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组织补报利辛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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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亳州市 | 采购单位 |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利辛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组织补报利辛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
根据省市相关通知精神,我县实施了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由于1家企业资金不足自愿放弃项目实施,补助资金229万元,经向省厅报告、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改建由其他主体建设其他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种好粮、养好牛、做好菜”战略部署,优先发展饲料化、肥料化产业,重点打造秸秆饲料商品化、品牌化,把秸秆商品饲料推向市场。具体做法是加强产业培育,壮大经营主体,鼓励秸秆收储后商品化经营进入市场。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利辛县境内注册的企业,从事秸秆机械化收储、产业化利用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从事秸秆收储利用相应的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自愿服从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比例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
4、原则上,3年内参加过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的主体不再参与2025年的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
5、各乡镇要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筛选,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及项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严格审查。
三、补助办法及标准
1.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由通过审核的实施主体自行开展项目建设,项目按有效总投资(以审计为准)的30%进行补贴,最高补助120万元。
2.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70%。
四、申报程序
1、请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认真摸排辖区内有项目实施需求和实施意愿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包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遴选出符合实施条件的主体,组织实施好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审查。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考评,提出建议名单。
4、承建乡镇负责项目施工的监督及建成后的使用监管、安全监管等工作。
五、申报时间
按照属地管理优中选优的遴选办法,由乡镇选出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并安排专人按程序申报;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申报,申报截止2026年4月9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农业资源环境股,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成好 王志文
联系电话:***
附件1:利辛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利辛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
实施地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类别
投资总额(万元)
项目建设
主要内容
(要具体到建设项目,秸秆收储、加工厂房,收储运机械、生产线设备等)
项目建设
单位概况
(写清项目承担企业成立时间、地点,从事经营类型、年处理量、年效益)
所在乡镇
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
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项目申报表(需有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申报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利辛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建设项目环保、土地使用说明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项目选址
选址土地性质
环保部门 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项目申请主体所在乡镇土管所出具的合法土地证明材料及区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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