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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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具体内容(需填写) | 信息类别 |
| 1 | 服务时间 |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 门诊及各项业务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1:40,14:30-17:30 | / | |
| 2 | 专业介绍 |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 承担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服务及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健委委托承担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3 | 预约诊疗 |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 / | ||
| 4 | 医保服务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 无 | ||
| 5 | 就诊须知 |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门诊就诊流程:预检分诊→相关科室→各科医师接诊服务对象、首诊负责制→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进行相应处理 | ||
| 6 | 住院须知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 | ||
| 7 | 保健管理 |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 | 准备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并拟在本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站登记结婚的,均可享受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 | ||
|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 为全县所有孕期在15-20+6孕周,分娩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单胎孕妇(不含试管婴儿)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症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21-三体综合症、18-三体综合症、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同时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和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 | ||||
| 8 | 出生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材料 | 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由新生儿父母于医疗机构申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三)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于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二)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三)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人员身份信息及接生情况证明; (四)亲子(母子)鉴定证明; (五)新生儿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 ||
| 9 | 交通导引 |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 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新安镇白鹭大道115号。附近公交车:3路、5路,永阳小学站下 | ||
| 10 | 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 妇保科:0550-5622626 儿保科:0550-2350115 婚检科:0550-2350116 计划生育科:0550-5612626 | ||
| 11 | 机构人员 | 机构信息 | 公开机构的基本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等,包含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信息(公开正本清晰图片,提供下载链接);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信息(公开副本清晰图片,提供下载链接;副本中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诊疗科目、校验信息、处罚记录信息、变更登记记录信息、备注信息); 4、公开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 2015年11月,原来安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原来安县妇幼保健所合并组建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服务及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健委委托承担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 /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 /儿童保健科;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中医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 资质类信息 |
| 机构标识 | 等级评审、医保定点、教学任务等名称标识 | / | |||
| 人员识别 |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包含:姓名、科室(部门)等 | 服装颜色、标识:粉红色工作服,胸前佩戴工作牌,工作牌上包括姓名、职称、科室。 | |||
| 12 | 设备技术 | 设备准入 | 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信息公示 | 无 | |
| 13 | 研究平台 | 重点研究平台 | 如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等,公开研究平台相关信息 | / | |
| 14 | 医疗价格 | 服务价格 | 医疗、保健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 | 儿童保健基本服务、孕产妇保健基本服务、婚前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均实行免费。 | |
| 药品耗材 | 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信息 | 益母草膏 125g 回音必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 5 元 阿莫西林胶囊 0.25g*10 粒*4 板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8.5 元 米索前列醇片 0.2mg*3 片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4.1元 米非司酮片 25mg*6 片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24 元 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安徽双鹤有限公司 0.83 元 | |||
| 15 | 环境导引 | 交通导引 |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 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新安镇白鹭大道115号。附近公交车:3路、5路,永阳小学站下 | 服务类信息 |
| 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等 | 来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内免费停车 | ||||
| 内部导引 |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等 | 儿童保健科至一楼左侧;产检科、婚检科及超声科至二楼左侧;检验科至二楼右侧;妇女保健科至三楼左侧,办公区至三楼左侧 | |||
| 公卫措施 |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 进行预检分诊,实行一人一诊室 | |||
| 安全警示 |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 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已张贴办公服务场所和走廊显著位置。 | |||
| 应急指引 |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 发生突发事件时,请所有人员立即沿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安全出口指示牌楼梯疏散至空旷地带,等待救援。 | |||
| 16 | 诊疗服务 | 服务时间 |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 门诊及各项业务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1:40,14:30-17:30 | 服务类信息 |
| 专业介绍 | 专业方向,临床、保健、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 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婚前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
| 就诊须知 |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预检分诊→相关科室→各科医师接诊服务对象、首诊负责制→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进行相应处理 | |||
| 住院须知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 | |||
| 预约诊疗 |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 / | |||
| 检验检查 | 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 医生开具检查单→至收费窗口缴费→相应科室做检查→等待拿取报告单(对当天无法出结果的报告单,由医生通知领取报告单时间) 进行生化检验时应空腹,进行妇科B超检查时应充盈膀胱。 | |||
| 保健管理 |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 | 准备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并拟在本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站登记结婚的,均可享受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 | |||
|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 为全县所有孕期在15-20+6孕周,分娩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单胎孕妇(不含试管婴儿)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症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21-三体综合症、18-三体综合症、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同时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和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 | ||||
| 出生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材料 | 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由新生儿父母于医疗机构申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三)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于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二)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三)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人员身份信息及接生情况证明; (四)亲子(母子)鉴定证明; (五)新生儿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 |||
| 17 | 行风投诉 | 招标采购 |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 见政务公开招标采购栏目。 | 服务类信息 |
| 行风建设 |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
| 依法执业自查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 1、能够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登记要求、严格执行变更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审批程序,无过期现象。编制床位、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房屋设施、设备配置、制度职责等方面,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我中心不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执业人员均已在主管部门注册;执业人员严格执行注册规定的执业类别、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诊疗科目;确保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活动。 3、无超范围或空项诊疗项目;未发现假病历、假诊断或虚开诊疗费用情况,大型设备能够合理合法使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以及诊疗合理性评价基本得到落实。 4、能够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正确开具处方;目前我院未使用精麻药品;药品采购、入库、储存、保管、请领、审核、发放、使用等环节,符合有关规定;无违规购销存放核准外药品制剂与耗材。 5、能够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不存在违规刊登、播发、张贴医疗广告等现象。 | |||
| 医疗秩序 |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 患者的义务 ⑴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⑵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⑶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⑷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⑸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⑹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⑺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⑻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如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9)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 |||
| 投诉途径 | 投诉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 投诉地点:来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安镇白鹭大道115号)三楼办公室 接待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1:40,14:30-17:30 联系方式:0550-5802626 | |||
| 纠纷处理 |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 来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和联系方式:来安县永阳西路与新昌路交汇处附近东(老聋哑学校院内) | |||
| 18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及妇幼保健方面的科普知识等 | 服务类信息 | |
| 健康教育 | 开展常见妇幼疾病防治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等 | 1月2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活动 3月24日起,在辖区内幼儿园开展“幼儿健康体检”活动 4月16日起,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两癌筛查”活动 5月20日,开展“母乳喂养日”宣传活动 9月12日,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活动、开展“关爱女性,从免费两癌开始”宣传活动 | |||
|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 | / | ||||
|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本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滁爱卫办〔2021〕17号)文件要求 | ||||
| 19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 妇保科:0550-5622626 儿保科:0550-2350115 婚检科:0550-2350116 计划生育科:0550-5612626 | 服务类信息 |
| 特殊人群 | 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等 | 对进入我中心要求进行妇幼健康服务的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及家属,都将开通绿色通道,安排资历老、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进行面对面、一对一服务,同时优先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 |||
| 收费查询 | 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 医生开具检查单(处方)后,至一楼收费窗口查询缴费 | |||
| 医保服务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 医生开具检查单(处方)→携带本人医保卡至收费窗口缴费→相应科室做检查(拿药) | |||
| 复印病历 |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 | / | |||
| 其他信息 |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 暂无 | |||
| 20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做出规定 | 本机构信息公开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滁卫规〔2021〕88号)要求: 一、网络信息发布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单位信 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网络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 导,规划信息科负责技术支持,各相关科室负责网站有关栏 目及其它网络发布平台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 二、网络信息发布和管理员需签订保密协议。具体负责 本部门承担的有关栏目、其它网络发布平台或自建平台发布 管理工作;参与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值守工作, 及时处理或上 报相关网络舆情, 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三、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审核和发布的责任人,经网络对外发布的信息, 由信息发布科室审核信息内容, 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日常工作中, 网络信息管理员应保证所负责的信息 发布每周更新 1 次。如遇特殊情况, 应即时信息、即时发布, 滞后信息不应超过 10 天,提高时效性和可读性。 五、信息发布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信息内容必须健 康, 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含有下列内容的信 息: 煽动分裂国家,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 泄漏 国家机密, 危害国家安全, 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 辱他人,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言论或新闻。 | / |
| 人员保障 | 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部门或者专业负责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 | 第一负责人:王久兵 | |||
| 工作推进 | 定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等 |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按时完成本机构信息公开阶段性任务,暂时未发现存在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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