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全景CBCT一体机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安庆市 发布日期:2026-09-30

【招标信用】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全景CBCT一体机采购项目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安庆市 采购单位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全景CBCT一体机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包件(标段)编号包件(标段)名称估算价(元)
1H0FSCG26D01G0335-1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全景CBCT一体机采购项目***.00

合同信息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全景CBCT 一体机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0FSCG26D01G0335 FS34080120260333号
二、合同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全景 CBCT 一体机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0FSCG26D01G0335 FS34080120260333 号
四、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全景 CBCT一体机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利星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大厦十七层8-13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口腔全景CBCT一体机
规格型号:YOFO-PIROX-D PLUS
主要标的数量:1台
主要标的单价:1107100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安庆市第一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免责声明:本页面合同数据由采购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
全景CBCT一体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0FSCG26D01G0335FS34080120260333号
合同编号:H0FSCG26D01G0335FS34080120260333号
甲方(采购人):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中标人):利星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年9月29日
-1-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
乙方(全称):利星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
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
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影像中心口腔
全景CBCT一体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0FSCG26D01G0335FS34080120260333号
(2)采购计划编号:H0FSCG26D01G0335FS34080120260333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详见附件
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2-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
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
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
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3-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4-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
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贰佰肆拾陆万陆仟元整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设
备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
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5-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按采
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验收。
(2)履约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
保函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2.5%.即人民币陆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61650.00元)
履约担保期限:货物验收合格后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6-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设备到达现场后,由甲方组织首次验收,乙方必
须向甲方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安装完成后,由甲方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
后出具验收报告,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和商务要求履约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
负责运输、安装,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过程中一
切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行安排的工作人员、家访工作人员或病患等
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
何连带责任。2、在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影响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甲方验收时将逐条核对,
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甲方有权报监管部门并追究违约责任。
5.组成合同的文件
-7-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
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9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8-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利星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朱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女
住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住所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大厦十七层8-13室
联系人王迎中联系人曹钰
联系电话0556-5865051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通信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大厦十七层8-13室
邮政编码246000邮政编码226599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12340800458618596W统一社会信用代91320682MA21H4F86A
码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12340800458618596W开户名称利星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12340800458618596W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12340800458618596W银行账号88120078801300000542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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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
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
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
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
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
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
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
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
-11-
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
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
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
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
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
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
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
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
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
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
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
合要求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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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
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
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
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
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
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
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
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
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13-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
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
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
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
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
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
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
-14-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
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
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
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
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
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
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
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
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
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
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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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
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
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
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
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
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
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
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
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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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
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
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
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
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
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
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
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7-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
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
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
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
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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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
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
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
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
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
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
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
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
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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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
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
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
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
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
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
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
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
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
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
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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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
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
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
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
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
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
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
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
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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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
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
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2-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运输特殊要求/
第7.2款
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
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五年整机原厂保修(包含本项目内所有第三方设备)保修期起始时间以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售后服务要求在2小时内响应,工程师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出解决方案,若7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乙方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备用设备如超出原标准,其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未能及时提供,则采购人有权在市场上选购与原标准相匹配的同类产品以替代乙方产品,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每年提供≥4次维护保养;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以及配套控制软件的更新与维护;维护保养记录须向采购人报备,以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合同价已包含此项费用)
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售后服务要求在2小时内响应,工程师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
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出解决方案,若7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乙方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备用设备如超出原标准,其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未能及时提供,则采购人有权在市场上选购与原标准相匹配的同类产品以替代乙方产品,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每年提供≥4次维护保养;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以及配套控制软件的更新与维护;维护保养记录须向采购人报备,以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合同价已包含此项费用)
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设备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注: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2、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中
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中标人)开票载明主体需与合同主体一致,采购人未收到发票或收到发票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供应商(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乙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1)金额:61650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4)收取账号:529070101500001942(开户行:徽商银行寿庆支行)(5)退还时间:货物验收合格后
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
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终极验收不合格,乙方7日内自行拆除并清运设备,费用自理;乙方须双倍赔偿甲方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另行依法依规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失信名单。2、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如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维保服务,乙方须依法依规赔偿甲方总合同款20%的违约金。另外,因乙方上述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另行寻找第三方在剩余维保期内进行维保而产生的维保费用,以及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运行造成甲方损失的相关检查费用(按设备近三个月内产生收益的平均值计算)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约、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
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安庆市;(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医院在用信息系统的接口对乙方免费开放,乙方所投设备、耗材(试剂)如存在数据接口,接口须全部免费开放,同时与医院在用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如产生第三方对接开发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中。2.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提供具体的培训内容及计划安排。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操作、保养维修、常见故障及解决办法等。3.依据商品的保修条款及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原厂保修,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且不低于所供品
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牌向用户承诺的保修期限,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交货之日前一年生产的产品。5.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软件版本须为交货之日前市场发布的最新版本。6.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配件齐全。7.其他未尽内容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执行。
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购销廉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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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廉洁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
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
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
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
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
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
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
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
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
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曹钰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
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
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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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安徽省医药
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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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
口腔全景CBCT一体机有方医疗、YOFO-PIROX-DPLUS安徽合肥、有方(合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11071001107100
牙科综合治疗台博恩、E200AC四川、四川博美星口腔设备有限公司22600052000
种植导航系统卡尔文、GT-V深圳、深圳卡尔文科技有限公司套1240000240000
口腔激光治疗仪索感、ILaserI广东深圳、深圳索感科技有限公司14600046000
根管治疗显微镜美沃、SM623D上海、上海美沃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16000060000
口腔扫描仪英迈杰、IS3700上海、英迈杰牙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锐珂(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14000040000
磁伸缩牙周治疗仪锐峰医疗、APT广西、桂林市锐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200012000
清洗消毒机精工、JG-333-160JX天津、天津市精工医疗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台16000060000
防护用品金盔甲、见《防护用品、铅衣架型号规格明细表》河北沧州、沧州金盔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套311003300
铅衣架金盔甲、见《防护用品、铅衣架型号规格明细表》河北沧州、沧州金盔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个39002700
UPS稳定电源民征、M3B上海、上海民征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套145004500
专业医用显示器南京巨鲨、JC8/3840*21608M31.5寸江苏南京、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台22000040000
后处理终端联想、扬天M460(1、宽屏液晶显示器;2、处理器2.5GHz,核心数10核,有独立外接显卡槽,内存32G,硬盘512G固态硬盘和1TB机械硬盘)安徽合肥、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套2800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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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除湿机海信、CF24BD/UW山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台212002400
15影像诊断人工智能系统数坤科技、LungDoc/BoneDoc/StrokeDoc/UniversalPACSV1.0/LungdimensionDoc北京、语坤(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坤创智(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套1780000780000
合计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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