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5月隔爆型充电机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招标公告】2026年5月隔爆型充电机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5月隔爆型充电机询比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发布时间 : 2026-05-12 17:14
采购编号 : 20260511160320626
公告截止时间 : 2026-05-18 15:00
一、采购物资
二、报名要求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时00分
2、报价方式:
本询比项目评审规则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投标厂家前期报名、提交资格及资质文件显示审核通过,仅代表优质采平台对资质文件完整性的认可,我方采购部门不进行提前资质审核。2.报价截止日期之后,采购部门将择日组建评审小组,对各投标厂家的响应条件及上传资质文件开展详细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通过评审。 3.仅通过评审的厂家,其报价由评审小组成员共同开启,最低价者确定为中标人。 请各投标厂家知悉!
3、报价响应条件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编号 : 20260511160320626
公告截止时间 : 2026-05-18 15:00
一、采购物资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送货地址 | 备注 | 附件 |
| 1 | 2804021000020 | 隔爆型充电机 | ZJC100/300K(A) | 台 | 2 | 任楼煤矿 | 任楼煤矿井下使用 | 任楼煤矿设备库 | 1.由于不同生产厂家申办安标证时设备名称型号不统一,本次询比设备名称型号为参考名称型号,投标单位所投产品不限于本项目设备名称型号,但所投产品应当与提供的安标证名称型号保持一致。且所投产品应当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相关要求。2.本次采购隔爆型充电机的最高报价每台不得大于4.5万元,超过此单价者不予成交。 | 任楼煤矿2026年充电机购置技术规格书.pdf |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1.标的物质保期为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或货到后18个月,先到为准。2.货到验收合格,凭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次月起第3个月支付入账金额的50%货款;第11个月支付入账金额 的40%货款;质保期内无质量异议,质保期满支付入账金额的10%货款。接受承兑。不响应此付款方式着不予成交。3.本次采购隔爆型充电机的最高报价每台不得大于4.5万元,超过此单价者不予成交。 |
二、报名要求
| 交货地址 | 任楼煤矿设备库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投标报价包括产品的运杂费、包装费、技术服务费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费用及税金(13%)。 | |
| 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 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否 |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 | |
| 报名供应商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 其他证件 | 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投标单位为安标持证人)。 |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 补充说明 | 1.投标人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存在属于皖北煤电集团在册职工情形的,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2008 年 139 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意见》规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2.成交人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之前需提供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身份信息,并承诺上述五项人员中无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册职工。3.合同签订前签订技术协议。 | |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时00分
2、报价方式:
本询比项目评审规则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投标厂家前期报名、提交资格及资质文件显示审核通过,仅代表优质采平台对资质文件完整性的认可,我方采购部门不进行提前资质审核。2.报价截止日期之后,采购部门将择日组建评审小组,对各投标厂家的响应条件及上传资质文件开展详细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通过评审。 3.仅通过评审的厂家,其报价由评审小组成员共同开启,最低价者确定为中标人。 请各投标厂家知悉!
3、报价响应条件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因项目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推迟除外。 |
| 3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凭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次月起第3个月支付入账金额的50%货款;第11个月支付入账金额 的40%货款;质保期内无质量异议,质保期满支付入账金额的10%货款。接受承兑。 |
| 4 | 质保期 | 标的物质保期为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或货到后18个月,先到为准。 |
| 报价须知 | 1、货到验收合格,凭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次月起第3个月支付入账金额的50%货款;第11个月支付入账金额 的40%货款;质保期内无质量异议,质保期满支付入账金额的10%货款。接受承兑。不响应付款方式者不予成交;2、报价厂家的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 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存在属于皖北煤电集团在册职工情形的,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2008年139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意见》规定,不得参与本比价采购项目;3、成交人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之前需提 供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身份信息,并承诺 上述五项人员中无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册职工(承诺书统一格式);4、友情提示:报价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到使用单位现场核实产品细节、合同签订、交货现场办理验收手续和分期付款等综合成本因素。 |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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