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幕墙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幕墙专业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淮南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幕墙专业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本项目有干挂石材幕墙、玻璃/复合铝板幕墙专业工程,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依据,也是今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幕墙专业工程
2、工程地点:淮南市大通区九龙岗镇206国道西侧龙王山
3、施工单位: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计价方式:综合单价
二、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
1、承包方式:
包设计(不得改变外立面效果)、图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工程资料、包机械费、包垂直运输、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并由投标方自供设备的形式承包施工。
2、本次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要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乙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包设计、图审,同时通过原设计单位及业主确认。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验收通过,为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料(如材料进场资料、检测资料等),并承担各种检测费用。
注:
①该项报价应考虑所有因素都要考虑,如深化设计费及图审费,幕墙与主体结构交接部位的细部处理费及自用垂直运输费等所有工作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
②预埋件安装前的开洞,预埋件等安装后的洞口部位粉刷、挂网、保温、抗裂砂浆等工作。
三、招标要求
1、投标工期:
1.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二次深化设计(并通过原设计单位认可)。施工工期45天。
1.3投标方以招标方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必须确保各阶段计划地实现。
1.4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推迟工期的,经招标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招标人、投标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 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招标方获得施工批示、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c. 招标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工程质量
2.1工程质量:合格
2.2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若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中标人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及由此引起招标人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1 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施工中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招标人亦有权对投标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投标人未及时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人员伤亡、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2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执证操作,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业主与招标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制度和要求。
4、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进度70%付款,验收合格付至8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0%,业主完成最终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并明确以业主审计结论为最终结算依据,审计核减超付部分由投标方返还,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投标方在领取工程款前,必须向招标方提交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
本项目实行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每月按实名制考勤工人按工作天数代发工资,按已验收合格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支付;招标人财务按照批准的工资表通过银行系统直接将工资发放至工人银行卡内。代发工人工资从最近一批工程劳务进度款全额扣除。发生讨薪、上访等信访事件,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5、投标要求:
综合单价形式(所有材料机械均由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保质保量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验收直至移交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所需发生的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材料、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检测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税金计取必须是增值专用税。
6、工程结算要求及质保期:
1、结算标准:如无变更按合同金额进行结算,如部分工程量未施工,甲方将以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扣减且不得以此要求提高投标文件单价 。材料进场须经甲方+监理验收,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无完整进场验收记录的,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
2、变更价款结算方式:有相同的按相同单价进行结算,没有相同有相似的按相似合同价款予以结算。如无相同及相似按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价款按最终跟踪审计单位的审计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税金进行结算。
3、工程质保期限为2年。履约保证金在审计结算完成、无违约、无农民工工资纠纷后无息返还。
7、 安全生产要求:
7.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
7.2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7.3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及各工种操作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
7.4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设备必须具有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符合有关标准化的合格产品;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7.5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钢结构设计规范》、《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建筑幕墙》、《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要求,建立安全保障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障安全。
7.6 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要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8、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8.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招、投标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文字及影像记录。
8.2 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重大事故,照成人员伤亡、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中标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所有95%的损失,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5%的损失。在招标人与中标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其他要求:
9.1中标人需按招标人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及时报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资质报表等资料。
9.2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设计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9.3中标人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9.4中标人需做好日常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交工资料的完善准确。
9.5中标人需应熟悉国家及安徽省、淮南市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的相关规范和规定,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内供电、运输等条件,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为由,而向招标人提出额外的费用补偿或延长施工期限。
9.6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的,视为废标处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施工全过程,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力、机械、材料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并对到场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果及所发生的费用。
10、违约责任:
10、1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投标人应返工重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费用自理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
2.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
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以下违约金,投标人同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在监理、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3.投标人未按施工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自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发出3日内,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并承担违约金。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应承担人民币50000元/次的违约金,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还必须向招标人承担每次人民币80万元的违约金。
5.投标人采购和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设备材料12小时内退场,已使用的必须拆除,并重新采购并重新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所提供和使用的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总价5%的违约金。投标人的材料或设备进场必须提请监理人或招标人进行进场验收,留存规范的验收记录纳入竣工资料。投标人竣工资料中不能提供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记录的,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该部分材料或设备价值10%的违约金,且投标人应补充提供该批次材料或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进一步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6.投标人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旦被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和媒体负面曝光,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外,还必须向招标人承担每次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7.投标人不按要求对工程成品进行管护,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投标人进行该项工作,费用从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8.未按招标人、监理人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等,每发现一处,可以投标人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出现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若招标人或建设主管部门发现投标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有权在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手续费用。由此而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每发生上访一次,投标人承担5万元整的违约金。
10.如有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民工闹事等破坏招标人形象的恶性事件发生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招标人有权不清算直接托管。
1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分包,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中扣除相应的经济损失。
12.停工等不良影响,每发生一次,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0万元1次。
13.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在的分项工程造价的 1%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0、2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发现有不戴安全帽的每一人次投标人承担违约金100元。
①每缺一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投标人承担违约金10000元。
②未按施工方案组织落实,第一次检查给予警告,第二次检查仍未落实好的,投标人承担违约金30000元。
③未按监理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拖延一天,投标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1次。未按质监部门要求整改的,投标人承担违约金50000元/次。
④专职安全员无故不在现场有效工作,投标人承担违约金3000元/次。
2.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投标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投标人在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投标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 2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此类问题的认定,以招标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
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招标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10、3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招标人代表和工程总监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对投标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投标人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行为的后果。
2.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投标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行为的后果,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投标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
10、4其他违约责任
1.投标人与专业单位合谋,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或降低工程造价,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将上述专业工程发包给第三方承包,且投标人承担专业分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返工等全部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2.在项目实施期间,因投标人未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或未按合同履约导致工期延误或因投标人违约造成工程质量、材料或设备等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发生其他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将上述内容发包给第三方承包或由直接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投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招标人将不再支付相应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索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等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推迟工期3天以内,500元/天进行罚款,推迟超过3天,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
3.投标人擅自分包工程的,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纠正,并支付合同价2%的违约金,拒不纠正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如果投标人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赔偿,招标人可以从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对于已被招标人扣减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人指定的期限内把履约保证金恢复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如果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指定的期限内把履约保证金恢复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本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且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5.投标人方未按时提交合格竣工资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直至资料齐全。
10、5 因投标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投标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或切割其承包的工程内容,解除合同或切割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开工时间超过招标人要求开工时间一周以上的;
(2)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力,造成工地施工管理混乱,文明施工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规范要求,且不按要求整改的;
(3)工期严重滞后,无法按期完成合同工期的;
(4)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且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
招标人继续使用投标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投标人文件和由投标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文件送达截至时间:2026年4月30日11: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30日11:00时,淮南市高新区智慧谷园区1#楼2层西侧开标室会议室。
3、各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次开标将现场启封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公开各投标人报价。
4、开标前,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我司官方网站,招标人可能补发答疑澄清文件,所有前来参加投标的人员均视为已知悉并响应本次答疑全部内容。
五、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
1、技术:
1.1、总说明
1.2、施工专项方案包括:
①施工技术方案; (必备,缺项作为废标。若方案经评审不合格,不再进入商务投标评审,技术方案内必须包含详细的细部构造做法)
② 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计划实施的措施;
③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型号、数量等设备清单
④ 保安全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1.3、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人身份证明资料;
1.4、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
1.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幕墙设计乙级及施工二级资质。
2、商务
2.1、《投标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2.2、《工程投标投标表》(投标人为准确投标若需要踏勘现场或者需要查阅有关图纸,请直接与招标文件后现场负责人联系。)
六、招标声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保证金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汇缴及退付以转账形式进行。投标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名称: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81205791225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南新集支行
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智慧谷园区1#楼2层西侧开标室
如投标被采纳,招标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足部分另行转帐。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如未被采纳,招标人将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认真检查、清点领取的招标文件,确定是否与承包范围相符,如有任何缺漏、字迹不清楚等,投标人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纠正上述的缺漏、字迹不清楚等。
4、投标人不得在未经授权之前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任何修改或删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废而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印鉴后装于密封的封袋内并加盖骑缝章。
6、不论投标人的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7 、投标后,若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招标人可通知投标单位进行询标。
8、本次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并在开标时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定。
9、定标:本次招标达到三家及以上公司前来投标,进行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足三家流标。
10、再次强调: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形式围标、串标,如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永久清理出招标人合作供应商范围,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11、本次招标在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本次招标具有解释权。
12、品控要求:
对品牌无特殊要求但必须满足一线国标的品牌,投标人提供材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等级指标应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采购材料须提供厂家质检报告及合格证,严禁采用假冒伪劣产品。
七、招标人与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电话: ***
监督电话:0554-2696002
附件:招标文件及图纸
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幕墙专业工程
2、工程地点:淮南市大通区九龙岗镇206国道西侧龙王山
3、施工单位: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计价方式:综合单价
二、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
1、承包方式:
包设计(不得改变外立面效果)、图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工程资料、包机械费、包垂直运输、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并由投标方自供设备的形式承包施工。
2、本次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要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乙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包设计、图审,同时通过原设计单位及业主确认。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验收通过,为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料(如材料进场资料、检测资料等),并承担各种检测费用。
| 幕墙分包工程量清单 | ||||||
| 工程名称:淮南市九龙文化陵园项目一期项目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
| |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 | | | | |
| 1 | 预埋铁件 | 1.部位:外幕墙、铝板等部位 2.钢材种类:钢板预埋件锚板采用Q355B钢,锚筋采用一级(用于弯折锚筋)或三级钢筋,锚筋不得采用冷加工钢筋 3.预埋件检验合格后做热浸镀锌处理,锌层膜厚不低于85.2μm | t | 2.069 | | |
| 2 | 玻璃幕墙 | 1.玻璃品种、规格、颜色:6高透双银Low-E+12氩气+6钢化中空玻璃 2.幕墙:明框玻璃幕墙 3.门联窗部位设防撞提示条、橫扶把手(内外均设) 4.铝合金玻璃幕墙,由专业厂家定做安装(需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5.按图纸设计要求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 m2 | 637.970 | | |
| 3 | 金属板幕墙、金属板雨篷 | 1.金属板材品种、规格、颜色:3mm铝板 2.铝单板型号等级为:3003-H24;铝单板抗拉强度100N/mm ,抗剪强度60N/mm 3.氟碳树脂含量不低于70%;表面氟碳喷涂处理,三途两烤,其平均膜厚应大于40μm 4.使用的材料必须提供合格保证,并经检验后方可应用 5.包含二次深化设计费、铝单板面层、热镀锌矩形钢方管、热镀锌角钢、热镀锌角码、铝合金型材、紧固件、连接件、密封胶、门窗洞口包边包角、预埋件等全部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 m2 | 940.400 | | |
| |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装饰 | | | | | |
| 4 | 石材墙面 | 1.干挂15厚爵士大理石,用铝合金连接件挂在铝合金水平龙骨上,硅酮密封胶填缝 2.U型铝合金水平龙骨,用铝合金连接件与角钢竖龙骨铆接(连接点加橡胶垫圈),中距由石材尺寸定 3.L50*50*5角钢竖龙骨用L75*50*5角钢连接件与墙体预埋钢板焊接,角钢竖龙骨贴墙安装 4.在墙体预制块上预埋钢板100*100*8 5.6厚DP(DCA)M5砂浆(1:1:6水泥石灰膏砂浆)罩面 6.界面剂一道 7.用修补砂浆局部修补墙面,DP砂浆勾实接缝并拉毛,接缝处粘贴耐碱玻纤网格布 | m2 | 14.400 | | |
| | 消防水池幕墙 | | | | | |
| 5 | 玻璃幕墙 | 1.玻璃品种、规格、颜色:6+1.14PVb+6mm钢化夹胶玻璃 2.含镀锌钢骨架(氟碳喷涂)、角码、不锈钢螺栓、隔离垫片、铝合金盖板耐候胶等所有费用 3.顶部采用2.5mm厚铝板封边 4.含二次深化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一经报价,不予调整 5.其它:详见设计图纸、答疑、招标文件、施工规范及相关验收要求 | m2 | 49.800 | | |
| 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含 %增值税 | ||||||
注:
①该项报价应考虑所有因素都要考虑,如深化设计费及图审费,幕墙与主体结构交接部位的细部处理费及自用垂直运输费等所有工作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
②预埋件安装前的开洞,预埋件等安装后的洞口部位粉刷、挂网、保温、抗裂砂浆等工作。
三、招标要求
1、投标工期:
1.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二次深化设计(并通过原设计单位认可)。施工工期45天。
1.3投标方以招标方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必须确保各阶段计划地实现。
1.4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推迟工期的,经招标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招标人、投标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 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招标方获得施工批示、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c. 招标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工程质量
2.1工程质量:合格
2.2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若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中标人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及由此引起招标人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1 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施工中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招标人亦有权对投标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投标人未及时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人员伤亡、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2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执证操作,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业主与招标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制度和要求。
4、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进度70%付款,验收合格付至8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0%,业主完成最终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并明确以业主审计结论为最终结算依据,审计核减超付部分由投标方返还,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投标方在领取工程款前,必须向招标方提交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
本项目实行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每月按实名制考勤工人按工作天数代发工资,按已验收合格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支付;招标人财务按照批准的工资表通过银行系统直接将工资发放至工人银行卡内。代发工人工资从最近一批工程劳务进度款全额扣除。发生讨薪、上访等信访事件,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5、投标要求:
综合单价形式(所有材料机械均由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保质保量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验收直至移交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所需发生的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材料、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检测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税金计取必须是增值专用税。
6、工程结算要求及质保期:
1、结算标准:如无变更按合同金额进行结算,如部分工程量未施工,甲方将以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扣减且不得以此要求提高投标文件单价 。材料进场须经甲方+监理验收,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无完整进场验收记录的,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
2、变更价款结算方式:有相同的按相同单价进行结算,没有相同有相似的按相似合同价款予以结算。如无相同及相似按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价款按最终跟踪审计单位的审计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税金进行结算。
3、工程质保期限为2年。履约保证金在审计结算完成、无违约、无农民工工资纠纷后无息返还。
7、 安全生产要求:
7.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
7.2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7.3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及各工种操作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
7.4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设备必须具有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符合有关标准化的合格产品;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7.5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钢结构设计规范》、《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建筑幕墙》、《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要求,建立安全保障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障安全。
7.6 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要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8、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8.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招、投标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文字及影像记录。
8.2 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重大事故,照成人员伤亡、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中标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所有95%的损失,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5%的损失。在招标人与中标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其他要求:
9.1中标人需按招标人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及时报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资质报表等资料。
9.2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设计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9.3中标人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9.4中标人需做好日常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交工资料的完善准确。
9.5中标人需应熟悉国家及安徽省、淮南市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的相关规范和规定,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内供电、运输等条件,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为由,而向招标人提出额外的费用补偿或延长施工期限。
9.6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的,视为废标处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施工全过程,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力、机械、材料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并对到场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果及所发生的费用。
10、违约责任:
10、1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投标人应返工重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费用自理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
2.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
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以下违约金,投标人同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在监理、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3.投标人未按施工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自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发出3日内,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并承担违约金。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应承担人民币50000元/次的违约金,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还必须向招标人承担每次人民币80万元的违约金。
5.投标人采购和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设备材料12小时内退场,已使用的必须拆除,并重新采购并重新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所提供和使用的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总价5%的违约金。投标人的材料或设备进场必须提请监理人或招标人进行进场验收,留存规范的验收记录纳入竣工资料。投标人竣工资料中不能提供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记录的,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该部分材料或设备价值10%的违约金,且投标人应补充提供该批次材料或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进一步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6.投标人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旦被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和媒体负面曝光,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外,还必须向招标人承担每次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7.投标人不按要求对工程成品进行管护,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投标人进行该项工作,费用从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8.未按招标人、监理人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等,每发现一处,可以投标人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出现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若招标人或建设主管部门发现投标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有权在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手续费用。由此而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每发生上访一次,投标人承担5万元整的违约金。
10.如有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民工闹事等破坏招标人形象的恶性事件发生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招标人有权不清算直接托管。
1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分包,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中扣除相应的经济损失。
12.停工等不良影响,每发生一次,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0万元1次。
13.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在的分项工程造价的 1%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0、2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发现有不戴安全帽的每一人次投标人承担违约金100元。
①每缺一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投标人承担违约金10000元。
②未按施工方案组织落实,第一次检查给予警告,第二次检查仍未落实好的,投标人承担违约金30000元。
③未按监理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拖延一天,投标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1次。未按质监部门要求整改的,投标人承担违约金50000元/次。
④专职安全员无故不在现场有效工作,投标人承担违约金3000元/次。
2.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投标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投标人在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投标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 2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此类问题的认定,以招标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
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招标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10、3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招标人代表和工程总监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对投标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投标人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行为的后果。
2.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投标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行为的后果,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投标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投标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
10、4其他违约责任
1.投标人与专业单位合谋,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或降低工程造价,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将上述专业工程发包给第三方承包,且投标人承担专业分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返工等全部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2.在项目实施期间,因投标人未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或未按合同履约导致工期延误或因投标人违约造成工程质量、材料或设备等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发生其他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将上述内容发包给第三方承包或由直接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投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招标人将不再支付相应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索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等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推迟工期3天以内,500元/天进行罚款,推迟超过3天,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
3.投标人擅自分包工程的,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纠正,并支付合同价2%的违约金,拒不纠正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如果投标人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赔偿,招标人可以从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对于已被招标人扣减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人指定的期限内把履约保证金恢复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如果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指定的期限内把履约保证金恢复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本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且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5.投标人方未按时提交合格竣工资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直至资料齐全。
10、5 因投标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投标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或切割其承包的工程内容,解除合同或切割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开工时间超过招标人要求开工时间一周以上的;
(2)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力,造成工地施工管理混乱,文明施工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规范要求,且不按要求整改的;
(3)工期严重滞后,无法按期完成合同工期的;
(4)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且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
招标人继续使用投标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投标人文件和由投标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文件送达截至时间:2026年4月30日11: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30日11:00时,淮南市高新区智慧谷园区1#楼2层西侧开标室会议室。
3、各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次开标将现场启封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公开各投标人报价。
4、开标前,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我司官方网站,招标人可能补发答疑澄清文件,所有前来参加投标的人员均视为已知悉并响应本次答疑全部内容。
五、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
1、技术:
1.1、总说明
1.2、施工专项方案包括:
①施工技术方案; (必备,缺项作为废标。若方案经评审不合格,不再进入商务投标评审,技术方案内必须包含详细的细部构造做法)
② 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计划实施的措施;
③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型号、数量等设备清单
④ 保安全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1.3、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人身份证明资料;
1.4、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
1.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幕墙设计乙级及施工二级资质。
2、商务
2.1、《投标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2.2、《工程投标投标表》(投标人为准确投标若需要踏勘现场或者需要查阅有关图纸,请直接与招标文件后现场负责人联系。)
六、招标声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保证金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汇缴及退付以转账形式进行。投标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名称: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81205791225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南新集支行
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智慧谷园区1#楼2层西侧开标室
如投标被采纳,招标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足部分另行转帐。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如未被采纳,招标人将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认真检查、清点领取的招标文件,确定是否与承包范围相符,如有任何缺漏、字迹不清楚等,投标人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纠正上述的缺漏、字迹不清楚等。
4、投标人不得在未经授权之前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任何修改或删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废而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印鉴后装于密封的封袋内并加盖骑缝章。
6、不论投标人的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7 、投标后,若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招标人可通知投标单位进行询标。
8、本次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并在开标时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定。
9、定标:本次招标达到三家及以上公司前来投标,进行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足三家流标。
10、再次强调: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形式围标、串标,如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永久清理出招标人合作供应商范围,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11、本次招标在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本次招标具有解释权。
12、品控要求:
对品牌无特殊要求但必须满足一线国标的品牌,投标人提供材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等级指标应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采购材料须提供厂家质检报告及合格证,严禁采用假冒伪劣产品。
七、招标人与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电话: ***
监督电话:0554-2696002
附件:招标文件及图纸
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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