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G237苏皖省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K10+509.5-K19+236.5)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G237苏皖省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K10+509.5-K19+236.5)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砀山县金鼎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237苏皖省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K10+509.5-K19+236.5)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G237苏皖省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K10+509.5-K19+236.5)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G237苏皖省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K10+509.5-K19+236.5)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G237苏皖省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K10+509.5-K19+236.5)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标段)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601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金鼎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朝阳社区旭日路桃源居二期6#商业50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砀山县汇景雅苑南门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永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明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9999(集中办公区) | 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88号附6号 | 合肥市蜀山区印象西湖花园2幢1017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元) | ***.35 | 10570300.21 | 10581282.50 | ||
| 工期(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汪浩 | 梅丹 | 陈兰兰 |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粤144202120221532 | 川2512016201718561 | 皖2342021202110139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7.56 | 96.87 | 96.86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3日 | ||||
| 招标代理费 | 27241.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道北东路2403号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2278053 | ||||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