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三局四分公司(怀宁储备林项目)(复合肥)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安庆市 发布日期:2026-05-27

【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三局四分公司(怀宁储备林项目)(复合肥)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安庆市 采购单位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怀宁储备林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编号:CR23004-HNXCBL-2026-001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就中铁二十三局(怀宁储备林项目)(复合肥)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怀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EPC工程项目,建设范围涉及怀宁县20个乡镇,建设总规模12万亩,中标合同额3.916亿元(在招标限价4.608亿元的基础上,下浮6915.87万元中标,下浮率15.01%),建设内容包括营造林工程、支撑体系建设和产业体系导入。
营造林工程:分为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总面积12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2.5万亩,现有林改培7.5万亩,中幼林抚育2万亩。
支撑体系建设:包括新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17.8公里,改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73.4公里;防火探头、防火语音提示器、防火宣传警示牌、消防蓄水池、浇灌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林业信息系统1套。
产业体系建设:内容主要有森林旅游与林下经济(不占工程投资额,但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由我单位负责相关产业导入)。
1.2询价内容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报名需缴纳500元投标保证金(需对公转账至我部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时请备注:CR23004-HNXCBL-2026-001复合肥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怀宁国家储备林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011231023035779850
   银行联行号:301100000120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3.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4.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复合肥
总养分≥30%

82
怀宁储备林项目
怀宁县
2026年06月-2028年12月
合计


82




说明: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分批交付。
4.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复合肥符合GBT15063-2020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标的物检验报告
(三)合同交货计划
交货计划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复合肥分多批次供货,按现场需求订货;
(四)验收要求
现场点数。甲方随机抽查送检。
4.3结算和付款
4.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单价结算。本次报价的综合到站均为运输到场验收合格的价格,实行一票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物资出库、运输、保险、税费、利润、相关税费、设计、技术服务费、管理费等以及合同明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费用。供应方对路途风险明确知悉,在运输中的一切路途风险由供应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符合国家税务相关的要求的税率均可。
4.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验证通过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建行融信、云信、银信、航信等供应链金融】付款。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甲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乙方委托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不能予以付款。票据贴息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80%,120天内支付至10%,剩余10%质保期满后30天内付清,质保期为6个月。
(3)逾期付款约定:当甲方资金不足时,货款可以顺延支付且12个月内不计利息。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4.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4.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交付。
4.4.3供货地点:安庆市怀宁县,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4.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4.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4.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4.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和标的物检测报告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甲方随机抽检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检测不合格扣除本批次货款。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5.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10时00分。
5.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18号8栋1单元,2单元
联 系 人:张少波
联系电话:18602826191
电子邮件:602985617@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怀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EPC工程项目(二次)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怀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EPC工程项目(二次)经理部
联 系 人:朱 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249203047@qq.com
3.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28-68311212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028-68311296
监督邮箱:zgtj2304jczx@163.com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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