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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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宿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宿州市捷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W202605200878/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FW202605200878/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审时间:2026-07-07
公示开始时间:2026-07-08 0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7-10 09: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的评审工作已于2026年7月7日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各供应商进行了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公示期: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0日
报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盐洛高速宿州北收费站旁
联 系 人:***
电 话: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宿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6年7月8日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编号:FW202605200878/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FW202605200878/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审时间:2026-07-07
公示开始时间:2026-07-08 0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7-10 09: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宿州中心2026-2028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的评审工作已于2026年7月7日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各供应商进行了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意见 |
| 宿州市捷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89.46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修造厂 | 87.15 | 351137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宿州鑫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80.37 | 775323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公示期: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0日
报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盐洛高速宿州北收费站旁
联 系 人:***
电 话: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宿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6年7月8日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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