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来安县卫健委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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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卫健委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执法大队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执法大队承办人员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2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高 | 县卫健执法大队承办人员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执法大队承办人员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3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执法大队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技术要件的合法合规性,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执法大队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委分管负责人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作出准予备案登记或不予备案登记的决定。 | 中 | 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对准予备案登记的制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不进行信息公开;对不予备案的理由不作书面说明;不按时办结和告知。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4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执法大队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技术要件的合法合规性,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执法大队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委分管负责人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作出准予备案登记或不予备案登记的决定。 | 中 | 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对准予备案登记的制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不进行信息公开;对不予备案的理由不作书面说明;不按时办结和告知。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5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在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委分管负责人 | ||||
| 转报环节:对于初审符合条件的转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6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在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委分管负责人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7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委妇幼股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委分管负责人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8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高 | 县卫健委妇幼股承办人员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委妇幼股承办人员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9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委分管负责人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0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在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委分管负责人 | ||||
| 转报环节:对于初审符合条件的转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1 | 医师执业注册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2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卫健委基层股承办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委基层股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基层股承办人员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委基层股承办人员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卫健委基层股承办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3 | 护士执业注册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4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在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卫健委医政中医股受理,接受县卫健委纪检组和市监察委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卫健委医政中医股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委医政中医股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审查人员、委分管负责人 | ||||
| 转报环节:对于初审符合条件的转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 低 | 县卫健委医政中医股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5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6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在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委分管负责人 | ||||
| 转报环节:对于初审符合条件的转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7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在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县卫健委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委分管负责人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8 |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高 | 县卫健执法大队承办人员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执法大队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19 | 中医诊所备案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分管领导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20 | 对单位或个人设置的诊所备案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低 | 1.加强公开。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站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委窗口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落实县卫健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纪检监察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厅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分管领导 |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低 |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履行公共卫生计生安全措施的行为。 | 高 |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卫健执法大队 | ||||
| 21 | 编制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5 | 规划目标确定责任:规划目标设定不切合实际,随意应付了事。 | 低 |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岗选人,以权定责;2、加强法规政策学习和思想教育,全面增强各责任责任责任人员的法规政策把握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3、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查办力度,形成廉政勤政良好风气;4、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形成科学高效的职权运作体系;5、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加强信访投诉处置,提高监督制约水平,促进权力正确行使;6,加强对论证和规划起草的抽查检查密度,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纠正和事后处置工作;7、重点加强审核签发责任的风险管理,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审批要求。 | 办公室负责人 |
| 前期调研论证责任:工作责任心缺失,敷衍应付,对规划编制前期调研不充分。 | 中 | 办公室负责人 | ||||
| 起草规划草案责任:工作责任心缺失,敷衍应付,规划可操作性与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不相符合。 | 中 | 分管领导 | ||||
| 审核签发责任:在规划编制审核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 | 高 | 主任 | ||||
| 指导实施责任:后续指导或监督落实不到位,造成无人落实、无人监管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不良后果。 | 中 | 办公室负责人 | ||||
| 22 | 行政处罚 | 7 | 受理环节:1、受人委托、擅自主张不立案。2、玩忽职守,对符合条例立案的不予以立案。 | 高 | 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 |
| 调查环节:1、故意刁难,向投诉人员和被投诉单位索要财物。2、受人委托,取证不充分,为被投诉单位单位谋取利益。 | 中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实行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工作人员 |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高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法制部门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工作人员 | |||
| 告知环节:不履行法定的告知和听证义务,不及时告知或举行听证。 | 低 |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 | 工作人员 | |||
| 决定环节:1、他人说情,打招呼(领导、同事朋友等)不执行处罚决定,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于用人单位存在某种利益关系,不处罚或降代处罚标准。 | 高 | 严格案件报批程序,对事实上确凿并有法定处罚(处理)依据的,可以当场做出限期整改指令或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 | 劳动监察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没有按正确程序送达或故意拖延送达时间。 | 低 | 严格送达程序,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工作人员 | |||
| 执行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中 | 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外出罚款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工作人员 | |||
| 监督电话:0550-5617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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