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实验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供应商:
因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存在渗漏及安全隐患,现对该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
2、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3、项目地点: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实施面积约295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不允许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最高限价
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属于无效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运输、安装、税费、风险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四、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彩钢瓦安装牢固、平整,搭接严密,防水可靠,排水顺畅。
施工及验收执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屋面坡度、固定方式、自攻钉间距等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漏雨、变形、松动、锈蚀等质量问题。
质保期:整体质保不少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
2、材料要求:
屋面类型:单层彩钢瓦(推荐颜色与学校环境协调,具体由采购人确认)。
瓦底支架最低配备要求:主龙骨采用5×5镀锌角铁(厚度4mm),次龙骨采用3×5镀锌方管(厚度1.2mm)
彩钢瓦基板:镀铝锌,厚度不低于0.4mm
所有构件均做防锈处理(镀锌层破损处需补刷防锈漆)。
所有连接件(自攻钉、拉铆钉等)须为不锈钢或镀锌件,并配套防水胶垫。
密封胶须采用耐候性中性硅酮密封胶。
材料进场前需报采购人确认,不得使用劣质、翻新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3、安全责任: 成交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施工期间必须做好现场围挡、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因施工引发的一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索赔等,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4、现场管理与成品保护:
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建筑垃圾需日产日清,并自行合法外运处置,不得在校区内随意堆放或倾倒。
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施工现场内原有建筑、设备、管线及周边环境进行成品保护,如有损坏,须无条件修复或按价赔偿。
5、工程完工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以本公告要求、报价文件承诺及国家相关规范为准。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无偿整改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6、现场踏勘
潜在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施工条件、运输通道、作业高度、原有屋面状况等潜在风险。其报价应被视为已包含所有现场风险及条件,后期不得以“未踏勘”“不了解现场情况”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7、合同类型与价款调整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运输及装卸费、安装费、脚手架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除采购人书面提出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外,合同总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格波动、面积偏差、现场条件变化、人工成本上涨等)而调整。
供应商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市场波动、现场条件、天气影响、材料损耗、夜间施工、节假日停工、临时水电接驳等所有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费用或降低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含税)。
六、参与报价和评审时间及方法
1、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按照第八条《报价文件的组成》要求将报价文件于2026年5月29日9时00分前现场递交至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琅琊东路271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逾期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均不予受理。若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原则上采购失败,重新进行二次采购。2、递交要求: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八条规定准备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未按规定密封或材料不全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对报价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若最低响应报价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相同时,由采购人采用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4、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5、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
七、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若存在恶意串通、相互陪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差额、律师费、诉讼费等)。
2、成交供应商未按询比公告及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 除不可抗力或采购人书面同意外,每逾期1日,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
4、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产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
1.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按照要求准备好报价文件材料(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在文件袋外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下列材料:(一式一份,请务必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和顺序摆放)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④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如类似业绩、质量保证措施等);
报价文件一经投递,原则上不予归还。
九、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1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琅琊东路271号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
联系方式:*** 0550-3519590 18909605753
附件下载: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询比公告.docx
END
初审:沈杨
审核:王成伟 韩文
审签:贾学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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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存在渗漏及安全隐患,现对该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
2、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3、项目地点: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实施面积约295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不允许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最高限价
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属于无效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运输、安装、税费、风险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四、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彩钢瓦安装牢固、平整,搭接严密,防水可靠,排水顺畅。
施工及验收执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屋面坡度、固定方式、自攻钉间距等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漏雨、变形、松动、锈蚀等质量问题。
质保期:整体质保不少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
2、材料要求:
屋面类型:单层彩钢瓦(推荐颜色与学校环境协调,具体由采购人确认)。
瓦底支架最低配备要求:主龙骨采用5×5镀锌角铁(厚度4mm),次龙骨采用3×5镀锌方管(厚度1.2mm)
彩钢瓦基板:镀铝锌,厚度不低于0.4mm
所有构件均做防锈处理(镀锌层破损处需补刷防锈漆)。
所有连接件(自攻钉、拉铆钉等)须为不锈钢或镀锌件,并配套防水胶垫。
密封胶须采用耐候性中性硅酮密封胶。
材料进场前需报采购人确认,不得使用劣质、翻新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3、安全责任: 成交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施工期间必须做好现场围挡、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因施工引发的一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索赔等,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4、现场管理与成品保护:
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建筑垃圾需日产日清,并自行合法外运处置,不得在校区内随意堆放或倾倒。
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施工现场内原有建筑、设备、管线及周边环境进行成品保护,如有损坏,须无条件修复或按价赔偿。
5、工程完工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以本公告要求、报价文件承诺及国家相关规范为准。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无偿整改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6、现场踏勘
潜在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施工条件、运输通道、作业高度、原有屋面状况等潜在风险。其报价应被视为已包含所有现场风险及条件,后期不得以“未踏勘”“不了解现场情况”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7、合同类型与价款调整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运输及装卸费、安装费、脚手架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除采购人书面提出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外,合同总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格波动、面积偏差、现场条件变化、人工成本上涨等)而调整。
供应商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市场波动、现场条件、天气影响、材料损耗、夜间施工、节假日停工、临时水电接驳等所有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费用或降低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含税)。
六、参与报价和评审时间及方法
1、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按照第八条《报价文件的组成》要求将报价文件于2026年5月29日9时00分前现场递交至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琅琊东路271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逾期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均不予受理。若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原则上采购失败,重新进行二次采购。2、递交要求: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八条规定准备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未按规定密封或材料不全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对报价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若最低响应报价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相同时,由采购人采用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4、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5、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
七、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若存在恶意串通、相互陪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差额、律师费、诉讼费等)。
2、成交供应商未按询比公告及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 除不可抗力或采购人书面同意外,每逾期1日,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
4、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产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
1.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按照要求准备好报价文件材料(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在文件袋外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下列材料:(一式一份,请务必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和顺序摆放)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④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如类似业绩、质量保证措施等);
报价文件一经投递,原则上不予归还。
九、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1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琅琊东路271号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
联系方式:*** 0550-3519590 18909605753
附件下载: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旁瓦房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询比公告.docx
END
初审:沈杨
审核:王成伟 韩文
审签:贾学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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