或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补贴政策。
(六)具有接受消费者政策咨询、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退换货、投诉纠纷处理等综合服务能力,能够跟踪追溯付款交易后续的服务过程,能够配合解决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等问题。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门店照片(门头、店内景照片)。
2.202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和2025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品牌生产商户销售授权证明材料。
4.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证明材料。
5.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参与活动主体与物流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等证明材料(要在合同有效期内)。
6.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参与活动主体与旧家电、数码回收企业协议,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协议、拆解企业拆解资质等。
7.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提供近两年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有过行政处罚但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可打印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个体工商户提供近两年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路径:信用安徽首页-服务大厅-信用报告服务)。
8.承诺书(见报名系统内文件)。
9.报名系统上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可登录https://smbp.unionpay.com/mcsmsPCGui/activePage?actId=a878c4df46f9428287d68387a9474878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登录后选择马鞍山市,如登录异常,可尝试切换不同浏览器重新登录)。
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的流程,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服务好的经营主体参与。参与经营主体和商品清单分批次审核确定,进入安徽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六、参与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报送的商品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参加补贴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补贴商品属于新品的,备案价格不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做好商品销售价格承诺和公示。
(二)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不得虚构订单、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低价高开、拆分发票等,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App账号或其他个人信息,不得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三)活动期间,所有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须严格遵守定价规范,禁止以任何形式抬高商品销售价格。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不得为消费者获取补贴资格设置额外门槛,并应杜绝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交易、与他人串通提供不实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若涉嫌违法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政策执行期内,入选企业需向消费者出具真实、有效的发票,作为享受补贴优惠的前提。若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则相关服务须在2026年年度内全部完成。
(五)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政策执行,协助完成审计、宣传等相关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经营原则,确保商品与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涨价或为消费者申领补贴增设障碍。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积极处理与补贴活动相关的投诉与纠纷,坚决抵制套取补贴及现金的行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承担责任。
(六)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商品应按品类单独支付和开票,做到“一件商品、一个订单、一次支付、一张发票”,确保补贴活动的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以及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保持一致。因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亦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若退货时补贴资金已拨付,须及时将对应补贴资金退还至政府。
七、咨询电话
1.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含山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4310087;
和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5329210;
当涂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6735905;
花山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8880613;
雨山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2366951;
博望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555-6776924;
市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0555-8323771;
慈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0555-3507987;
郑蒲港新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0555-5580310;
2.马鞍山市商务局:0555-835571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马鞍山市商务局所有。
一、享受补贴商品及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补贴产品必须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完成商品信息备案,具备规范的商品条码及序列号(S/N码)。
参与经营主体报备参与补贴商品信息请登录http://120.49.69.176:5600网址填报,经营主体通过报名审核后,方可以使用消费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报名系统填报的邮箱作为登录账号登录,并报送商品条码、备案价格等信息,报备注意事项见商品报名系统内文件。
二、报名条件
参加活动的经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马鞍山市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适用补贴产品销售,自愿参与本次政策活动。
(二)参加家电类活动的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并确保回收的旧家电合法合规处理。
(三)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有专门人员负责并能够独立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资格核销等工作。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有规范使用的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市场监管、税务系统等有不良记录且没有信用修复的,或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补贴政策。
(六)具有接受消费者政策咨询、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退换货、投诉纠纷处理等综合服务能力,能够跟踪追溯付款交易后续的服务过程,能够配合解决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等问题。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门店照片(门头、店内景照片)。
2.202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和2025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品牌生产商户销售授权证明材料。
4.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证明材料。
5.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参与活动主体与物流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等证明材料(要在合同有效期内)。
6.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参与活动主体与旧家电、数码回收企业协议,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协议、拆解企业拆解资质等。
7.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提供近两年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有过行政处罚但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可打印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个体工商户提供近两年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路径:信用安徽首页-服务大厅-信用报告服务)。
8.承诺书(见报名系统内文件)。
9.报名系统上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可登录https://smbp.unionpay.com/mcsmsPCGui/activePage?actId=a878c4df46f9428287d68387a9474878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登录后选择马鞍山市,如登录异常,可尝试切换不同浏览器重新登录)。
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的流程,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服务好的经营主体参与。参与经营主体和商品清单分批次审核确定,进入安徽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六、参与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报送的商品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参加补贴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补贴商品属于新品的,备案价格不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做好商品销售价格承诺和公示。
(二)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不得虚构订单、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低价高开、拆分发票等,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App账号或其他个人信息,不得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三)活动期间,所有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须严格遵守定价规范,禁止以任何形式抬高商品销售价格。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不得为消费者获取补贴资格设置额外门槛,并应杜绝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交易、与他人串通提供不实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若涉嫌违法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政策执行期内,入选企业需向消费者出具真实、有效的发票,作为享受补贴优惠的前提。若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则相关服务须在2026年年度内全部完成。
(五)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政策执行,协助完成审计、宣传等相关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经营原则,确保商品与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涨价或为消费者申领补贴增设障碍。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积极处理与补贴活动相关的投诉与纠纷,坚决抵制套取补贴及现金的行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承担责任。
(六)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商品应按品类单独支付和开票,做到“一件商品、一个订单、一次支付、一张发票”,确保补贴活动的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以及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保持一致。因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亦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若退货时补贴资金已拨付,须及时将对应补贴资金退还至政府。
七、咨询电话
1.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含山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4310087;
和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5329210;
当涂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6735905;
花山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8880613;
雨山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555-2366951;
博望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555-6776924;
市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0555-8323771;
慈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0555-3507987;
郑蒲港新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0555-5580310;
2.马鞍山市商务局:0555-835571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马鞍山市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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