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萧县农商银行2025年信息披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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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萧县农商银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萧县农商银行2025年信息披露报告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开展信息披露建设工作的通知》(银监办通〔2007〕192号)的有关规定,萧县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2025年度经营信息情况进行披露,本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为财务会计报告、各项风险管理状况、法人治理情况、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徽安泰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一、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前身为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3年9月开始股份制改造,并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开业,变更为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在安徽省萧县龙城镇淮海路8号,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2025年底注册资本玖亿伍仟伍佰贰拾捌万伍仟贰柒叁圆整,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78306611X1,金融经营许可证号码B0586H334130001号,法定代表人郭伟,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股权结构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按照“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实行股东民主管理,主要为辖内“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2025年末,现有营业网点40个,其中32家支行,5个分理处,3个离行式自助银行,机构遍布城乡。本行共设16个职能部门,即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运营部、信息科技部、信贷管理部、调研统计部、安全保卫部、纪检办公室、市场营销部、资金业务部、电子银行部、资产管理部、党群工作部。
1.2025年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我行内设部门16个职能部门,营业网点37家。现有在职员工443人;男职工242人,占比54.63%,女职工201人,占比45.37%;硕士研究生9人,占比2.03%;大专及本科学历393人,占比88.72%;中专及以下学历41人,占比9.25%。内退职工25人。
2.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经本行2024年10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萧县农商银行聘任行长》的议案,聘任王飞同志为本行行长,王飞同志任职资格已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核准(宿金复〔2025〕15号),已于2025年4月28日到任正式履职。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办发〔2009〕189号文件要求,农商银行2010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年度。
本单位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除特别说明外,本单位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
本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贴现业务核算方法。
本单位贴现以贴现票据到期价值计价,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贴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6.信贷资产分类方法。
本行依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7.呆账准备核算方法。
呆账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包括一般风险准备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1)呆账准备提取范围
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提取呆账准备,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期末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拆借(拆出)、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利息(不含贷款、拆放同业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租赁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
(2)呆账准备提取比例
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年末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A、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具体计提比例为正常类贷款为1.5%;关注类贷款为3%;次级类贷款为30%;可疑类贷款为60%;损失类贷款为100%。特种准备是对特定国家、地区或行业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计提比例。
B、坏账准备: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根据风险分类结果参照贷款专项准备计提比例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C、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分析各项投资的可回收性,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取相应的投资减值准备。
8.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政策。
(1)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以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用设备和物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计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残值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 20 4.80%
交通工具 4% 4 24.00%
电子设备 4% 3 32.00%
机器设备 4% 10 9.60%
9.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并于交付使用后转固定资产。
10.收入确认原则。
(1)利息收入。
按照财政部金[2002]25号《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2)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收入在交易已经完成,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3)其他营业收入
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11.利息支出确认原则。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其中:活期存款、同业存放款项按季结息,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各项定期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按存入时的挂牌利率计提。
12.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行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13.主要税(费)项。
(1)增值税
本行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法定税率为6%,本行按3%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本行以营业收入(减除以下免税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免税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A、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2号),延长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100万以下(含本数)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B、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延长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C、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行计提按照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5%。
(3)教育费附加
本行计提按照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4)地方教育费附加
本行计提按照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
(5)水利建设基金
本行以利息收入为计税依据,费率为0.04%。
(6)企业所得税
本行以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为25%。
三、报表信息披露
202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四、2025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各项经营指标如下:
(一) 各项存款情况。
202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320640.45万元,占比91.14%,较年初增加294479.81万元,增幅14.53%(其中:单位存款214904.86万元,占比9.26%,较年初增加42962.61万元;储蓄存款2105735.59万元,占比90.74%,较年初增加251517.20万元)
(二) 各项贷款情况。
2025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803492.36万元,比年初增加114930.55万元,增幅6.81%,贷占存77.72%。从贷款的现存结构来分析,涉农贷款余额1345179万元,比年初上升67036万元,增幅5.24%,低于各项贷款增幅1.57个百分点,占所有贷款比例为74.59%;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776166万元,比年初上升7952万元,增幅1.04%;其中:小微贷款余额贷款余额1091610.06万元,比年初净增65329.1万元,增幅6.37%,高于各项贷款增幅0.4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74746.76万元,比年初净增54379.65万元,增幅10.45%,高于各项贷款增幅3.6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2205户,比年初净增106户。
(三) 收入及支出情况。
2025年末,各项收入为100221.10万元,同比减少1732.72万元,减幅1.70%;营业收入100019.21万元,同比减少1890.33万元,减幅1.85%。贷款利息收入80902.78万元,同比减少2458.61万元,减幅2.95%,占总收入的80.7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13205.26万元,同比增加766.92万元,增幅6.17%,占总收入的13.18%;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28.21万元,同比减少47.08万元,减幅6.97%,占总收入的0.63%;投资收益5198.83万元,同比减少109.13万元,减幅2.06%,占总收入的5.19%。
各项支出90364.22万元,同比减少1740.75万元,减幅为1.89%,营业支出90204.32万元,同比减少1576.70万元,减幅1.72%。利息支出39164.74万元,同比减少1660.79万元,减幅4.07%,占各项支出的43.34%;业务以及管理费19624.31万元,同比减少335.24万元,减幅1.68%,占各项支出的21.72%;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752.0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77.60万元,增幅3.65%,占各项支出的30.71%。
(四)利润实现和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度,我行利润总额为9856.88万元,同比增加8.03万元,增幅0.08%;净利润6071.83万元,同比减少631.17万元,减幅9.42%。根据省联社2025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我行按净利润的10%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607.18万元;未分配利润12137.15万元,其中一般风险准备及股金红利待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后分配。
(五)享受优惠扶持政策情况。
2025年我行主要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322.63万元;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638.74万元;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525.3万元,国债及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9.63万元,合计免征增值税1496.3万元; 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免征所得税252.68万元,国债及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40.72万元,合计免征593.4万元。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缴税2089.7万元。
(六)2025年实际核销呆账情况。
2025年,我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通知》(财金[2017]90号)、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第25号)和《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25号)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理核销材料,加大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不良贷款核销力度,做到“应核尽核”,防止“高拨备、高不良”现象。实际核销不良贷款金额14733.87万元。
(七)各项税费计提缴纳情况。
2025年我行累计缴纳税费5634.3万元。其中缴纳增值税1473.80万元,其他税金及附加375.45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3785.05元。
(八)各项监管指标达成情况。
截至2025年末,资本充足率11.14%,比上年末减少0.2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99%,比上年末减少0.27个百分点;杠杆率5.79%,比上年末减少0.4个百分点;流动性比率99.81%,比上年末增加12.57个百分点;存贷比为70.7%,比上年末减少3.8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3.64%,比上年末增加0.1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2.02 %,比上年末增加0.64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34.11%,比上年末减少0.81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545.73%,比上年末增加270.5个百分点。
五、风险管理状况
(一)信用风险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65726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3.64%。2025年以来,本行不断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坚持以“守本源、控风险、归主业”的经营定位,贷款资金以服务当地、服务县域经济为主,加大对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持续推进整村授信工作,满足辖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加快与辖内科创企业、绿色企业、制造业等企业的对接,发挥我行“易贷”系列产品灵活、便捷的优势,提升我行金融改革创新与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持续深入开展进园区、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圈“五进”活动,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指本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一方面日常工作中要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及时掌握本行流动性整体状况;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外部经营环境,时刻关注金融风险隐患。加强对辖区内支付情况的持续跟踪监测,及时化解外部舆论风险。关注潜在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确保流动性保持平稳合理。
(三)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价格、利率、汇率等波动可能使本行资产负债表项目价值发生变动,从而可能对本行财务状况和资本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本行尚未开展外汇业务,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利率变动导致债券交易的空间缩小,收益面临较大压力。我行持续加强对银行间市场的关注和预判,加强对市场风险的关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循序渐进的开展相关业务,切实有效的防范风险。
(四)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以构建柜面操作风险防范为抓手,持续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风险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业务发展、制度建设与风险管理同步,构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本行运营部实时采取非现场监测、不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一是充分利用授权系统、事后监督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等风控系统有效防控风险的发生;二是加大重点环节、重点业务、重点岗位和重要人群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强柜面检查、突击检查、监控录像等排查措施,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三是全面夯实运营基础管理,防范业务操作风险,充分发挥运营管理工作在业务经营中的支持和保障职能,通过“三铁”的创建为全行各项业务快速稳健发展和安全合规运行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运营部对我行全辖网点进行了三铁检查,以三铁网点创建为抓手,对内控制度执行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梳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柜面操作风险进一步降低。
六、法人治理情况
2025年,本行不断健全和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把关定向、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经营层设立行长1名,副行长2名;本行设立16个职能部门,37家分支机构。截至2025年末职工董事两名,股东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三名。按照制度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加强对董事、监事的履职考核,限制部分股东及董事权利,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明晰相互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断完善董事履职档案,定期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提升决策事项的执行力。
2025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主要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资本管理情况评估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5年经营目标计划(草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萧县农商银行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关于修订<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5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由安徽伟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确认股东大会符合法律程序,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度董事会例会按规定召开,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主要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全面风险分析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机制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关于萧县农商银行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关于修订<萧县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萧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能够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在本行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承担决策实体的职责。
2025年度监事会例会按规定召开,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0次。主要审议《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监事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的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主要股东股权评估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萧县农商银行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等议案,同时对董事会决议、经营层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5年底本行完成监事会改革,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
七、薪酬管理情况
(一)薪酬管理总体情况及决策程序。
2025年本行依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业务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优化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不断完善考评管理机制,制定稳健的绩效考评目标和指标,实现稳健经营发展。本行设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并规定了委员会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2025年,本行薪酬总量为9370.41万元,其中基本薪酬1833.33万元,可变薪酬及绩效薪酬7537.08万元,薪酬结构不断优化,趋向合理。年末在岗员工442人、待岗1人,内退人员25人,合计受益人474人。
(二)指标设置及考评情况。
本行设置合规风险类、风险管理类、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社会责任等绩效考评指标。按照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市场定位等因素设置具体指标及权重。指标设置合理,指标权重相对合规。不存在利润指标增幅过高,分支机构故意隐匿不良资产等行为;无违规设立时点性规模考评指标;绩效考评指标不存在层层加码、过分注重市场份额或市场排名等行为。
(三)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本行已制定《萧县农村商业银行绩效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实施办法》,并规定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员工的薪酬延期标准。2025年董事会高管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员工206人,绩效薪酬121.99万元,按照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标准执行延期支付278.07万元。
(四)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本行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综合评价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调研、分析,组织员工座谈等方式,确定较为合理的年度经营指标,同时针对支行不同岗位,制定奖惩措施及工资考核办法,并与绩效工资挂钩,按月考核、兑现,考核剩余工资按月与任务差额实行双滚动,年末考核剩余工资视考核情况由总行决定综合兑现。绩效考核兑现结束后,按照总行工作安排,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支行进行年度综合经营评价。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公众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制度办法要求,现将本行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消保与客户投诉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我行印发了《萧县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萧县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萧县农商银行客户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等多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应急处置流程,进一步完善消保与客户投诉管理工作体制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普惠金融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萧县农商银行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先后组织营业网点通开展了“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反假货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50场次,受众消费者达1.2万人次。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控有效消费者个人隐私安全。为确保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修订和完善了《萧县农商银行客户信息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管理。年初全员签订了金融信息保密承诺书、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了专题培训,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有效提升员工客户信息保护及涉密管理意识。
四是全面提升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正确履职能力。2025年4月和11月份,组织开展了消保投诉与客户沟通能力提升培训,内容涵盖业务风险防范、员工行为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等方面。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本行员工的消保意识、合规意识、服务水平、综合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及正确处理投诉能力。
五是加强管理切实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强金融产品和业务宣传消保审查。以遵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前提,进一步前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加大开展业务宣传、办理业务等方面,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八项基本权利的消保合规审查。二是严格执行监管政策,明确服务收费标准,产品销售和服务尽到事先告知义务,提示减免优惠政策、收费金额及存在的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三是接受消费者监督,畅通消费者问题反馈渠道。在营业网点和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客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消费者诉求坚持“实事求是、有求必应、妥善处置”原则,对有责投诉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六是畅通投诉渠道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修订完善的《萧县农商银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诉处理的原则、处理渠道、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处理管理等相关业务流程,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首问负责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调,提高投诉处理能力和投诉效率,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做好客户安抚稳定工作,确保支行投诉不出网点、总行投诉不升级、转办投诉妥善解决;进一步完善消费乾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增强消保工作重视程度。
(二)2025年消保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投诉整体情况
2025年,共受理客户投诉83笔,分别是省联社转办46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分局和宿州市消保中心转办18笔,12345热线平台转办19笔。具体情况如下:
1.按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划分。前台业务渠道投诉54笔,占比65.1%,其中营业现场49笔,自助机具3笔,电子渠道2笔;中、后台业务渠道投诉29笔,占比34.9%。
2.按投诉业务类别划分。人民币储蓄业务2笔;银行卡业务26笔;贷款48笔;支付结算2笔;其他7笔。
3.按投诉原因划分。因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63笔,占比75.9%;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2笔,占比2.4%;因金融机构服务设施、设备、业务系统引起的投诉3笔,占比3.6%;因信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6笔,占比7.2%;因其他原因引起的投诉9笔,占比10.8%。
投诉原因分析
一是受反电诈形势严峻影响,客户因账户非柜面限额、尽职调查等“断卡”问题引发投诉量持续增加;二是受经济增速放缓,个贷客户收入下降、还款能力不足导致延期还款、拖欠本息等问题,导致个人征信修复、协商还款等维权投诉上升;三是个别营业机构员工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不高等引发客户投诉时有发生;四是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各项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对整个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营业网点安全、客户服务需求满足、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等方面,建立联动沟通协调机制,高效快捷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全力做好消保审查、消费者金融教育、收费规范、业务宣传等工作,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加大培训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操作、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升全体员工的消保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效。充分利用本行自接投诉、省联社智能客服平台等系统,及时解决客户诉求,化解纠纷,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业务的,及时向客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做到矛盾不升级、事态不扩大。加强投诉工单动态监测,及时跟踪、妥善处理,切实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是坚持客户至上,做好普惠金融宣传大文章。坚持以客户为本,合理站在客户立场想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落实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普法宣传、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普及等金融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商圈等“五进”活动以及大走访活动,努力做到宣传内容生动形象,宣传形式喜闻乐见,不断扩大宣教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为营造健康和谐金融环境贡献力量。
九、2025年度重大事项
(一)股东股权相关方面。
2025年度本行未开展增资扩股。12月末所有者权益总额156651.87万元,较年初增加6065.10万元,增幅4.03%。其中:实收资本98313万元,较年初增加2784.47万元,为分红转增。股权结构中其中法人股东41名(具体为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2家、境内国有企业股东4家,境内非国有企业股东35家),持股金额84182.33万元,占比85.63%;自然人股东377名(其中内部职工股东249个、社会自然人128个),持股金额14130.67万元,占比14.37%;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4户,股本额23868.40万股,占比24.28%。2025年度累计发生股东转让1980.61万股。
2025年末存量主要股东10户,主要股东共涉及股本28954.69万股,占总股本29.45%,主要股东中企业股东7户,涉及股本28929.90万股,占总股本29.53%。
1.本行前十大法人股东名单:
单位:万股 、%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 )通知要求,明确了股权质押流程和要素,规范股东质押本行股权行为。股东和董事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对其在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2025年度发生股权质押1笔,涉及股权2198万股。
2.本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名单:
单位:万股 、%
3.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情况
(二)以电银业务为抓手,提升普惠金融服务。
本行坚持电子银行业务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将电子银行业务作为“零售业务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抓手,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线上加线下基础金融服务供给网络,不断延伸服务半径,提升服务乡村和普惠金融的能力。截至2025年12月末,电子银行业务交易笔数1999.66万笔,交易替代率为98.47%;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金额804.67亿元,综合替代率为73.46%;手机银行客户累计签约26.41万户,较年初增加1.78万户;累计发生交易115.44万笔,交易金额371.52亿元;“金农信e付”累计发展商户9699户;存量社保卡90.97万张,累计发放三代社保卡57.18万张,社保卡余额31.63亿元。累计布放金农惠民宝221台,其中布放在村级为民服务中心195台、布放在商户26台,金农惠民宝为当地百姓带来了便捷的金融服务,足不出村就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缴存、耕地补贴款领取以及电费、手机费、交通罚没款缴纳等便民业务。我行在全辖213个行政村布放金农惠民宝221台,并全部接入政务服务系统,以点带面辐射推进整村授信、金融宣传、拎包服务、社保卡应用等举措落地,实现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金融服务县域全覆盖。2025年以来,各村部综合金融服务室共办理业务20.64万笔,金额1.55亿元,现已成为县内唯一一家金融机具村村有、服务人员天天到的金融机构。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业务开展情况。
1.2025年度本行关联交易共计61户、152笔,金额71182.88万元,全部关联度40.75%,其中:与6家企业和34人发生一般关联交易,合计114笔、11494.58万元,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占资本净额1%以下,且累计未达到资本净额5%以上;与20家企业和1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合计38笔、59688.3万元,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0%,单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重大关联交易审查审批情况
(1)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萧县圣泉乡薛庄村,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纸及纸制品生产、销售等,法人代表孙玉政,孙玉政为本行董事。2025年3月14日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关于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22774万元。
(2)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9月28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100号张江高科技园区8号楼,经营范围包括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法定代表人为金于翔,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2025年3月14日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关于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对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21530万元。
(3)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1月22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经济开发区凤翔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平哲。主要经营范围: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牲畜饲养;生鲜乳收购等。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8.12%的股权,王平哲为本行董事。2025年11月12日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行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关于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20395万元。
4.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于授信类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相关信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四)信贷支持方面。
1.绿色信贷方面。
近年来,我行积极落实绿色金融转型工作,将绿色转型金融提升到公司战略高度,成立了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发布《萧县农商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在贷前调查中,将环保合规作为首要前提。对于项目贷款,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明确规定本行对纳入《绿色信贷产业目录》内的节能环保项目、客户给予重点支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准入、优先审批、优先支持;同时实行差异化的利率水平;同时加强贷后管理,持续跟踪客户的环境风险状况,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风险预警。截至2025年末,我行绿色贷款余额46952万元,较年初增加3469万元,增速7.9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17个百分点,实现“绿色信贷持续增长、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2.小微企业贷款方面。
2025年,萧县农商银行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持续增长、融资成本有效降低。一是打造专职服务机构。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增强直接营销小微企业贷款的能力,实现差异化经营,近年来,我行强化顶层设计,打造专营团队,如在开发区支行专门成立了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依托开发区企业众多的优势,主攻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一企一策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适合其需求和经营实际的金融服务。二是优化信贷流程。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我行不断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对支行下放审批权限,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三是加快数字金融赋能。我行将依托省联社科技平台,通过科技全面赋能,构建起企业网银、手机银行、小程序、公众号等一体的一站式线上化服务渠道,着力打造“1+N”的“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信贷服务体系,实现快速审批和放款,提高办贷效率。四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我行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出台的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扶持措施,通过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等方式,确保企业到期贷款能够顺利进行接续融资,并多次大幅下调了贷款利率。截至2025年12月末,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9.16亿元,比年初净增6.53亿元;小微企业户数12378户,较年初净增117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7.47亿元,比年初净增5.44亿元,增幅10.45%,高于各项贷款增幅3.6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2205户,比年初净增106户。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5.16%,较上年末下降0.18个百分点。
(五)强化党建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铸魂,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党建与业务融合实践。二是建强基层堡垒,激发队伍活力。坚持选优配强,对履职不力的党支部书记、支行行长及时调整,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基层一线;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实干实绩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纪律教育和作风养成,筑牢思想根基。优化党建督导考评机制,层层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三是持续为基层减负,凝聚奋进合力。统筹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合并压缩会议,推行会议套开,减少基层参会频次;落实网点轮休制度,解决员工负荷过重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下沉一线,包点督导帮扶,协调资源、压降不良、助力存贷营销。深化“访企入村”行动,广泛征求基层员工和客户意见建议,融入党委决策,切实让基层腾出精力抓业务、促发展。四是站稳政治立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导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阵地建设,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全流程机制,强化宣传阵地规范化管理确保做到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严防“低级红、高级黑”情况发生。
十、信息披露时间和范围
2025年度的信息披露报告和披露表,已公示于本行官方网站,欢迎各位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随时查阅。
附件:2025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一、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前身为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3年9月开始股份制改造,并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开业,变更为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在安徽省萧县龙城镇淮海路8号,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2025年底注册资本玖亿伍仟伍佰贰拾捌万伍仟贰柒叁圆整,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78306611X1,金融经营许可证号码B0586H334130001号,法定代表人郭伟,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股权结构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按照“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实行股东民主管理,主要为辖内“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2025年末,现有营业网点40个,其中32家支行,5个分理处,3个离行式自助银行,机构遍布城乡。本行共设16个职能部门,即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运营部、信息科技部、信贷管理部、调研统计部、安全保卫部、纪检办公室、市场营销部、资金业务部、电子银行部、资产管理部、党群工作部。
1.2025年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我行内设部门16个职能部门,营业网点37家。现有在职员工443人;男职工242人,占比54.63%,女职工201人,占比45.37%;硕士研究生9人,占比2.03%;大专及本科学历393人,占比88.72%;中专及以下学历41人,占比9.25%。内退职工25人。
2.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经本行2024年10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萧县农商银行聘任行长》的议案,聘任王飞同志为本行行长,王飞同志任职资格已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核准(宿金复〔2025〕15号),已于2025年4月28日到任正式履职。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办发〔2009〕189号文件要求,农商银行2010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年度。
本单位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除特别说明外,本单位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
本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贴现业务核算方法。
本单位贴现以贴现票据到期价值计价,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贴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6.信贷资产分类方法。
本行依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7.呆账准备核算方法。
呆账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包括一般风险准备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1)呆账准备提取范围
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提取呆账准备,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期末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拆借(拆出)、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利息(不含贷款、拆放同业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租赁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
(2)呆账准备提取比例
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年末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A、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具体计提比例为正常类贷款为1.5%;关注类贷款为3%;次级类贷款为30%;可疑类贷款为60%;损失类贷款为100%。特种准备是对特定国家、地区或行业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计提比例。
B、坏账准备: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根据风险分类结果参照贷款专项准备计提比例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C、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分析各项投资的可回收性,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取相应的投资减值准备。
8.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政策。
(1)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以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用设备和物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计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残值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 20 4.80%
交通工具 4% 4 24.00%
电子设备 4% 3 32.00%
机器设备 4% 10 9.60%
9.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并于交付使用后转固定资产。
10.收入确认原则。
(1)利息收入。
按照财政部金[2002]25号《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2)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收入在交易已经完成,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3)其他营业收入
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11.利息支出确认原则。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其中:活期存款、同业存放款项按季结息,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各项定期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按存入时的挂牌利率计提。
12.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行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13.主要税(费)项。
(1)增值税
本行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法定税率为6%,本行按3%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本行以营业收入(减除以下免税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免税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A、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2号),延长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100万以下(含本数)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B、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延长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C、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行计提按照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5%。
(3)教育费附加
本行计提按照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4)地方教育费附加
本行计提按照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
(5)水利建设基金
本行以利息收入为计税依据,费率为0.04%。
(6)企业所得税
本行以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为25%。
三、报表信息披露
202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四、2025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各项经营指标如下:
(一) 各项存款情况。
202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320640.45万元,占比91.14%,较年初增加294479.81万元,增幅14.53%(其中:单位存款214904.86万元,占比9.26%,较年初增加42962.61万元;储蓄存款2105735.59万元,占比90.74%,较年初增加251517.20万元)
(二) 各项贷款情况。
2025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803492.36万元,比年初增加114930.55万元,增幅6.81%,贷占存77.72%。从贷款的现存结构来分析,涉农贷款余额1345179万元,比年初上升67036万元,增幅5.24%,低于各项贷款增幅1.57个百分点,占所有贷款比例为74.59%;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776166万元,比年初上升7952万元,增幅1.04%;其中:小微贷款余额贷款余额1091610.06万元,比年初净增65329.1万元,增幅6.37%,高于各项贷款增幅0.4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74746.76万元,比年初净增54379.65万元,增幅10.45%,高于各项贷款增幅3.6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2205户,比年初净增106户。
(三) 收入及支出情况。
2025年末,各项收入为100221.10万元,同比减少1732.72万元,减幅1.70%;营业收入100019.21万元,同比减少1890.33万元,减幅1.85%。贷款利息收入80902.78万元,同比减少2458.61万元,减幅2.95%,占总收入的80.7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13205.26万元,同比增加766.92万元,增幅6.17%,占总收入的13.18%;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28.21万元,同比减少47.08万元,减幅6.97%,占总收入的0.63%;投资收益5198.83万元,同比减少109.13万元,减幅2.06%,占总收入的5.19%。
各项支出90364.22万元,同比减少1740.75万元,减幅为1.89%,营业支出90204.32万元,同比减少1576.70万元,减幅1.72%。利息支出39164.74万元,同比减少1660.79万元,减幅4.07%,占各项支出的43.34%;业务以及管理费19624.31万元,同比减少335.24万元,减幅1.68%,占各项支出的21.72%;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752.0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77.60万元,增幅3.65%,占各项支出的30.71%。
(四)利润实现和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度,我行利润总额为9856.88万元,同比增加8.03万元,增幅0.08%;净利润6071.83万元,同比减少631.17万元,减幅9.42%。根据省联社2025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我行按净利润的10%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607.18万元;未分配利润12137.15万元,其中一般风险准备及股金红利待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后分配。
(五)享受优惠扶持政策情况。
2025年我行主要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322.63万元;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638.74万元;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525.3万元,国债及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9.63万元,合计免征增值税1496.3万元; 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免征所得税252.68万元,国债及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40.72万元,合计免征593.4万元。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缴税2089.7万元。
(六)2025年实际核销呆账情况。
2025年,我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通知》(财金[2017]90号)、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第25号)和《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25号)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理核销材料,加大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不良贷款核销力度,做到“应核尽核”,防止“高拨备、高不良”现象。实际核销不良贷款金额14733.87万元。
(七)各项税费计提缴纳情况。
2025年我行累计缴纳税费5634.3万元。其中缴纳增值税1473.80万元,其他税金及附加375.45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3785.05元。
(八)各项监管指标达成情况。
截至2025年末,资本充足率11.14%,比上年末减少0.2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99%,比上年末减少0.27个百分点;杠杆率5.79%,比上年末减少0.4个百分点;流动性比率99.81%,比上年末增加12.57个百分点;存贷比为70.7%,比上年末减少3.8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3.64%,比上年末增加0.1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2.02 %,比上年末增加0.64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34.11%,比上年末减少0.81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545.73%,比上年末增加270.5个百分点。
五、风险管理状况
(一)信用风险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65726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3.64%。2025年以来,本行不断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坚持以“守本源、控风险、归主业”的经营定位,贷款资金以服务当地、服务县域经济为主,加大对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持续推进整村授信工作,满足辖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加快与辖内科创企业、绿色企业、制造业等企业的对接,发挥我行“易贷”系列产品灵活、便捷的优势,提升我行金融改革创新与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持续深入开展进园区、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圈“五进”活动,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指本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一方面日常工作中要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及时掌握本行流动性整体状况;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外部经营环境,时刻关注金融风险隐患。加强对辖区内支付情况的持续跟踪监测,及时化解外部舆论风险。关注潜在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确保流动性保持平稳合理。
(三)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价格、利率、汇率等波动可能使本行资产负债表项目价值发生变动,从而可能对本行财务状况和资本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本行尚未开展外汇业务,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利率变动导致债券交易的空间缩小,收益面临较大压力。我行持续加强对银行间市场的关注和预判,加强对市场风险的关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循序渐进的开展相关业务,切实有效的防范风险。
(四)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以构建柜面操作风险防范为抓手,持续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风险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业务发展、制度建设与风险管理同步,构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本行运营部实时采取非现场监测、不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一是充分利用授权系统、事后监督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等风控系统有效防控风险的发生;二是加大重点环节、重点业务、重点岗位和重要人群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强柜面检查、突击检查、监控录像等排查措施,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三是全面夯实运营基础管理,防范业务操作风险,充分发挥运营管理工作在业务经营中的支持和保障职能,通过“三铁”的创建为全行各项业务快速稳健发展和安全合规运行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运营部对我行全辖网点进行了三铁检查,以三铁网点创建为抓手,对内控制度执行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梳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柜面操作风险进一步降低。
六、法人治理情况
2025年,本行不断健全和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把关定向、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经营层设立行长1名,副行长2名;本行设立16个职能部门,37家分支机构。截至2025年末职工董事两名,股东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三名。按照制度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加强对董事、监事的履职考核,限制部分股东及董事权利,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明晰相互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断完善董事履职档案,定期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提升决策事项的执行力。
2025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主要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资本管理情况评估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5年经营目标计划(草案)》、《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萧县农商银行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关于修订<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5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由安徽伟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确认股东大会符合法律程序,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度董事会例会按规定召开,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主要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全面风险分析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机制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关于萧县农商银行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关于修订<萧县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萧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能够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在本行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承担决策实体的职责。
2025年度监事会例会按规定召开,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0次。主要审议《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监事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的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主要股东股权评估报告》、《萧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萧县农商银行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等议案,同时对董事会决议、经营层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5年底本行完成监事会改革,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
七、薪酬管理情况
(一)薪酬管理总体情况及决策程序。
2025年本行依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业务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优化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不断完善考评管理机制,制定稳健的绩效考评目标和指标,实现稳健经营发展。本行设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并规定了委员会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2025年,本行薪酬总量为9370.41万元,其中基本薪酬1833.33万元,可变薪酬及绩效薪酬7537.08万元,薪酬结构不断优化,趋向合理。年末在岗员工442人、待岗1人,内退人员25人,合计受益人474人。
(二)指标设置及考评情况。
本行设置合规风险类、风险管理类、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社会责任等绩效考评指标。按照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市场定位等因素设置具体指标及权重。指标设置合理,指标权重相对合规。不存在利润指标增幅过高,分支机构故意隐匿不良资产等行为;无违规设立时点性规模考评指标;绩效考评指标不存在层层加码、过分注重市场份额或市场排名等行为。
(三)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本行已制定《萧县农村商业银行绩效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实施办法》,并规定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员工的薪酬延期标准。2025年董事会高管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员工206人,绩效薪酬121.99万元,按照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标准执行延期支付278.07万元。
(四)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本行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综合评价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调研、分析,组织员工座谈等方式,确定较为合理的年度经营指标,同时针对支行不同岗位,制定奖惩措施及工资考核办法,并与绩效工资挂钩,按月考核、兑现,考核剩余工资按月与任务差额实行双滚动,年末考核剩余工资视考核情况由总行决定综合兑现。绩效考核兑现结束后,按照总行工作安排,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支行进行年度综合经营评价。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公众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制度办法要求,现将本行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消保与客户投诉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我行印发了《萧县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萧县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萧县农商银行客户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等多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应急处置流程,进一步完善消保与客户投诉管理工作体制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普惠金融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萧县农商银行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先后组织营业网点通开展了“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反假货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50场次,受众消费者达1.2万人次。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控有效消费者个人隐私安全。为确保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修订和完善了《萧县农商银行客户信息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管理。年初全员签订了金融信息保密承诺书、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了专题培训,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有效提升员工客户信息保护及涉密管理意识。
四是全面提升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正确履职能力。2025年4月和11月份,组织开展了消保投诉与客户沟通能力提升培训,内容涵盖业务风险防范、员工行为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等方面。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本行员工的消保意识、合规意识、服务水平、综合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及正确处理投诉能力。
五是加强管理切实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强金融产品和业务宣传消保审查。以遵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前提,进一步前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加大开展业务宣传、办理业务等方面,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八项基本权利的消保合规审查。二是严格执行监管政策,明确服务收费标准,产品销售和服务尽到事先告知义务,提示减免优惠政策、收费金额及存在的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三是接受消费者监督,畅通消费者问题反馈渠道。在营业网点和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客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消费者诉求坚持“实事求是、有求必应、妥善处置”原则,对有责投诉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六是畅通投诉渠道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修订完善的《萧县农商银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诉处理的原则、处理渠道、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处理管理等相关业务流程,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首问负责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调,提高投诉处理能力和投诉效率,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做好客户安抚稳定工作,确保支行投诉不出网点、总行投诉不升级、转办投诉妥善解决;进一步完善消费乾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增强消保工作重视程度。
(二)2025年消保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投诉整体情况
2025年,共受理客户投诉83笔,分别是省联社转办46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分局和宿州市消保中心转办18笔,12345热线平台转办19笔。具体情况如下:
1.按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划分。前台业务渠道投诉54笔,占比65.1%,其中营业现场49笔,自助机具3笔,电子渠道2笔;中、后台业务渠道投诉29笔,占比34.9%。
2.按投诉业务类别划分。人民币储蓄业务2笔;银行卡业务26笔;贷款48笔;支付结算2笔;其他7笔。
3.按投诉原因划分。因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63笔,占比75.9%;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2笔,占比2.4%;因金融机构服务设施、设备、业务系统引起的投诉3笔,占比3.6%;因信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6笔,占比7.2%;因其他原因引起的投诉9笔,占比10.8%。
投诉原因分析
一是受反电诈形势严峻影响,客户因账户非柜面限额、尽职调查等“断卡”问题引发投诉量持续增加;二是受经济增速放缓,个贷客户收入下降、还款能力不足导致延期还款、拖欠本息等问题,导致个人征信修复、协商还款等维权投诉上升;三是个别营业机构员工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不高等引发客户投诉时有发生;四是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各项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对整个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营业网点安全、客户服务需求满足、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等方面,建立联动沟通协调机制,高效快捷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全力做好消保审查、消费者金融教育、收费规范、业务宣传等工作,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加大培训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操作、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升全体员工的消保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效。充分利用本行自接投诉、省联社智能客服平台等系统,及时解决客户诉求,化解纠纷,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业务的,及时向客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做到矛盾不升级、事态不扩大。加强投诉工单动态监测,及时跟踪、妥善处理,切实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是坚持客户至上,做好普惠金融宣传大文章。坚持以客户为本,合理站在客户立场想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落实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普法宣传、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普及等金融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商圈等“五进”活动以及大走访活动,努力做到宣传内容生动形象,宣传形式喜闻乐见,不断扩大宣教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为营造健康和谐金融环境贡献力量。
九、2025年度重大事项
(一)股东股权相关方面。
2025年度本行未开展增资扩股。12月末所有者权益总额156651.87万元,较年初增加6065.10万元,增幅4.03%。其中:实收资本98313万元,较年初增加2784.47万元,为分红转增。股权结构中其中法人股东41名(具体为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2家、境内国有企业股东4家,境内非国有企业股东35家),持股金额84182.33万元,占比85.63%;自然人股东377名(其中内部职工股东249个、社会自然人128个),持股金额14130.67万元,占比14.37%;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4户,股本额23868.40万股,占比24.28%。2025年度累计发生股东转让1980.61万股。
2025年末存量主要股东10户,主要股东共涉及股本28954.69万股,占总股本29.45%,主要股东中企业股东7户,涉及股本28929.90万股,占总股本29.53%。
1.本行前十大法人股东名单:
单位:万股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 1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7991.84 | 8.13% |
| 2 | 淮北市辰友商贸有限公司 | 5327.89 | 5.42% |
| 3 | 萧县龙源商贸有限公司 | 5327.89 | 5.42% |
| 4 | 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220.77 | 5.31% |
| 5 | 徐州尚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995.92 | 4.06% |
| 6 | 常山县华府大酒店有限公司 | 3971.27 | 4.04% |
| 7 |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671.48 | 3.73% |
| 8 | 嵊州市柏星超级大酒店有限公司 | 3661.45 | 3.72% |
| 9 | 融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46.11 | 3.61% |
| 10 | 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663.95 | 2.71% |
| 11 | 淮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63.95 | 2.71% |
| 12 | 淮北亿平商贸有限公司 | 2663.95 | 2.71% |
| 13 | 浙江永康博凯工贸有限公司 | 2530.75 | 2.57% |
| 合计 | 53237.22 | 54.15 |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 )通知要求,明确了股权质押流程和要素,规范股东质押本行股权行为。股东和董事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对其在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2025年度发生股权质押1笔,涉及股权2198万股。
2.本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名单:
单位:万股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 1 | 宋健 | 1700.65 | 1.73% |
| 2 | 张舒怡 | 1379.89 | 1.40% |
| 3 | 张月慈 | 1290.15 | 1.31% |
| 4 | 贡彩虹 | 1172.78 | 1.19% |
| 5 | 刘雪原 | 1155.88 | 1.18% |
| 6 | 丁晓龙 | 1124.14 | 1.14% |
| 7 | 李金全 | 377.81 | 0.38% |
| 8 | 李娜 | 352.63 | 0.36% |
| 9 | 王澳莉 | 289.54 | 0.29% |
| 10 | 冯艳丽 | 277.06 | 0.28% |
| 11 | 郑元磊 | 277.06 | 0.28% |
| 12 | 叶莉 | 277.06 | 0.28% |
| 13 | 张贵萍 | 277.06 | 0.28% |
| 14 | 许冰 | 277.06 | 0.28% |
| 15 | 史为垠 | 277.06 | 0.28% |
| 16 | 陈联英 | 277.06 | 0.28% |
| 17 | 王歪仔 | 277.06 | 0.28% |
| 18 | 蔡忠殊 | 277.06 | 0.28% |
| 19 | 刘新建 | 277.06 | 0.28% |
| 合计 | 11614.10 | 11.81 |
3.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情况
| 序号 | 主要股东 | 关联人 | 成为关联方的原因 |
| 1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王平哲 | 董事 |
| 张文兰 | 王平哲妻子 | ||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王平哲 | ||
| 萧县英达来商贸有限公司 | 王平哲控股企业,持股92.22% | ||
| 北京曦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王平哲,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86.67% | ||
| 王昌岭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最终受益人,持股13.33% | ||
| 北京元生汇康贸易有限公司 | 王昌岭持股企业,持股40% | ||
| 萧县汇昌商贸有限公司 | 王昌岭持股企业,持股89.8% | ||
| 呼和浩特市三酉商贸有限公司 | 王昌岭持股企业,持股40% | ||
| 徐立松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监事 | ||
| 淮北市曦强生态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王平哲 | ||
| 北京曦强农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曦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 | ||
| 萧县金石开商贸有限公司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宝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本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凯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泰华商贸有限公司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涛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兴安商贸有限公司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亚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2 | 淮北市辰友商贸有限公司 | 淮北市辰友商贸有限公司 | 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控股5.39% |
| 杜迪 | 淮北市辰友商贸股东,持股100% | ||
| 祝静伟 | 淮北辰友商贸监事 | ||
| 3 | 萧县龙源商贸有限公司 | 萧县龙源商贸有限公司 | 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控股5.39% |
| 张俊展 | 龙源商贸股东,持股66.67% | ||
| 葛颂 | 龙源商贸股东,持股33.33% | ||
| 4 | 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张长奎 | 监事 |
| 任彩华 | 张长奎妻子 | ||
| 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张长奎 | ||
| 王乾坤 | 产投董事 | ||
| 萧县万茂生态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云禾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东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安徽萧国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产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81% | ||
| 萧县龙城高新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64% | ||
| 安徽云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东拓供应链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产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兴开投资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产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产投控制企业 | ||
| 萧县产投热力有限公司 | 产投控制企业 | ||
| 萧县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产投持股,持股99% | ||
| 萧县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100% | ||
| 萧县产投水务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81% | ||
| 萧县泓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产投持股,持股81% | ||
| 5 | 江苏科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张祖泽 | 监事 |
| 张啊来 | 张祖泽妻子 | ||
| 张艳茹 | 张祖泽女儿 | ||
| 张江峰 | 张祖泽儿子 | ||
| 江苏科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张祖泽控股企业 | ||
| 张深渠 | 江苏科安的股东,持股4% | ||
| 徐州闽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张祖泽持股企业,持股60% | ||
| 徐州市中正合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张祖泽持股企业,持股35% | ||
| 6 | 安徽省萧县华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李捷 | 监事 |
| 张立梅 | 李捷妻子 | ||
| 安徽省萧县华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捷 | ||
| 李祥慈 | 华龙耐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曹勇 | 华龙耐火副董事长、股东 | ||
| 宿州市永航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曹勇持股企业,持股13.33% | ||
| 王振东 | 华龙耐火董事,华龙耐火股东 | ||
| 王新茂 | 华龙耐火监事,华龙耐火股东 | ||
| 李祥文 | 华龙耐火监事,华龙耐火股东 | ||
| 荣世群 | 华龙耐火监事,华龙耐火股东 | ||
| 7 | 萧县大昌商贸有限公司 | 蔡建筑 | 董事 |
| 萧县大昌商贸有限公司 | 蔡建筑控股企业,持股100% | ||
| 徐州市茂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蔡建筑持股企业,持股55% | ||
| 徐州闽南餐饮有限公司 | 蔡建筑持股企业,持股22% | ||
| 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 | 蔡建筑持股企业,持股20% | ||
| 徐州市泉山区茂发石材经销处 | 蔡建筑经营 | ||
| 徐州苏高阀业有限公司 | 监事蔡建筑 | ||
| 陈素月 | 蔡建筑妻子 | ||
| 蔡自玲 | 蔡建筑女儿 | ||
| 蔡德海 | 蔡建筑儿子 | ||
| 黄钰晴 | 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人 | ||
| 萧县欣承商贸有限公司 | 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和兴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周建朋 | 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人 | ||
| 萧县庆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萧县百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宿州市京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安徽闽泰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 8 | 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孙玉政 | 董事 |
| 孙沛林 | 孙玉政女儿 | ||
| 孙振亚 | 孙玉政儿子 | ||
| 孙振洲 | 孙玉政儿子 | ||
| 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孙玉政控股企业,持股60% | ||
| 魏礼侠 | 金玉米股东,持股40% | ||
| 安徽圣泉金玉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孙玉政 | ||
| 合肥金玉米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 圣泉金玉米股东,持股95% | ||
| 徐州市汇金工贸有限公司 | 张海森控股企业,持股100% | ||
| 上海顺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张海森控股企业,持股79% | ||
| 安徽顺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张海森控股企业,持股79% | ||
| 合肥顺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张海森控股企业,持股79% | ||
| 萧县金诺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金玉米关联企业 | ||
| 孙长青 | 金诺玉米股东,持股20% | ||
| 孙忠亮 | 金诺玉米股东,持股20% | ||
| 孙飞 | 金诺玉米股东,持股20% | ||
| 孙忠文 | 金诺玉米股东,持股20% | ||
| 魏计伍 | 金诺玉米股东,持股20% | ||
| 萧县金玉米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金玉米关联企业 | ||
| 孙朴 | 金玉米玉米股东,持股1.5% | ||
| 孙坦 | 金玉米玉米股东,持股1.5% | ||
| 孙伟 | 金玉米玉米股东,持股3% | ||
| 连海艳 | 金玉米玉米股东,持股2% | ||
| 孙长征 | 金玉米玉米股东,持股92% | ||
| 萧县英朗服饰有限公司 | 金玉米关联企业 | ||
| 樊坤 | 英朗服饰股东,持股100% | ||
| 孙前亮 | 英朗服饰监事 | ||
| 萧县金洋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金玉米关联企业 | ||
| 萧县海清商贸有限公司 | 金玉米关联企业 | ||
| 萧县金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金玉米关联企业 | ||
| 萧县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金玉米关联企业 | ||
| 何文水 | 金洋玉米股东,持股20% | ||
| 王金瑞 | 金洋玉米股东,持股20% | ||
| 权子建 | 金洋玉米股东,持股20% | ||
| 孙长红 | 金洋玉米股东,持股20% | ||
| 张俭 | 金洋玉米股东,持股20% | ||
| 萧县安革超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金玉米关联企业 |
(二)以电银业务为抓手,提升普惠金融服务。
本行坚持电子银行业务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将电子银行业务作为“零售业务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抓手,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线上加线下基础金融服务供给网络,不断延伸服务半径,提升服务乡村和普惠金融的能力。截至2025年12月末,电子银行业务交易笔数1999.66万笔,交易替代率为98.47%;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金额804.67亿元,综合替代率为73.46%;手机银行客户累计签约26.41万户,较年初增加1.78万户;累计发生交易115.44万笔,交易金额371.52亿元;“金农信e付”累计发展商户9699户;存量社保卡90.97万张,累计发放三代社保卡57.18万张,社保卡余额31.63亿元。累计布放金农惠民宝221台,其中布放在村级为民服务中心195台、布放在商户26台,金农惠民宝为当地百姓带来了便捷的金融服务,足不出村就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缴存、耕地补贴款领取以及电费、手机费、交通罚没款缴纳等便民业务。我行在全辖213个行政村布放金农惠民宝221台,并全部接入政务服务系统,以点带面辐射推进整村授信、金融宣传、拎包服务、社保卡应用等举措落地,实现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金融服务县域全覆盖。2025年以来,各村部综合金融服务室共办理业务20.64万笔,金额1.55亿元,现已成为县内唯一一家金融机具村村有、服务人员天天到的金融机构。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业务开展情况。
1.2025年度本行关联交易共计61户、152笔,金额71182.88万元,全部关联度40.75%,其中:与6家企业和34人发生一般关联交易,合计114笔、11494.58万元,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占资本净额1%以下,且累计未达到资本净额5%以上;与20家企业和1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合计38笔、59688.3万元,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0%,单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贷款余额(万元) | 备注 |
| 1 | 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600 | 6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2 | 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99 | 999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3 | 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4 | 萧县英朗服饰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5 | 萧县英朗服饰有限公司 | 600 | 6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6 | 萧县英朗服饰有限公司 | 750 | 75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7 | 萧县金玉米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1500 | 15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8 | 萧县金洋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500 | 5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9 | 萧县金诺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1000 | 10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0 | 萧县金诺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999 | 999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1 | 萧县金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1999 | 1999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2 | 萧县金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140 | 14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3 | 萧县海清商贸有限公司 | 4000 | 40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4 | 萧县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 | 5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5 | 萧县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750 | 75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6 | 萧县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7 | 萧县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00 | 16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8 | 萧县安革超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19 | 萧县安革超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1600 | 1600 | 本行董事孙玉政关联企业 |
| 20 | 萧县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本行股东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21 | 萧县产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6500 | 5199.30 | 本行股东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22 | 萧县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9589 | 本行股东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23 | 王乾坤 | 30 | 20 | 本行股东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人 |
| 24 | 萧县金石开商贸有限公司 | 870 | 87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25 | 萧县凯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00 | 14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26 | 萧县凯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90 | 189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27 | 萧县涛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285 | 1483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28 | 萧县本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50 | 1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29 | 萧县本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400 | 24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30 | 萧县泰华商贸有限公司 | 2400 | 24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31 | 萧县泰华商贸有限公司 | 600 | 6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32 | 萧县兴安商贸有限公司 | 2400 | 24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33 | 萧县亚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500 | 25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34 | 萧县宝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500 | 25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35 | 萧县宝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800 | 800 | 本行股东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 64462 | 59688.30 |
3.重大关联交易审查审批情况
(1)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萧县圣泉乡薛庄村,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纸及纸制品生产、销售等,法人代表孙玉政,孙玉政为本行董事。2025年3月14日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关于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22774万元。
(2)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9月28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100号张江高科技园区8号楼,经营范围包括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法定代表人为金于翔,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2025年3月14日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关于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对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21530万元。
(3)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1月22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经济开发区凤翔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平哲。主要经营范围: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牲畜饲养;生鲜乳收购等。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8.12%的股权,王平哲为本行董事。2025年11月12日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行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萧县农商银行关于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20395万元。
4.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于授信类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相关信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四)信贷支持方面。
1.绿色信贷方面。
近年来,我行积极落实绿色金融转型工作,将绿色转型金融提升到公司战略高度,成立了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发布《萧县农商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在贷前调查中,将环保合规作为首要前提。对于项目贷款,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明确规定本行对纳入《绿色信贷产业目录》内的节能环保项目、客户给予重点支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准入、优先审批、优先支持;同时实行差异化的利率水平;同时加强贷后管理,持续跟踪客户的环境风险状况,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风险预警。截至2025年末,我行绿色贷款余额46952万元,较年初增加3469万元,增速7.9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17个百分点,实现“绿色信贷持续增长、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2.小微企业贷款方面。
2025年,萧县农商银行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持续增长、融资成本有效降低。一是打造专职服务机构。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增强直接营销小微企业贷款的能力,实现差异化经营,近年来,我行强化顶层设计,打造专营团队,如在开发区支行专门成立了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依托开发区企业众多的优势,主攻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一企一策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适合其需求和经营实际的金融服务。二是优化信贷流程。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我行不断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对支行下放审批权限,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三是加快数字金融赋能。我行将依托省联社科技平台,通过科技全面赋能,构建起企业网银、手机银行、小程序、公众号等一体的一站式线上化服务渠道,着力打造“1+N”的“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信贷服务体系,实现快速审批和放款,提高办贷效率。四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我行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出台的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扶持措施,通过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等方式,确保企业到期贷款能够顺利进行接续融资,并多次大幅下调了贷款利率。截至2025年12月末,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9.16亿元,比年初净增6.53亿元;小微企业户数12378户,较年初净增117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7.47亿元,比年初净增5.44亿元,增幅10.45%,高于各项贷款增幅3.6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2205户,比年初净增106户。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5.16%,较上年末下降0.18个百分点。
(五)强化党建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铸魂,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党建与业务融合实践。二是建强基层堡垒,激发队伍活力。坚持选优配强,对履职不力的党支部书记、支行行长及时调整,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基层一线;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实干实绩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纪律教育和作风养成,筑牢思想根基。优化党建督导考评机制,层层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三是持续为基层减负,凝聚奋进合力。统筹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合并压缩会议,推行会议套开,减少基层参会频次;落实网点轮休制度,解决员工负荷过重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下沉一线,包点督导帮扶,协调资源、压降不良、助力存贷营销。深化“访企入村”行动,广泛征求基层员工和客户意见建议,融入党委决策,切实让基层腾出精力抓业务、促发展。四是站稳政治立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导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阵地建设,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全流程机制,强化宣传阵地规范化管理确保做到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严防“低级红、高级黑”情况发生。
十、信息披露时间和范围
2025年度的信息披露报告和披露表,已公示于本行官方网站,欢迎各位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随时查阅。
附件:2025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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