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天长市2026年Y091官尖路芦龙至汴桥段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滁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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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滁州市 采购单位 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长市2026年Y091官尖路芦龙至汴桥段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皖东天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天长市2026年Y091官尖路芦龙至汴桥段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长市2026年Y091官尖路芦龙至汴桥段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天长市2026年Y091官尖路芦龙至汴桥段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2-001
招标人
名称
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天长市天康大道135号
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炳辉中路天弘御景公寓楼6楼西侧
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2月26日8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天长市千秋公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滁州市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贰仟伍佰玖拾贰万柒仟伍佰玖拾壹元整
(小写:***.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房辰俊
技术负责人:景昌盛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2342021202186826
技术负责人:9342024000601089107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1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目标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中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江苏华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贰仟伍佰陆拾贰万陆仟玖佰叁拾陆元叁角捌分
(小写:25626936.38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时文义
技术负责人:许决兵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2342018201903512
技术负责人:2008079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目标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价(元)
贰仟陆佰伍拾陆万伍仟肆佰玖拾叁元叁角玖分
(小写:26565493.39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肖峰
技术负责人:何洪学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2342018201897150
技术负责人:9342024000601082928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高于1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目标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需公示)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皖东天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不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
(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滁公管【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下限的50%执行,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 19400 元,专家评审费 394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或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135号或天长市炳辉中路天弘御景公寓楼6楼西侧,联系人:******,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0550-2392322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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