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安徽六安市 发布日期:2026-09-30

【招标结果】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六安市 采购单位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六安瑞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E341503001005061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34140076900449XQ-20260811-000744-6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项目所在地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2026-09-29 11:23:16浏览次数 0

公告公示信息

合同编号

E341503001005061

合同名称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E341503001005061

项目名称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编号

E341503001005061001

标段名称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甲方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合同乙方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水利

合同金额

壹佰叁拾陆万元整(***.00元)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29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9日

代理机构

六安瑞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https://ggzy.luan.gov.cn/jyxxparentDetail.html?infoid=60808583-131c-4835-bac8-c9adeb4b018f&categorynum=001001005&relationguid=a57e86fd-e9d7-4551-9f72-b4a2aec6bedb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已完成合同在线签订与合同公开
附件:
合同签署附件.pdf
附件: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合同公告.pdf
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建议表.docx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
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合同
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勘察)设计人: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日期:,2026年9月29日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
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六安
市裕安区境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勘察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勘察)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
2.4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
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通知书(文件)
3.3投标函
3.4发包人要求
3.5(勘察)设计方案
3.6其他合同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
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四条服务内容及要求
4.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
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勘察设计,
包括并不限于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阶段,(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
算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文件编制等)设计及设计评审和施工与验收期
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包括对前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在
设计阶段的逐一响应、落实具体;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咨询
)工作,负责对审查(咨询)意见修改、完善等。详见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4.2服务要求
4.2.1在发包人提供资料基础上,编制设计报告(含附件)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规程
规范必需的内容。
4.2.2(勘察)设计人应参加并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
的审查。
4.2.3根据发包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成果(技术要求、招
标图纸)。
4.2.4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
4.2.5参加各阶段设计成果设计交底,并根据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的意见修改设计成果,以最终通过审查为准。
4.2.6(勘察)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工程招标和施工,进行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
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隐蔽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4.3档案管理要求
(说明:明确项目文件管理责任,包括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归
档时间、归档套数、整理标准、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五条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工程勘察设计必需的项目审查、批复文件,在发包人收到相应审查、批复文件之后
15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设计人。
第六条(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
序号工程设计成果名称提交日期提交份数
1初步设计报告2026.10.208
2施工图2026.11.108
3

第七条费用
7.1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为***.00元。
7.2(增加或减少勘察、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设计费调
整因素:/,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勘察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
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勘察设计费也应做相
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8.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发包人支付/元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勘
察设计费)。
8.2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勘察设计费的70%,其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后一次性支付。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8.4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形式为:履约保函,履约保证数额为人民币
2.72万元整。(勘察)设计人应分年度或者分阶段提供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任务
分阶段完成后,发包人应分期分批向(勘察)设计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非(勘察)
设计人原因暂停项目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再次启动时,
(勘察)设计人应再次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
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
进行勘察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勘察)设计人按本合同第
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
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如有),收到预付款作为(勘察)设计
人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勘察)设计人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
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办法为: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支付利息。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
包人。
9.1.4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
征得(勘察)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标准为:/。
9.1.5发包人应为(勘察)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
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至少应免费提供现场设代办公、生活用房。
9.1.6发包人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业务
上接受档案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2(勘察)设计人责任
9.2.1(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9.1.1、
9.1.2、9.1.3、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
件的质量负责。
9.2.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9.2.3(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
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察)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
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
数额最高为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的/%。
9.2.4由于(勘察)设计人原因,延误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交付时间(合同约定
),每延误一天,扣除相应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
人已支付的预付款。
9.2.6(勘察)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勘察设计审查,并
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查通过为止。工程开始实施后,设计人除按合同
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
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
9.2.7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设计人未投入投标承诺的人员进
行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可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如因(勘察)设计
人原因,影响项目立项或工程建设进度的,发包人可中止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勘察)设计人酌情返还已付的设计费。
9.2.8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为22天/月。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
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
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
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
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索赔
(勘察)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
(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勘察)设计人进一步
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超过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设计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勘察)设计人发出要求索赔通知;
(3)(勘察)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
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勘察)设计人在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13.2本工程项目中,(勘察)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发包人需要(勘察)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
承担。
13.3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
并支付费用。
13.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一式2份,发包人1份,(勘察)设
计人1份;副本一式6份,发包人3份,(勘察)设计人3份。
13.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发包人另有要求需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3.8合同终止:在工程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费结清及退还履约保证金后
自行失效。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签字)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0001
电话:电话:025-8481458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30101************8
日期:2026年9月29日日期:2026年9月29日

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任务书
(说明: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适当增减)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内容(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可以增减):
1.1初步设计阶段:
1.1.1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和其他国家有
关规程规范对初设阶段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及有关专题报告。
1.1.2初设阶段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搜集相关资料;完成相关测绘及地质勘察报告;
(2)完成水工建筑物、机电和金属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临时工程、工程管
理、工程建设占地及移民安置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等设计;
(3)对前期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在设计阶段应逐一响应、落实。
(4)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5)产品审核;
(6)文件出版;
(7)参加初设审查和技术咨询并负责解答相关问题;
(8)根据咨询和审查意见修改初设报告;
(9)承担设计过程中行政审批与设计相关的技术工作;
(10)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等。
1.1.3初设阶段设计工作内容、深度和质量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规程》(SL619-2013)和其他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对初设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
计报批要求以及发包人对初设阶段工作的要求。
1.1.4配合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批工作。
1.1.5完成与初设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1.2招标设计阶段:
1.2.1按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
研究和设计。
1.2.2根据发包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成果(技术要求
、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配合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
1.2.3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招标工作。
1.2.4完成与招标设计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1.3施工图设计阶段:
1.3.1依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以及招标设计文件,按规定对有关问题进一步
补充研究和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1.3.2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所需施工图阶段各类图纸,图纸
的质量满足施工要求,并负责技术交底。
1.3.3按照有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处理设计变更问题,配合质量问题、安全事故
的调查、处理,提供需要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设计部分)。
1.3.4派驻设计代表应满足工作需要。设计代表需负责解决的包括不限于如下设
计问题:
负责进行现场设计交底并参加施工中有关的验收工作,提供有关验收需要的设计报
告,协调项目现场需(勘察)设计人参与及负责的工作;负责对工程开工后涉及遗漏的
勘测和设计及时进行补充;负责及时提供设计变更后的图纸。
1.3.5在保修期及竣工验收期间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竣工图和竣工报告的编制以
及联合试运行等工作。
1.3.6配合发包人开展有关科研工作,组织有关技术讨论会。
1.3.7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测量控制网交桩工作。
1.3.8完成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依据
2.1前期勘察设计成果及相关审查意见和批复意见。
2.2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2.3项目前期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
2.4国家部委及安徽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三、服务目标
(说明: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填写)
一、工程概况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
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建设内容主要为:规划对相关镇域
内需要改造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主要改造管径为DN600、DN400、DN200及以下(含加
压站建设)附属设施等施工内容。工程估算投资约8500万元。
二、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内容
1.1初步设计阶段:
1.1.1按照水利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对初设阶段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图册
及有关专题报告。
1.1.2初设阶段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搜集相关资料;完成相关测绘及地质勘察报告;
(2)完成供水管网工程、水工建筑物、机电和金属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临
时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占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等设计;
(3)对前期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在设计阶段应逐一响应、落实。
(4)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5)产品审核;
(6)文件出版;
(7)参加初设审查和技术咨询并负责解答相关问题;
(8)根据咨询和审查意见修改初设报告;
(9)承担设计过程中行政审批与设计相关的技术工作;
(10)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等。
1.1.3初设阶段设计工作内容、深度和质量应满足水利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对初设
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报批要求以及发包人对初设阶段工作的要求;
1.1.4配合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批工作。
1.1.5完成与初设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1.2招标设计阶段:
1.2.1按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
研究和设计。
1.2.2根据发包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成果(技术要求
、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配合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
1.2.3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招标工作。
1.2.4完成与招标设计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1.3施工图设计阶段:
1.3.1依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以及招标设计文件,按规定对有关问题进一步
补充研究和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1.3.2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所需施工图阶段各类图纸,图纸
的质量满足施工要求,并负责技术交底。
1.3.3按照有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处理设计变更问题,配合质量问题、安全事故
的调查、处理,提供需要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设计部分)。
1.3.4派驻设计代表应满足工作需要。设计代表需负责解决的包括不限于如下设
计问题:
负责进行现场设计交底并参加施工中有关的验收工作,提供有关验收需要的设计报
告,协调项目现场需(勘察)设计人参与及负责的工作;负责对工程开工后涉及遗漏的
勘测和设计及时进行补充;负责及时提供设计变更后的图纸。
1.3.5在保修期及竣工验收期间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竣工图和竣工报告的编制以
及联合试运行等工作。
1.3.6配合发包人开展有关科研工作,组织有关技术讨论会。
1.3.7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测量控制网交桩工作。
1.3.8完成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设计依据
2.1前期勘察设计成果及相关审查意见和批复意见;
2.2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2.3项目前期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
2.4国家部委及安徽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三、设计服务目标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
四、设计服务方式
4.1(勘察)设计人应在其本部从事设计、研究工作,同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对现场
察勘,为发包人提供优质的设计成果;
4.2配合设计咨询单位各阶段设计审查工作;
4.3参加设计审查、审批会议;
4.4施工阶段还应提供设代服务;
4.5掌握工程建设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包人反映,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
议,并提供技术持;
4.6对设计咨询或其他参建各方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
4.7参加各类验收、咨询、评价等会议;
4.8配合工程建设的有关检查、审查、稽察、审计、鉴定、科研、事故调查处理
、后评估等;
4.9配合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报批。
五、双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成果
5.1发包人向设计承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的时间
发包人在不影响设计承包人正常开展设计工作的情况下,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向
设计承包人提供如下基础资料(书面形式材料):
5.1.1本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5.1.2项目前期阶段报告及图册。
5.1.3发包人规定的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
5.1.4发包人提供的前期阶段已有的水文、勘察资料。
5.1.5项目前期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
5.1.6设计进度安排。
5.2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份数及时间
设计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设计进度安排进行勘测设计成果的编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
计成果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包括文本、图件及计算机文件。计算机文件含所有成果文件,
用PowerPoint、Word、Excel、Pdf、AutoCAD软件制作,提供备份光盘1份。招标人
有权无偿使用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最终设计成果:设计文件必须达到现
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中标人应提供以下主要设计文件(不限于此),
电子版设计文件应为word和dwg格式。
5.2.1初步设计阶段
5.2.1.1(勘察)设计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完整的地
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及附件、征地
拆迁安置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的各类专题报告和其
他资料等)报批稿,并应满足审查的需要。
5.2.1.2初设报告通过审批后,设计承包人在初设报告报审阶段的工作方告结束。
5.2.1.3(勘察)设计人在向发包人交付最终初设成果时,应同时将设计过程的
完整配套成果(试验报告、计算成果、研究成果、设计说明书和附图等)的材料提交
发包人。
5.2.2招标设计阶段
设计承包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
提交各标段(按施工标标段)招标技术要求、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
5.2.3施工图阶段
设计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确定的施工标段,向发包人及时提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
施工图8份。
六、审查(咨询)配合工作事宜
6.1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
6.2(勘察)设计人需按咨询单位要求提供审查所需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成果报告、设计图纸、结构计算书等;提供材料数量应满足审查需要;
6.3(勘察)设计人需根据咨询单位提出的审查(咨询)意见、建议,充分响应,
及时修改、完善。
附件三: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格式)
本人余代广(姓名)担任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
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单
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3526************0772
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注册执业证号:AS243200399
签字日期:2026年9月29日
合同编号E341503001005061
合同名称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E341503001005061
项目名称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编号E341503001005061001
标段名称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新安镇、顺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甲方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合同乙方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水利
合同金额壹佰叁拾陆万元整(***.00元)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代理机构六安瑞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https://ggzy.luan.gov.cn/jyxxparentDetail.html?infoid=60808583-131c-4835-bac8-c9adeb4b018f&categorynum=001001005&relationguid=a57e86fd-e9d7-4551-9f72-b4a2aec6bedb
免责声明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安徽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