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交易公告
【招标信用】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交易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dycq202608-00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买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项目名称: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
标的编号:czdycq202608-004
标的物:标的位于定远县,为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老黑山建筑用灰岩土石料,体积约57682.51立方米,预估为155800吨,土石料重量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起始价:15.82元/吨,加价幅度:0.1元/吨/次或整倍数。
竞买人应于公告期内完成现场踏勘,并认真查阅本项目竞价须知、公告及相关文件。凡参与竞买者,均视为已实地踏勘并完全理解项目情况,接受公告全部条款,一旦报价,即视为已完全认可现场实际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或提出额外费用主张。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业主单位书面提出。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不了解情况等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出售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运输、堆放、风险等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数量按实结算,最终合同金额=固定单价×实际发生数量。
3.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付款方式: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支付首笔价款:竞得单价×155800吨,剩余款项据实结算(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多退少补),须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土石料购买合同》样本由委托方提供。
保证金: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直接转为《土石料购买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标的交付时间、方式:首笔成交价款支付后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现场移交;交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自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后即时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土石料的看护保管责任,出现任何问题与委托方无关。
5.标的装运时间:
①竞得人付清首笔成交价款并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后,标的物装运时间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分批次装运,接业主单位通知后2日内须将产生的标的物装运完毕,如因天气原因无法装运的须经出售单位同意后方可顺延。
②竞得人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运完毕,逾期须承担日违约金2000元和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扣完,竞得人仍未清运完毕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未装运的剩余土石料。交由委托方处理,委托方无需退还价款。
6.竞买人竞买成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扣除竞得人竞价保证金,由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经委托人同意,将标的物再次挂网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产生的代理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7.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买人原转账账户(不计息)。
8.相关要求:
①标的物由现场业主单位装车,竞得人应与业主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双方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相应的运输方案。竞得人应提前充分做好堆放场地、人力、车力等准备工作,保证依法安全、准时地将标的物清运。装运现场应服从出售单位及现场施工单位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出售单位及现场施工单位合理调配,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扰民,装运完毕自行清理现场垃圾和废弃物。竞得人应做好封闭工作,防止扬尘、洒落,做到合法、文明驾驶,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有违规责任由竞得人负责。运输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不得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且竞得人独立承担标的物外运的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在外运过程中造成的竞得人和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有违规行为由竞得人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②竞得人装运土石料时仅限于地面堆积的土石料层,不可深挖,不可逾越边界,完工后恢复原有土地基层面貌,如深挖、逾越边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委托方无关,相关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③竞得人在实施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远县人民政府、定远县矿山联合执法监察大队、定远县环保局等部门监管。
④竞得人应履行安全责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协调好安全工作,确定和划分安全责任,并在施工作业区划分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范围,并设置交通标志、路障、夜间警示信号,安排专职人员疏导交通,保证施工及外运车辆和社会车辆安全顺利通行。
9.其它约定事项以《土石料购买合同》样本为准。
10.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30%执行(保底收费单个项目3000元)。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2日内汇入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200000元(贰拾万元整)。竞价保证金须在2026年8月31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的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买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竞价成交后,成交价款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至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土石料资产处置竞价成交价款。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1115
转账时须备注: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标的物竞买保证金。
注意:
①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的情形,由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②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定远县公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买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③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④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
2.竞买人须单独报名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业主单位联系。
六、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业主单位以及代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价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公章到业主单位缴齐首笔成交价款并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业主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
八、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业主单位: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济开发区光电产业园16栋807室
土石料购买合同.docx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石料资产处置竞价公告0817(1).docx
项目编号:czdycq202608-00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买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项目名称: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
标的编号:czdycq202608-004
标的物:标的位于定远县,为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老黑山建筑用灰岩土石料,体积约57682.51立方米,预估为155800吨,土石料重量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起始价:15.82元/吨,加价幅度:0.1元/吨/次或整倍数。
竞买人应于公告期内完成现场踏勘,并认真查阅本项目竞价须知、公告及相关文件。凡参与竞买者,均视为已实地踏勘并完全理解项目情况,接受公告全部条款,一旦报价,即视为已完全认可现场实际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或提出额外费用主张。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业主单位书面提出。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不了解情况等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出售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运输、堆放、风险等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数量按实结算,最终合同金额=固定单价×实际发生数量。
3.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付款方式: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支付首笔价款:竞得单价×155800吨,剩余款项据实结算(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多退少补),须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土石料购买合同》样本由委托方提供。
保证金: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直接转为《土石料购买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标的交付时间、方式:首笔成交价款支付后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现场移交;交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自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后即时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土石料的看护保管责任,出现任何问题与委托方无关。
5.标的装运时间:
①竞得人付清首笔成交价款并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后,标的物装运时间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分批次装运,接业主单位通知后2日内须将产生的标的物装运完毕,如因天气原因无法装运的须经出售单位同意后方可顺延。
②竞得人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运完毕,逾期须承担日违约金2000元和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扣完,竞得人仍未清运完毕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未装运的剩余土石料。交由委托方处理,委托方无需退还价款。
6.竞买人竞买成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扣除竞得人竞价保证金,由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经委托人同意,将标的物再次挂网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产生的代理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7.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买人原转账账户(不计息)。
8.相关要求:
①标的物由现场业主单位装车,竞得人应与业主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双方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相应的运输方案。竞得人应提前充分做好堆放场地、人力、车力等准备工作,保证依法安全、准时地将标的物清运。装运现场应服从出售单位及现场施工单位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出售单位及现场施工单位合理调配,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扰民,装运完毕自行清理现场垃圾和废弃物。竞得人应做好封闭工作,防止扬尘、洒落,做到合法、文明驾驶,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有违规责任由竞得人负责。运输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不得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且竞得人独立承担标的物外运的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在外运过程中造成的竞得人和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有违规行为由竞得人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②竞得人装运土石料时仅限于地面堆积的土石料层,不可深挖,不可逾越边界,完工后恢复原有土地基层面貌,如深挖、逾越边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委托方无关,相关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③竞得人在实施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远县人民政府、定远县矿山联合执法监察大队、定远县环保局等部门监管。
④竞得人应履行安全责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协调好安全工作,确定和划分安全责任,并在施工作业区划分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范围,并设置交通标志、路障、夜间警示信号,安排专职人员疏导交通,保证施工及外运车辆和社会车辆安全顺利通行。
9.其它约定事项以《土石料购买合同》样本为准。
10.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30%执行(保底收费单个项目3000元)。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2日内汇入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200000元(贰拾万元整)。竞价保证金须在2026年8月31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的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买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竞价成交后,成交价款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至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土石料资产处置竞价成交价款。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1115
转账时须备注: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老黑山加工区土石料资产处置标的物竞买保证金。
注意:
①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的情形,由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②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定远县公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买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③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④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
2.竞买人须单独报名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业主单位联系。
六、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业主单位以及代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价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公章到业主单位缴齐首笔成交价款并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业主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
八、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业主单位: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济开发区光电产业园16栋807室
土石料购买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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