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孙村镇水系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宣城市 发布日期:202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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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宣城市 采购单位 旌德县孙村镇人民政府、旌德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孙村镇水系整治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徽汇山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名称:旌德县孙村镇人民政府、旌德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孙村镇玉溪、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新桥路22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南香江金郡(东区)12幢4-9室 项目名称 孙村镇水系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JDX-GC-GK-2026001 开标时间 2026年2月6日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汇山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8幢1008-1010号 投标报价:***.11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0分 项目负责人:刘伟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5167091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易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北路202号 投标报价:12603141.36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0分 项目负责人:吴文东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189464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鸿之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古河镇滁州北路文化站103室 投标报价:12603222.28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0分 项目负责人:孙创业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4240419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广德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2、安徽杰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3、安徽海川建筑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9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电话1735631184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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