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萧县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长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萧发改政务〔2026〕275号
1.4 招标人:萧县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法人:萧县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EP-XXGC2026024
2.3 标段划分: /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P-XXGC2026024
2.5 建设地点: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
2.6 建设规模: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道路改造16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村内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被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录不良行为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第(5)以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标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1.7 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4.2.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4.2.2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萧县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青龙集镇
联 系 人:***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中山路与小康路交口
联 系 人:***
电 话:***
10.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电 话:0557-2201637
11.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萧县支行
账 号:6232811740000047657附件: 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zip
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zip
[EP-XXGC20260240101]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SZZF
[EP-XXGC20260240101]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SZZF
招标文件-双签版.pdf
招标文件-双签版.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萧发改政务〔2026〕275号
1.4 招标人:萧县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法人:萧县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EP-XXGC2026024
2.3 标段划分: /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P-XXGC2026024
2.5 建设地点: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
2.6 建设规模: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道路改造16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村内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被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录不良行为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第(5)以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标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1.7 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4.2.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4.2.2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萧县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青龙集镇
联 系 人:***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中山路与小康路交口
联 系 人:***
电 话:***
10.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电 话:0557-2201637
11.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萧县支行
账 号:6232811740000047657附件: 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zip
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zip
[EP-XXGC20260240101]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SZZF
[EP-XXGC20260240101]萧县青龙集镇黄月店行政村高庄户自然村现状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SZZF
招标文件-双签版.pdf
招标文件-双签版.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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