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萧县龙城科创产业加速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01

【招标公告】萧县龙城科创产业加速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宿州市 采购单位 萧县张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萧县龙城科创产业加速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萧县龙城科创产业加速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萧县龙城科创产业加速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EP-XXGC2026012) 澄清答疑如下:
问1:根据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设计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施工图审合格证(如单项合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如为多个的,提供其中1张即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我设计院合同满足规模要求,但暂时只审图通过部分单体,提供该部分单体的审图合格证是否满足要求?
答:如投标人设计业绩涉及多个单体建筑的,投标时,投标人提供任一单体建筑的施工图审合格证即可。
问2: 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备注:1.投标人设计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施工图审合格证(如单项合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如为多个的,提供其中一张即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建设内容(工程名称或承包范围或工程概况或工程内容)、工程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性评审因素。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②“第三章 评标办法 5.3.1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注:(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施工图审合格证(如单项合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如为多个的,提供其中一张即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建设内容(工程名称或承包范围或工程概况或工程内容)、工程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性评审因素。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提疑:开发企业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开发企业加盖公章)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至少有该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问3: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备注:1.投标人设计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施工图审合格证(如单项合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如为多个的,提供其中一张即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建设内容(工程名称或承包范围或工程概况或工程内容)、工程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性评审因素。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②“第三章 评标办法 5.3.1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注:(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施工图审合格证(如单项合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如为多个的,提供其中一张即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建设内容(工程名称或承包范围或工程概况或工程内容)、工程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性评审因素。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提疑:设计合同未体现项目投资额,通过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发改委立项文件证明投资额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4:1.缺少上位规划,地图上看东西两侧是有城市道路可以延伸过去。 2.缺少规划条件,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要求不明确。 3.任务书建筑功能和业态的比例不明确,是否有详细的任务书或者可研文件。 4.缺少带竖向标高的现状地形图,没有现状用地及周边的竖向情况和周边道路的竖向。
答:1.已提供本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本澄清答疑公告下方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2.详见本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3.关于建筑功能和业态比例,投标时,投标人可结合类似项目经验进行考虑,最终以中标后,经招标人及规划部门审核确认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4.关于项目地块及周边现状,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问5: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多媒体演示视频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附件中,上传的视频文件经软件加密后占用内存会变大很多,而且本次招标文件评审要求业绩及获奖文件较多,导致合并后的文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文件内存大于200M而无法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因投标系统限制投标文件大小限制在200M以内,请问:是否可以把多媒体演示视频文件以其他形式发送(例如:邮箱)?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6:招标文件P56-57页8.4(2)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请问: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提供哪些截图?
答: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阶段无须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亦不做要求。
问7:招标文件第12页,“10.1技术标(主观分)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中,图表和框图内的字体是否采用仿宋(GB2312)。
答:招标文件未做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决定。
问8:招标文件第12页,“10.1技术标(主观分)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中,正文编制格式一级标题居中,正文部分是否首行缩进,若有请明确缩进值。
答:关于正文部分是否需要首行缩进,投标人可自行决定。
问9:招标文件第12页,“10.1技术标(主观分)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中,正文有“1.1、1.1.1”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有“1.1.1.1”类似四级标题形式的正文。
答:招标文件未做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决定。
问10:招标文件第12页,“10.1技术标(主观分)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中,施工组织设计附图、附表是放每个章节末尾,还是整个施工组织设计末尾,附图、附表编号是否可以用“附图x-x”表示?
答:附图的编号可以用“附图x”表示,附表的编号可以用“附表x”表示。
问11:招标文件第12页,“10.1技术标(主观分)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中,正文部分是否都是以编号开头,类似于“1.1.1.1”这种,请明示?
答:招标文件未要求正文部分均以编号开头,投标人可自行决定。
问12:招标文件第79页,“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中“(2)施工费用部分付款方式:1)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按季度进行进度款支付,每季度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由于本项目工期较长,施工难度较大,地形环境复杂,付款压力较大,建议将“季度付款”修改为“月度或双月付款”,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13:招标文件第79页,“14.5.2 竣工结算审核”中内容为“/”,请问是否可以按照“执行通用条款”理解。
答:此条款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通用条款第14.5.2 条“竣工结算审核”的约定执行。
问14:在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3)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但勘察资质并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这一资质,只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请问我公司“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15:招标文件P2,3.1.2(4)要求的招商服务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那么满足主体投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也应该属于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还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体现招商服务内容?请明确
答:关于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评标时亦不做要求。
问16: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施工组织标有格式要求,方案标无格式要求,在投标软件中只能上传一个word文件,如果将两个文件合并,施工组织文件为A4,方案设计文件为A3,是否可以。
答:可以。
问17:招标文件中对设计方案排版格式无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有暗标要求,但投标文件制作时,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均需上传至系统“主观分评审”节点,请问设计方案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格式执行,若格式不一致是否将造成废标情况;或者设计方案是否可上传至其他板块,请明示。
答:(1)设计方案排版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不得泄露投标人单位信息、类似经验项目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相关表述。(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与设计方案部分均上传至系统“主观分评审”节点。
问18:对招标文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关于“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的具体要求存在疑问,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
1、如图所示:关于“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板块:报告中显示的板块名称为 “经营异常” ,而非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完整名称“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请问,以报告中的“经营异常”板块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是否可以被接受?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提供“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板块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需提供“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板块截图。请问是否需要在报告中单独截取这两个板块的页面,还是可以将完整报告(包含所有板块)一并提供?
3、“上述条款第(1)-(5)项,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请问针对(1)-(5)项,是提供对应相关截图还是需要提供信用报告?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2.投标人可自行决定。3.关于(1)-(5)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须提供的截图如下:(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提供“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板块截图;(2)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需提供“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板块截图。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萧县张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河街道张江路188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 ***
电  话:***
 
2026年4月30日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签章.pdf
澄清答疑公告-签章.pdf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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