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格玉小学、屏山路小学、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

所属地区:安徽合肥市 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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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合肥市 采购单位 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格玉小学、屏山路小学、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格玉小学、屏山路小学、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格玉小学、屏山路小学、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格玉小学项目立项的批复 合发改社会[2024]482号;关于合肥市屏山路小学项目立项的复函 发改字[2023]179号;关于合肥市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项目立项的复函 发改字[2024]163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格玉小学、屏山路小学、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HABBZ01707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HABBZ01707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格玉小学检测项目,该项目选址位于格尔木路与玉龙路交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约45.2亩。总建筑面积约29653.71㎡。计划办学规模为 45 班2025人。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配套用房、地下室等主体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配套室外运动场地、电气、给排水、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合肥市屏山路小学检测项目,本项目位于包河区常青街道屏山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北角土地约45亩,建筑面积约24900m²。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主要建筑内容:新建2栋综合教学楼、1栋实验楼、1栋图书室及文化类功能用房、1栋综合楼、地库及设备用房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附属、供配电、智能化等工程。合肥市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项目检测项目,本项目位于合肥市葛大店路与目连路交口东南角,拟将办学规模增加至42班,扩建后总土地面积约49.2亩,总建筑面积约33318.84㎡(新建建筑面积约23620.73㎡)。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主要建设内容:改建综合实验楼,新建综合行政楼,食堂及风雨操场等。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63400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实体移交完成止。其中单个项目施工阶段服务期均为: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格玉小学、屏山路小学、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除验收移交所需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以外,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工程检测、装配式预制构件检测、室外运动场材料及室内环境检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84.7451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检测费总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不予认可)。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电子交易服务费用:每套人民币40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中国视界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中共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中国视界
    电 话:0551-6335537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格玉小学、屏山路小学、葛大店小学北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
户名: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22301791015100000202625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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