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裕安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3标的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裕安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3标的答疑澄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六安市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3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标段信息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3标”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5月8日发布的“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3标(招标编号:E341503001005041)”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文件答疑:
提问1:招标公告1.3条描述本项目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描述本项目不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请问以哪条为准?
答复1: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澄清:
1、因本项目技术文件并非采用暗标,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2、适用于B类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表2.2.2(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技术文件编制中的:
“(1)技术文件编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1目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的,技术文件作零分处理。(说明:适用于技术文件采用暗标的。)”。
此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E341503001005041001 |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3标 | 公开招标 | 2340.896476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3标”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5月8日发布的“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3标(招标编号:E341503001005041)”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文件答疑:
提问1:招标公告1.3条描述本项目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描述本项目不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请问以哪条为准?
答复1: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澄清:
1、因本项目技术文件并非采用暗标,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2、适用于B类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表2.2.2(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技术文件编制中的:
“(1)技术文件编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1目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的,技术文件作零分处理。(说明:适用于技术文件采用暗标的。)”。
此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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