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徽省儿童医院电动子宫切除器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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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儿童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儿童医院深圳路院区招标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儿童医院电动子宫切除器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合肥医帮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评标结果
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中标单位名称: 合肥医帮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人民币***元(大写:壹万陆仟玖佰元整)
公告期限: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4日
项目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儿童医院提出。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儿童医院深圳路院区(合肥市肥西县杭埠河与青龙潭路交汇处东北角)行政办公楼8楼802室
医院纪委监督电话:0551-63296026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分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
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委派专人凭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儿童医院深圳路院区招标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示。
安徽省儿童医院
2026年3月11日
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中标单位名称: 合肥医帮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人民币***元(大写:壹万陆仟玖佰元整)
公告期限: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4日
项目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儿童医院提出。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儿童医院深圳路院区(合肥市肥西县杭埠河与青龙潭路交汇处东北角)行政办公楼8楼802室
医院纪委监督电话:0551-63296026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分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
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委派专人凭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儿童医院深圳路院区招标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示。
安徽省儿童医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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