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濉溪镇机关大院(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高铁西站指挥部、文化站)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濉溪镇机关大院(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高铁西站指挥部、文化站)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淮北市 | 采购单位 |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濉溪镇机关大院(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高铁西站指挥部、文化站)保洁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濉溪镇机关大院(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高铁西站指挥部、文化站)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CD-2026-014
2.项目名称: 濉溪镇机关大院(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高铁西站指挥部、文化站)保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7.6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27.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_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 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30日9点00分至 2026年10月1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 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6年10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实施线下交易,供应商需前往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淮海路18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工人村望阳路望阳北村40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濉溪镇机关大院(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高铁西站指挥部、文化站)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CD-2026-014
2.项目名称: 濉溪镇机关大院(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高铁西站指挥部、文化站)保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7.6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27.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_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 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30日9点00分至 2026年10月1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 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6年10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实施线下交易,供应商需前往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淮海路18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工人村望阳路望阳北村40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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