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淮南市 发布日期: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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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淮南市 采购单位 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今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核心依据。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方式,遵循“优质、合理、低价”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地点:淮南市大通区九龙岗镇206国道西侧龙王山境内
3、总包单位: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计价方式:综合单价
二、资格要求
1、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今钢结构施工合同不少于2个,每份合同额不低于8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
三、招标范围
1、承包方式:
包工(包含测量放线)、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并由投标方自供材料的形式承包施工。
2、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中所表述的有关钢结构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招标人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验收通过,并提供承包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资料,材料检测资料、检测费用。
3、本单位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柱脚混凝土灌浆
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招标人提供,试验由投标人做)
2.混凝土强度等级:C20素混凝土
m3
2.820
 
 
2
预埋铁件
1.规格、尺寸:详见设计图纸
2.含油漆等所有费用
t
3.833
 
 
3
螺栓
1.螺栓种类:预埋螺栓,Q355B
2.含锚栓、垫片、螺母等
t
2.170
 
 
4
钢柱
1.拼装安装:投标人自行考虑
2.钢材品种、种类:Q235B
3.除锈后,涂环氧富锌底漆,厚度为2*30μm,环氧云铁中间漆,厚度为1*30μm,可复涂聚氨酯面漆,厚度为2*35μm
4.含诸如钢柱编号等标识
t
21.450
 
 
5
钢梁
1.钢材品种、种类:Q235B
2.单榀质量:10.0t以内
3.拼装安装:投标人自行考虑
4.安装高度:10m以内
5.除锈后,涂环氧富锌底漆,厚度为2*30μm,环氧云铁中间漆,厚度为1*30μm,可复涂聚氨酯面漆,厚度为2*35μm
t
43.266
 
 
6
机械除锈
1.机械除锈形式:表面长刺、油污及附着物清除干净,采用抛丸除锈,除锈等级Sa2.5
t
68.860
 
 
7
钢支撑、钢拉条
1.构件类型:水平支撑、柱间支撑等
2.Q235B
3.除锈后,涂环氧富锌底漆,厚度为2*30μm,环氧云铁中间漆,厚度为1*30μm,可复涂聚氨酯面漆,厚度为2*35μm
t
4.144
 
 
8
钢支撑、钢拉条
1.构件类型:屋面檩条之间的拉条等
2.Q235B,应经过热镀锌处理,其双面镀锌量应不小于275g/m2
t
1.211
 
 
9
钢檩条
1.构件类型:屋面檩条
2.单根质量:0.3t以内
3.Q235B,应经过热镀锌处理,其双面镀锌量应不小于275g/m2
t
17.338
 
 
10
屋面1-金属屋面(不保温坡屋面)
1.0.9mm厚65系列简称高立边铝镁锰板(扇形板)
2.铝合金夹具
3.上铺30mm厚吸音棉
4.无纺布一层
5.0.6mm厚镀铝锌穿孔压型钢板
6.檩托支架
m2
2536.070
 
 
11
成品金属檐沟
1.成品金属檐沟,专业厂家深化设计、安装
m
197.29
 
 
12
钢梯
1.钢梯形式:钢爬梯
2.含油漆等所有费用

2
 
 
13
钢梯
1.钢梯形式:集水坑钢爬梯
2.含油漆等所有费用

1
 
 
总价:大写              小写           含   %增值税

四、招标要求
1、工期要求:
1.1本项目施工工期要求:45天
1.2 投标方以招标方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必须确保各阶段计划地实现。
1.3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推迟工期的,经招标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招标人、投标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 但因招标人未能及时提供施工批复、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c. 招标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工程质量:合格
2.1本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质量要求为合格。若质量不符合标准,由投标人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及由此引起招标人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工程质保期限为2年。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1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施工中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招标人亦有权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投标人未及时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签订合同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一般事故、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重大事故、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所有95%的损失,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5%的损失。在招标人与投标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3.2 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执证操作,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业主与招标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制度和要求。
4、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进度70%付款,验收合格付至8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0%,业主完成最终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并明确以业主审计结论为最终结算依据,审计核减超付部分由投标人返还,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投标方在领取工程款前,必须向招标方提交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
投标方每月报送进度申请,并提供详细工程量计算式,材料进场须经甲方+监理验收,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无完整进场验收记录的,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
2.结算标准:如无变更按合同金额进行结算,如部分工程量未施工,甲方将以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扣减且不得以此要求提高投标文件单价 。
3.结算流程:依据以上结算方式与结算标准的方式,由投标人提交结算申请至招标人处。
4.变更价款结算方式:有相同的按相同单价进行结算,没有相同有相似的按相似合同价款予以结算。如无相同及相似按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价款按最终审计单位的审计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税金进行结算。
5.本项目实行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每月按实名制考勤工人按工作天数代发工资,按已验收合格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支付;招标人财务按照批准的工资表通过银行系统直接将工资发放至工人银行卡内。代发工人工资从最近一批工程劳务进度款全额扣除,发生讨薪、上访等信访事件,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需按招标人的要求编制报批工程施工方案,并及时报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报表等资料。
7.2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设计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3投标人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7.4投标人需做好日常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交工资料的完善准确。
7.5投标人需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内供水、供电、运输等条件,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为由,而向招标人提出额外的费用补偿或延长施工期限。
7.6投标人恶意串通报价的,视为作废处理。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施工全过程,招标人有权对签订合同投标人的人力、机械、材料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并对到场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因签订合同投标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签订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结果及所发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投标人应返工重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费用自理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
2.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
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以下违约金,投标人同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在监理、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3.投标人未按施工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自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发出3日内,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并承担违约金。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应承担人民币50000元/次的违约金,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还必须向招标人承担每次人民币80万元的违约金。
5.投标人采购和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设备材料12小时内退场,已使用的必须拆除,并重新采购并重新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所提供和使用的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总价5%的违约金。投标人的材料或设备进场必须提请监理人或招标人进行进场验收,留存规范的验收记录纳入竣工资料。投标人竣工资料中不能提供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记录的,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该部分材料或设备价值10%的违约金,且投标人应补充提供该批次材料或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进一步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6.投标人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旦被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和媒体负面曝光,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外,还必须向招标人承担每次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7.投标人不按要求对工程成品进行管护,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投标人进行该项工作,费用从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8.未按招标人、监理人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等,每发现一处,可以投标人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出现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若招标人或建设主管部门发现投标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有权在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手续费用。由此而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每发生上访一次,投标人承担5万元整的违约金。
10.如有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民工闹事等破坏招标人形象的恶性事件发生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招标人有权不清算直接托管。
1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分包,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中扣除相应的经济损失。
12.停工等不良影响,每发生一次,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0万元1次。
13.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在的分项工程造价的 1%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8、2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发现有不戴安全帽的每一人次投标人承担违约金100元。
①每缺一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投标人承担违约金10000元。
②未按施工方案组织落实,第一次检查给予警告,第二次检查仍未落实好的,投标人承担违约金30000元。
③未按监理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拖延一天,投标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1次。未按质监部门要求整改的,投标人承担违约金50000元/次。
④专职安全员无故不在现场有效工作,投标人承担违约金3000元/次。
2.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投标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投标人在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投标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 2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此类问题的认定,以招标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
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招标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8、3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招标人代表和工程总监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对投标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投标人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行为的后果。
2.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投标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行为的后果,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投标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
8、4其他违约责任
1.投标人与专业单位合谋,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或降低工程造价,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将上述专业工程发包给第三方承包,且投标人承担专业分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返工等全部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2.在项目实施期间,因投标人未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或未按合同履约导致工期延误或因投标人违约造成工程质量、材料或设备等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发生其他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将上述内容发包给第三方承包或由直接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投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招标人将不再支付相应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索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等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推迟工期3天以内,500元/天进行罚款,推迟超过3天,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
3.投标人擅自分包工程的,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纠正,并支付合同价2%的违约金,拒不纠正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如果投标人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赔偿,招标人可以从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对于已被招标人扣减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人指定的期限内把履约保证金恢复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如果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指定的期限内把履约保证金恢复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本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且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5.投标人方未按时提交合格竣工资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直至资料齐全。
8、5 因投标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投标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或切割其承包的工程内容,解除合同或切割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开工时间超过招标人要求开工时间一周以上的;
(2)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力,造成工地施工管理混乱,文明施工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规范要求,且不按要求整改的;
(3)工期严重滞后,无法按期完成合同工期的;
(4)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且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
招标人继续使用投标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投标人文件和由投标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投标人承担。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
1)送达截至时间:2026年4月3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2)送达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智慧谷园区1#楼2层西侧开标室。
3、开标时间:定于2026年4月30日9时00分,各投标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启各方投标文件并公开各方报价,未开标前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公司官网,可能补发答,疑前来投标人员默认响应答疑内容。
六、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技术文件:
1.1、技术文件的编制
1.2、总说明
1.3、施工专项方案包括:
①施工技术方案;(必备,缺项则投标文件作废)
② 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计划实施的措施;
③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型号、数量等设备清单;
④ 确保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1.4、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料;
1.5、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等详细资料;
2、商务文件:
2.1、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2.2、工程报价明细表
2.3、其他说明
(1)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投与之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相应材料,低于该档次将导致报价无效。
七、招标其他说明: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里必须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保证金: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汇缴及退付以转账形式进行,汇款需备注: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到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名称: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81205791225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南新集支行
如投标被采纳,招标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齐。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如未中标,招标人将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认真检查、清点领取的招标文件,确定是否与承包范围相符,如有任何缺漏、字迹不清楚等,投标人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纠正上述的缺漏、字迹不清楚等。
4、投标人不得在未经授权之前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任何修改或删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废而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印鉴装于密封的封袋内并加盖骑缝章(胶装)。
6、不论投标人的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7、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计30个日历天以内。
8、投标后,若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招标人可通知投标单位进行询问。
9. 定标:
本次招标不足三家流标。投标达到三家及以上经招标人组织评标,确定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单位。
八、招标声明:
1、本次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开标时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定
2、再次强调:严禁投标人以任何类似围标、串标形式的行为,如发现投标人有类似围标、串标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永久清理出招标人合作供应商范围,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3、投标文件要求在施工中投标人必须按所提供的材料参数及配合比进行施工。
4、本次招标在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本次招标具有解释权。
5、招标人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智慧谷园区1#楼2层西侧开标室。
技术联系人(商务):***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招标文件及图纸
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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