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镜湖区欧亚达西侧地块(2502号地块)住宅(1-3#楼)装修及景观方案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镜湖区欧亚达西侧地块(2502号地块)住宅(1-3#楼)装修及景观方案设计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镜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前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镜湖区欧亚达西侧地块(2502号地块)住宅(1-3#楼)装修及景观方案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州域道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南京彦邦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AHQJ-2026-CGFW-0323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欧亚达西侧地块(2502号地块)住宅(1-3#楼)装修及景观方案设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域道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南京彦邦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自编8栋自编D-01号(牵头单位)、南京市秦淮区惠康路99号保利中心
中标价:***.00元
四、专家评审名单:陈磊、史慧强、伍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480.00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业绩:
(一)肇庆市保利云禧项目3—4栋及23—27栋园林设计
(二)福州云启公馆项目景观设计
(三)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湖项目二期园林景观设计
(四)家园和项目二期住宅公区及架空层精装设计
(五)武汉新居住项目(26A地块)6#、7#样板楼房精装工程设计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中路15号联盛广场1号楼2层,联系电话:***。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弋矶山街道长江路辅路与赤铸山路交叉口售楼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前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中路15号联盛广场1号楼2层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欧亚达西侧地块(2502号地块)住宅(1-3#楼)装修及景观方案设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域道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南京彦邦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自编8栋自编D-01号(牵头单位)、南京市秦淮区惠康路99号保利中心
中标价:***.00元
四、专家评审名单:陈磊、史慧强、伍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480.00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业绩:
(一)肇庆市保利云禧项目3—4栋及23—27栋园林设计
(二)福州云启公馆项目景观设计
(三)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湖项目二期园林景观设计
(四)家园和项目二期住宅公区及架空层精装设计
(五)武汉新居住项目(26A地块)6#、7#样板楼房精装工程设计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中路15号联盛广场1号楼2层,联系电话:***。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弋矶山街道长江路辅路与赤铸山路交叉口售楼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前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中路15号联盛广场1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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