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频谱分析仪与光谱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频谱分析仪与光谱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ZT-2026-10652),招标人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 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频谱分析仪与光谱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1.2 本次招标具体招标的规模、采购内容如下:
| 序 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内容 | 项目预算 (含税/万元) | 中标人 数量 |
| 1 | 标包一 | 频谱分析仪 1 台 | 38.5 | 1 个 |
| 2 | 标包二 | 光谱分析仪 1 台 | 34.3 | 1 个 |
| 合计 | 72.8 | 2 个 |
(1)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东南角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中楼 二楼;
(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3)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 3 年;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的要求;1.3 本项目划分 2 个标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包一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38.5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二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34.3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 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标包一:投标人须具备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频 谱分析仪类)供货业绩;
标包二:投标人须具备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光谱 分析仪类)供货业绩;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 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 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 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4)本项目各标包均允许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所投产品应满足下列要求:a.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他投标人投 标。
b.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 凭证、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请将上述资 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kongyalan.gyl@chinaccs.cn,邮件主题为:XX 公司+分析仪(标包 XX)+联系人+联系电话。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1 | 投标人名称 | |
| 2 | 投标人联系电话 | |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
| 4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 承担。 |
(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不接受现金,汇款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且付款摘 要中注明招标编号),汇款账户信息详见下文;
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 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110930056200003208
注:未按照以上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均不予认可,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 7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 201 号 4 楼 402 会议室。
5.3 本项目不再组织现场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开标,招标人邀请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远程开标。
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 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因邮寄或 快递的原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 201 号
邮 编:230011
业务联系人:
*** 电话:
***
电 子 邮 件:kongyalan.gyl@chinaccs.cn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0930056200003208
8.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02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