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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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亳州市 | 采购单位 |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设定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844号令);
(二)《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委〔2020〕2号);
(三)《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公积金委〔2018〕4号);
二、申请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象和范围,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不低于最低缴存限额。缴存额低于最低月缴存额的,贷款额度核定时不计入夫妻月缴存总额。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三)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配偶和共有人征信记录视同借款人征信记录),最近3年没有连续3次(含3次)或累计6次(含6次)逾期记录;助学贷款逾期不得超过24个月,并已结清;没有不符合市公积金中心或者贷款银行规定其他条件的。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五)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相应的抵押担保手续。
(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行为发生或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之后12个月之内提出贷款申请。
(七)市公积金中心及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并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制订补缴计划,并按计划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公积金贷款共有人在贷款结清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九)扩大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范围缴存人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同时为产权共有人的,可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四、办理场所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三县管理部(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网上办理途径为:安徽政务服务网。
五、贷款所需要件(一式两份)
(一)期房贷款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要件:
身份证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购房合同(仅上传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购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签字盖章内容)
首付款收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证明
异地缴存人需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最近六个月)
(二)二手房贷款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要件:
身份证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不动产登记证明(包括未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新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增值税销售及契税发票
卖方收款银行账号
异地缴存人另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最近六个月)
(三)现房贷款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要件:
身份证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首付款发票
不动产登记证明
购房合同(仅上传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购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签字盖章内容)
异地缴存人另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最近六个月)
(四)商转公申请提供以下要件:
身份证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全额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二手房提供)
原商业贷款近12月还款明细、还款卡号
商转公承诺书、住房贷款同意结清证明或商贷结清证明
六、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为6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为80万元。具体额度核定如下:
(一)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400元(含)及以上的,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双职工80万元封顶)。
(二)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200元(含)至14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75万元。
(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000元(含)至1200元、单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1000元(含)以上的,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四)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800元(含)至10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五)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500元(含)至8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六)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最低限额(市及市辖区210元,涡阳、蒙城、利辛200元)以上至5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七)正常月缴存额低于我市规定最低缴存额的,贷款额度核定时不计入夫妻月缴存总额。贷款额度的核定按近6个月正常缴存额(不含补缴)的平均数计算,且最后一个月的缴存额不低于平均数。
(八)连续拖欠缴存6个月公积金视为断缴,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特殊情况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借款人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包括本次贷款(含商业组合贷款)和未结清贷款。
在公积金贷款总年限不超过30年前提下,设置双重上限;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夫妻共同借款,按主借款人年龄核算贷款期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新申请贷款业务,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期限应一致。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年利率为:5年以下(含)2.1%,5年以上2.6%,二套房5年以下(含)2.525%,5年以上3.075%。
七、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不含装修价款)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20%(临时措施),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40%。
八、贷款审核审批时限
资料齐全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九、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借款人自发放贷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借款人应当在还款日(每月25号)前将应还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借款人(含配偶)也可申请公积金按月对冲还款,但借款人还贷账户内必须始终预留1个月的还款额。
十、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前还贷。贷款结清后,凭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结清证明和结清凭单,到原受托办理贷款银行提取抵押权证和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然后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十一、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改善型自住住房需求。借款人家庭只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借款人家庭无其他住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优化婚前贷款婚后认定标准。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后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双方均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其中,二孩家庭上浮10万元,三孩家庭上浮20万元,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四)支持现役军人配偶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五)实施购买智慧住宅、绿色建筑、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缴存人购买上述类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六)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定向引进人才购房支持力度。我市高层次人才、定向引进人才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20%。
(七)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还款状态正常,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因失业导致收入显著下降、本人及有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受重大意外伤害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等重大突发事件导致还款困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超过30年,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及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利率根据是否达到新的期限档次进行调整。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执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资金流动性不足等情况时,将适时适度对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十二、联系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558-12329
咨询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贷科 5502119
涡阳县管理部 7216128
蒙城县管理部 7628616
利辛县管理部 8800315
十三、监督电话 5571116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6日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844号令);
(二)《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委〔2020〕2号);
(三)《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公积金委〔2018〕4号);
二、申请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象和范围,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不低于最低缴存限额。缴存额低于最低月缴存额的,贷款额度核定时不计入夫妻月缴存总额。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三)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配偶和共有人征信记录视同借款人征信记录),最近3年没有连续3次(含3次)或累计6次(含6次)逾期记录;助学贷款逾期不得超过24个月,并已结清;没有不符合市公积金中心或者贷款银行规定其他条件的。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五)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相应的抵押担保手续。
(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行为发生或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之后12个月之内提出贷款申请。
(七)市公积金中心及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并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制订补缴计划,并按计划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公积金贷款共有人在贷款结清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九)扩大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范围缴存人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同时为产权共有人的,可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四、办理场所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三县管理部(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网上办理途径为:安徽政务服务网。
五、贷款所需要件(一式两份)
(一)期房贷款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要件:
身份证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购房合同(仅上传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购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签字盖章内容)
首付款收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证明
异地缴存人需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最近六个月)
(二)二手房贷款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要件:
身份证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不动产登记证明(包括未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新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增值税销售及契税发票
卖方收款银行账号
异地缴存人另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最近六个月)
(三)现房贷款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要件:
身份证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首付款发票
不动产登记证明
购房合同(仅上传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购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签字盖章内容)
异地缴存人另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最近六个月)
(四)商转公申请提供以下要件:
身份证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全额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二手房提供)
原商业贷款近12月还款明细、还款卡号
商转公承诺书、住房贷款同意结清证明或商贷结清证明
六、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为6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为80万元。具体额度核定如下:
(一)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400元(含)及以上的,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双职工80万元封顶)。
(二)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200元(含)至14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75万元。
(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000元(含)至1200元、单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1000元(含)以上的,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四)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800元(含)至10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五)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500元(含)至8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六)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最低限额(市及市辖区210元,涡阳、蒙城、利辛200元)以上至5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七)正常月缴存额低于我市规定最低缴存额的,贷款额度核定时不计入夫妻月缴存总额。贷款额度的核定按近6个月正常缴存额(不含补缴)的平均数计算,且最后一个月的缴存额不低于平均数。
(八)连续拖欠缴存6个月公积金视为断缴,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特殊情况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借款人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包括本次贷款(含商业组合贷款)和未结清贷款。
在公积金贷款总年限不超过30年前提下,设置双重上限;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夫妻共同借款,按主借款人年龄核算贷款期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新申请贷款业务,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期限应一致。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年利率为:5年以下(含)2.1%,5年以上2.6%,二套房5年以下(含)2.525%,5年以上3.075%。
七、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不含装修价款)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20%(临时措施),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40%。
八、贷款审核审批时限
资料齐全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九、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借款人自发放贷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借款人应当在还款日(每月25号)前将应还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借款人(含配偶)也可申请公积金按月对冲还款,但借款人还贷账户内必须始终预留1个月的还款额。
十、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前还贷。贷款结清后,凭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结清证明和结清凭单,到原受托办理贷款银行提取抵押权证和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然后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十一、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改善型自住住房需求。借款人家庭只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借款人家庭无其他住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优化婚前贷款婚后认定标准。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后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双方均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其中,二孩家庭上浮10万元,三孩家庭上浮20万元,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四)支持现役军人配偶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五)实施购买智慧住宅、绿色建筑、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缴存人购买上述类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六)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定向引进人才购房支持力度。我市高层次人才、定向引进人才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20%。
(七)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还款状态正常,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因失业导致收入显著下降、本人及有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受重大意外伤害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等重大突发事件导致还款困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超过30年,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及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利率根据是否达到新的期限档次进行调整。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执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资金流动性不足等情况时,将适时适度对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十二、联系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558-12329
咨询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贷科 5502119
涡阳县管理部 7216128
蒙城县管理部 7628616
利辛县管理部 8800315
十三、监督电话 5571116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6日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