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桐城市财政局关于桐城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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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安庆市 | 采购单位 | 桐城市种植业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桐城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H1FSCG26D01X0047
二、项目名称:桐城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8-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农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金山店镇金山大道51号金山商贸城2-4#楼住宅3单元3层30302
被投诉人 1 :桐城市种植业管理中心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西南80米
被投诉人 2 :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相关供应商:安徽景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1201号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期3幢GF区4层G1229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6年9月1日收到湖北农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人对“桐城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安徽景煜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法定条件,其成交资格无效。
投诉事项2: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分包主体、未提交分包意向协议的情况下,不应在成交后同意成交人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投诉事项3:对种植业管理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认为其将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等同于采购人的特定资格条件,以此不审查成交供应商的法定经营资质,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认真开展需求调查,完善采购需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桐城市财政局
2026年09月23日
二、项目名称:桐城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8-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农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金山店镇金山大道51号金山商贸城2-4#楼住宅3单元3层30302
被投诉人 1 :桐城市种植业管理中心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西南80米
被投诉人 2 :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相关供应商:安徽景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1201号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期3幢GF区4层G1229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6年9月1日收到湖北农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人对“桐城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安徽景煜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法定条件,其成交资格无效。
投诉事项2: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分包主体、未提交分包意向协议的情况下,不应在成交后同意成交人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投诉事项3:对种植业管理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认为其将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等同于采购人的特定资格条件,以此不审查成交供应商的法定经营资质,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认真开展需求调查,完善采购需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桐城市财政局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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