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经发集团2026年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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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蚌埠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自贸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经发集团2026年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安徽自贸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经发集团2026年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F-2026-01
3、招标方式:询比
4、询比时间:2026年7月3日9时00分
5、公示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6日
6、联系人:***;联系方式:***
7、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参考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50%。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服务周期:每家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二年或累计代理费超过10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蚌埠璟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参考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50%。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服务周期:每家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二年或累计代理费超过10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参考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50%。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服务周期:每家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二年或累计代理费超过100万元。
8、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自贸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号码:***,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9、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异议材料不完整;(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供应商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公示单位:安徽自贸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
1、项目名称:经发集团2026年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F-2026-01
3、招标方式:询比
4、询比时间:2026年7月3日9时00分
5、公示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6日
6、联系人:***;联系方式:***
7、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参考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50%。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服务周期:每家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二年或累计代理费超过10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蚌埠璟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参考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50%。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服务周期:每家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二年或累计代理费超过10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参考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50%。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服务周期:每家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二年或累计代理费超过100万元。
8、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自贸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号码:***,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9、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异议材料不完整;(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供应商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公示单位:安徽自贸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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