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询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询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安庆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项目需对成交供应商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具体金额以项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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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
采购编号 : 20260930184245570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6-10-12 09: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10-01 18:50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要求
三、响应指标
四、报价须知
五、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综合评估法
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报名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
七、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八、报价方式
(1)登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采购平台”(https://ahfjc.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查看详情”。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6。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按照公告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平台,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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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
地址: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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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0907桐城市支行施工图.rar 效果图.jpg 桐城农发行营业厅堂微改造招标文件.doc 桐城农发行营业厅堂微改造招标公告.doc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xls 0907桐城市支行施工图.rar 效果图.jpg 桐城农发行营业厅堂微改造招标文件.doc 桐城农发行营业厅堂微改造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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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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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桐城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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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日期:2026年9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八)附则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允许参加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线上方式或者电话沟通方式通知业主。业主将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答复所有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商务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1.1投标承诺函;
1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1.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1.1.4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1.5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1.1.6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11.1.7其他所需资料。
1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2.5拟派项目经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2.6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11.2.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⑴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⑵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⑸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⑹工程进度计划,并用网络图表示;
⑺施工总平面图;
⑻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采用工料单价形式:
(1)投标报价的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商务标格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总价;
单位工程汇总表;
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计价表;
其他项目计价表;
零星工作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综合单价及特征、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主要材料表;
(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13.5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
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施工准备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的费用。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17.3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除在投标函中提交外,须随投标文件一起单独提交一份。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1.1投标文件资格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部分”;技术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所有密封袋再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中。
19.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9.2.1招标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19.2.2招标人地址:桐城市海峰路97号
19.2.3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19.2.4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在优质采平台提交投标资料,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邮寄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20.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1.2开标程序:
21.2.1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
21.2.2由投标人通过优质采平台开标。
21.2.3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密封将“资格审查部分”送评委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
21.2.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除经评审合格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密封,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1.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2.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要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4.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4.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4.4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标30分,技术标70分。
24.4.1商务标(满分30分)
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约***.08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3、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即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百分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每高出1%扣1分,每低出1%扣1分,计算后得分即为商务标得分。
24.4.2技术部分(满分70分)
本项各小点,对有效说明详细、针对本工程采用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法切实可行者给分,由评委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单独评分,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时,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无关内容的,可根据程度不同,作扣分处理。评委的每一项评分平均后即为该项的得分,再将各分项的分值相加得到最终分值。
1、主要施工方法、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0-15分
2、各种资源(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0-10分
3、具有详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办法0-15分
4、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措施0-15分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5分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用网络图表示0-5分
7、施工总平面图和临时设施布置0-5分
25.定标
25.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预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25.2、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若评委会认可可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现场进一步证明其真实性。若经查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不具备中标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25.3、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研究确定。
(七)合同的授予
26、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如有质疑,必须在中标公告规定的质疑、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机构提出。
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1.1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法、省、市工程施工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签订。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业主可取消其中标权,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7.2合同价: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
27.3合同经项目法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附则
28、编制依据和原则
28.1.1、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2、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费用定额。
28.2建设单位不支付下列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费、赶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与周边环境纠纷处理费用。
28.3设计变更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变动,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工地代表鉴证。
28.4中标单位必须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施工。
28.5主材市场综合价按近期市场信息价。
29、其他
29.1本次招标的建筑装饰主材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上的选定品牌,经业主、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且内外装修乙方必须使用环保材料,并达到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和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9.2中标单位进场前必须提供其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有效的社会保险“三金证明”(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交纳证明)。
29.3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到场签到打卡制度。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施工现场天数不少于5天。
第二章合同条款
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计划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1.6工程质量:
1.7合同金额(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人民币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复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乙方应根据工程总工期制定具体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定每一单项工程的完成时间,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像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制度、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保障作业安全、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及时提供各种相关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3.9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3.10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11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3.1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1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交工的范围没有任何垃圾、废料、油污、积水、灰尘等,门窗、镜面、墙面、天棚等应光洁明亮,无印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关于工期及变更事项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但自然雨、雪等恶劣天气除外,工期不顺延),导致工程停工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5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或乙方申请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工程施工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双方签署书面的工程变更单或协议,确定增加工程的造价和工期。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主张增加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项,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6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减少工程项目,甲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4.7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或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要进行返工的,不属于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如本合同工程验收前,国家、地方就建筑装饰装修出台新标准或对本条前款所列标准有进行修订的,则按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未通知甲方及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及监理人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乙方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1)除甲方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乙方申请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人发送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监理人自接到验收申请后若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竣工验收前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
起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人、乙方、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移交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及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7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工程造价采取的方式结算。本合同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增值税税额为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如施工内容或工程量发生变更,应由符合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双方确认后据实付款。(适用于固定单价合同)
6.2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工程价款)采用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6.2.1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即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6.2.2采用分次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
...
(注:1.乙方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宜超过合同总金额30%。2.质保金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
6.3若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3.1
甲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3.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并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甲方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6.3.3若合同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乙方提供相应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4若乙方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6.5施工单位要如实提交工程造价结算送审金额,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10%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由方负责采购相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乙方需提供相应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有必要,提供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个工作日通知接收方代表验收;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方承担。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免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或监理人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保密条款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上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必须具备相应的涉密资质,由甲方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现场监督乙方人员查阅。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否则须承担因泄露国家敏感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工作秘密是指农发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农发行工作秘密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工作秘密信息泄露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还须承担因信息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敏感信息的相关人员。
保密协议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10.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项方式处理数据:
10.1.1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数据。
10.1.2甲方与乙方共同处理数据。
上述方式处理数据范围为,处理目的为,处理期限为。
上述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范围为,处理目的为,处理期限为。
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期限、处理方式、处理范围等。
10.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甲、乙方相关业务,并自愿接受甲方及其行业、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对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情况的现场或非现场监督检查。
10.3乙方承诺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任何数据或个人信息,不利用掌握的商业秘密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牟取私利。涉及数据或个人信息委托处理的,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外共享数据,不得加工、训练、挪用数据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处理数据以谋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转委托其他主体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数据、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乙方应保证第三方同样受本合同约束,或承诺履行与本合同同等于乙方的义务,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0.4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及技术保护措施,保障甲方数据、个人信息及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乙方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等保测评、漏洞扫描、风险评估、安全自查等),并及时完成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问题的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0.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平台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实施7×24小时的安全监测,制定配套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应急预案、业务连续性预案,确保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安全事件时及时告知甲方,并迅速响应,切实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及甲方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
10.6乙方承诺规范自身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不采集超越职能或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数据,不将甲方数据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传播至甲、乙方不可控制的网络环境,保障甲、乙方数据安全。
10.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数据,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相关数据或信息系统用于测试、研究、展示或其他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无关的用途,不得擅自将带有甲方公司图形、文字、LOGO标识、公司名称、公司数据的信息系统或资料文件发布于互联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对外传播。
10.8乙方承诺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和/或本合同约定的处理期限届满时,应立即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删除或返还甲方委托处理或共同处理的全部数据(包括原件和备份),除非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数据及其备份。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数据删除及返还的相关证明。
10.9乙方应严格限制接触和处理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的乙方员工范围,并对上述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保密合同、定期进行数据安全培训、对员工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等。
10.10因业务需要乙方需向境外提供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10.11若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或使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时,甲乙双方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评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危害扩大。乙方对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隐瞒不报的,甲方应当责令其改正;乙方未按要求整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取消其服务资格,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10.12乙方或乙方员工违反本条款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予以赔偿。
10.13乙方项目参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农发行数据或个人信息的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签订数据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金额的%。
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1.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4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1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支付工程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参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1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7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8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但不免除乙方在合理期间对工程结构、基础工程等的质量责任。
11.9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期间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1.10如乙方无法重新开具或开具的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与合同要求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因此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要求开具、提供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的票据)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及时按甲方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若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2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1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发生国家秘密失泄密案事件的,违约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后果。
11.1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对不能弥补的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1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合同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或任何其它社会、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
12.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12.3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2.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12.5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3.1.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3.3乙方构成违约的,乙方需承担甲方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等。
第十四条通知
14.1双方当事人现场通知对方当事人的事项,视为通知对方且对方知悉。
14.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通知到达对方并知悉:
(一)任何一方书面通知送达到对方的住所的第个工作日;
(二)任何一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对方的联系人的第个工作日;
(三)任何一方以邮件的方式向对方邮箱发送通知的第个工作日。
以上所称的住所、电话、联系人和邮箱系指本合同当事人列示部分载明的内容或在本合同履行或争议解决中已通知对方变更后的内容。
14.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均系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上述地址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因合同双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导致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拒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对于上述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按上述地址邮寄送达,即使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基于本合同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防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程保修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工程保修协议》。
15.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对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后方视为有效,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4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可向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披露或不正当使用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
15.5本合同生效后,除保密条款、保修条款、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之外的其它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自动终止。
15.6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15.7本合同共包括个附件:
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工程设备材料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四: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确认单
附件五:工程保修验收报告
附件六:保密协议
附件七:数据安全承诺书
......
----------------------------------以下为签章部分,无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
工程设备材料一览表
附件三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四
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确认单
附件五
工程保修验收报告
附件六
保密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署了《》(以下简称主合同)。在主合同谈判、沟通、签署、履约等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会向对方披露、提供各自的有关信息、材料、文件等(以下称“敏感信息”),双方将在从事各自活动的同时妥善保护双方的敏感信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就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的敏感信息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保密定义
1.1本协议所称敏感信息包括:任何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的信息,主要包括会议记要、人员信息、技术知识、调查、报告、解释、预测、设计构思和规划、发展研讨、说明书、设计图、图表、范例、项目进度、网络拓扑结构、设备资料、价格资料、技术参数和信息、客户和供应商资料信息、内部决策、商业秘密,以及以任何方式反映出来的有关披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不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1.2若披露方所提供的敏感信息未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或披露方是以口头方式提供,则应视为敏感信息。其中甲方计算机系统内的所有系统配置、技术参数和业务数据信息虽不能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但同样属于敏感信息。
1.3甲方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业务流程、逻辑流程,应用系统的功能、交易量、交易特征,计算机系统或应用系统的漏洞信息,与其他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以及基于相关合同所开发出来的成果等属于敏感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敏感信息,接受方同意并保证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2.1接受方应对从披露方获取的所有敏感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敏感信息不因接受方的原因而被泄露,该等保密措施应至少与接受方对其自身拥有的敏感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相同。未经披露方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此类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宣传、使用第一条约定的敏感信息,或以披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2.2接受方仅可为披露敏感信息的目的,或为披露方的利益使用第一条所述敏感信息。
2.3接受方应确保仅向为披露方披露其敏感信息之目的而需要知道的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敏感信息。在向上述任一方披露之前,接受方应与该方签订保密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对披露的敏感信息保密。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无论该行为是员工在任期间发生的还是离职后发生的,均视同接受方违约,接受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4在完成相应的项目后,接受方应立即归还或以不可恢复方式销毁或删除自披露方取得的任何记载敏感信息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材料,除非另有合同约定。
2.5如果因接受方的披露而出现的敏感信息被泄露或使用,接受方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披露方报告。
2.6乙方在甲方驻场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日常管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免责条款
3.1接受方根据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由一个行政机关发出命令、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因审计要向审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的,接受方可以根据相应要求予以披露。
3.2接受方对下述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3.2.1非因接受方或其员工的泄露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3.2.2接受方在收到此敏感信息前已经拥有或未利用披露方任何条件的情况下独自开发的信息;
3.2.3接受方从合法持有并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保密期限
接受方需无限期地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披露方宣布解密或者敏感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如有关合同中对保密期限另有约定,以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期限为准,本合同终止时,该合同项下保密相关事宜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第六条不可抗力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执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条款执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附件七
数据安全承诺书
本人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将不可避免的接触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的客户数据、业务数据、经营管理数据和监管报送数据等,而重要数据、个人信息、核心数据等泄露将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并使农发行的生产经营受到威胁、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鉴于此,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牢固树立数据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行为规范。
(二)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要求以及农发行关于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声明或通知。
(三)认真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仅基于本人工作职责和管理范围之内,并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超范围收集、使用、存储、传输、提供、公开数据和个人信息,不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泄露、传播、公布、发布、传授、转让农发行数据,不利用工作过程中知晓的设备口令、帐户信息、任何加解密程序和软件、加解密数据文件以及测试工作相关信息等为本人或外部合作单位谋取利益。
(五)若本人有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通知农发行相关管理部门、配合开展调查和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相关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扩散或受到进一步侵害,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
(六)本人承诺对因违反本承诺书内容而导致的数据安全事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且长期有效。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建筑工程保修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承包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保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合同编号:
1.4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其他:
第二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2.1屋面漏雨;
2.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2.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地板翘起等;
2.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2.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2.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2.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2.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2.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2.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2.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2.12因乙方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第三条质量保修期
3.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计算。
3.2分子系统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子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3.3特别保修期的约定:
第四条质量保修责任
4.1属于本合同约定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时起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倍扣除,质保维修金不足以抵扣维修费用的,就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支付给甲方,同时还应当向甲方补足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金额。
4.2发生必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
4.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全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金额(质保金)
5.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人
民币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5.2本合同约定质保金在甲方应付合同价款中予以扣留。
5.3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采用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5.3.1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即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5.3.2采用分次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
...
5.4若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
5.4.1
甲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5.4.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并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甲方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5.4.3若采购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乙方提供相应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5若乙方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保密条款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上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必须具备相应的涉密资质,由甲方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现场监督乙方人员查阅。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否则须承担因泄露国家保密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工作秘密是指农发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农发行工作秘密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工作秘密信息泄露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还须承担因信息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商业信息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涉密信息的相关人员。
保密协议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视为违约,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则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金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质保金总额的%。
7.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返还质保金,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质保金总额的%。
7.4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另行支付甲方修理费并补足质保金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未付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质保金总额的%。
7.5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发生国家秘密失泄密案事件的,违约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后果。
7.6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对不能弥补的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7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合同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8.1.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1.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8.3乙方构成违约的,乙方需承担甲方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等。
第九条通知
9.1双方当事人现场通知对方当事人的事项,视为通知对方且对方知悉。
9.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通知到达对方并知悉:
(一)任何一方书面通知送达到对方的住所的第个工作日;
(二)任何一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对方的联系人的第个工作日;
(三)任何一方以邮件的方式向对方邮箱发送通知的第个工作日。
以上所称的住所、电话、联系人和邮箱系指本合同当事人列示部分载明的内容或在本合同履行或争议解决中已通知对方变更后的内容。
9.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均系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上述地址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因合同双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导致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拒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对于上述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按上述地址邮寄送达,即使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基于本合同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对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后方视为有效,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可向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披露或不正当使用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
10.4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10.5本合同共包括个附件:
附件一:合同价格清单
附件二:保密协议
......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合同价格清单
附件二
保密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署了《》(以下简称主合同)。在主合同谈判、沟通、签署、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会向对方披露、提供各自的有关信息、材料、文件等(以下称“涉密信息”),双方将在从事各自商业活动的同时妥善保护双方的涉密信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就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的涉密信息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保密定义
1.1本协议所称涉密信息包括:任何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的信息,主要包括会议记要、人员信息、技术知识、调查、报告、解释、预测、设计构思和规划、发展研讨、说明书、设计图、图表、范例、项目进度、网络拓扑结构、设备资料、价格资料、技术参数和信息、客户和供应商资料信息、内部决策、商业信息,以及以任何方式反映出来的有关披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不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1.2若披露方所提供的涉密信息未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或披露方是以口头方式提供,则应视为涉密信息。其中甲方计算机系统内的所有系统配置、技术参数和业务数据信息虽不能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但同样属于涉密信息。
1.3甲方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业务流程、逻辑流程,应用系统的功能、交易量、交易特征,计算机系统或应用系统的漏洞信息,与其他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以及基于相关合同所开发出来的成果等属于涉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涉密信息,接受方同意并保证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2.1接受方应对从披露方获取的所有涉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涉密信息不因接受方的原因而被泄露,该等保密措施应至少与接受方对其自身拥有的涉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相同。未经披露方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此类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宣传、使用第一条约定的涉密信息,或以披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2.2接受方仅可为披露涉密信息的目的,或为披露方的利益使用第一条所述涉密信息。
2.3接受方应确保仅向为披露方披露其涉密信息之目的而需要知道的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涉密信息。在向上述任一方披露之前,接受方应与该方签订保密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无论该行为是员工在任期间发生的还是离职后发生的,均视同接受方违约,接受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4在完成相应的项目后,接受方应立即归还或以不可恢复方式销毁或删除自披露方取得的任何记载涉密信息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材料,除非另有合同约定。
2.5如果因接受方的披露而出现的涉密信息被泄露或使用,接受方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披露方报告。
2.6乙方在甲方驻场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日常管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免责条款
3.1接受方根据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由一个行政机关发出命令、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因审计要向审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的,接受方可以根据相应要求予以披露。
3.2接受方对下述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3.2.1非因接受方或其员工的泄露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3.2.2接受方在收到此涉密信息前已经拥有或未利用披露方任何条件的情况下独自开发的信息;
3.2.3接受方从合法持有并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保密期限
接受方需无限期地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披露方宣布解密或者涉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如有关合同中对保密期限另有约定,以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期限为准,本合同终止时,该合同项下保密相关事宜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第六条不可抗力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执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条款执行。
第8条其他事项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并满足相关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四章图纸
业主提供的《安徽省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图。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
4、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7、其他所需材料。
一、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1、根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同意按本工程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诺在施工和养护过程中出现的工程事故、安全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我公司负责,需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的,承包人要在明显处设立。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及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5、如果我方中标,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不论工程盈亏的情况下,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6、我方目前在安徽省内没有受到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在外省没有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书并生效,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六、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其他所需材料(本项无格式,投标人自行拟定)。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拟派项目经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证明及业绩等;
六、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⑴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⑵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⑸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⑹工程进度计划,并用网络图表示;
⑺施工总平面图;
⑻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的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含预留金¥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相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上述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金额的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四、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证明(近一年)及业绩等;
六、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格式自定义)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劳动力计划表
2.2材料用量计划表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4施工总平面图
(1)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
注:1、投标人就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2)材料用量计划表
(表格自定)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该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4)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报价的说明;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总价;
单位工程汇总表;
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计价表;
其他项目计价表;
零星工作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综合单价及特征、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主要材料表;
四、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了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分部工程工料价格计算表中所填入的工料单价和合价,为分部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价格,是按照有关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标准及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设备价格、现场因素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计入分部工程费用计算表中。
3、本报价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之中。
4、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5、投标人应将投标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备注:
预留金必须与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的数额一致,不得下浮,否则视为无效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审核人:(签字)
编制人:(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编制时间: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
合计(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零星工作项目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四、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本项无格式,投标人自行拟定)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另附成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2、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3、招标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4、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投标最高限价:***.08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由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担任;(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3)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1年(含)以上社保证明;(4)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金融行业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投标人须知(特别提醒)
1、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初审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优质采自行下载
3、报名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优质采平台
(3)递交方式:优质采平台线上提交一份,纸质投标资料邮寄一份。
4、开标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时间若有变化,招标人将提前另行发布通知)
(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5、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优质采平台上发布https://www.youzhicai.com/
四、投标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联系人:吴先生(1386606916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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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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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桐城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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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日期:2026年9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八)附则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允许参加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线上方式或者电话沟通方式通知业主。业主将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答复所有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商务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1.1投标承诺函;
1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1.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1.1.4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1.5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1.1.6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11.1.7其他所需资料。
1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2.5拟派项目经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2.6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11.2.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⑴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⑵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⑸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⑹工程进度计划,并用网络图表示;
⑺施工总平面图;
⑻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采用工料单价形式:
(1)投标报价的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商务标格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总价;
单位工程汇总表;
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计价表;
其他项目计价表;
零星工作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综合单价及特征、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主要材料表;
(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13.5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
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施工准备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的费用。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17.3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除在投标函中提交外,须随投标文件一起单独提交一份。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1.1投标文件资格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部分”;技术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所有密封袋再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中。
19.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9.2.1招标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19.2.2招标人地址:桐城市海峰路97号
19.2.3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19.2.4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在优质采平台提交投标资料,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邮寄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20.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1.2开标程序:
21.2.1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
21.2.2由投标人通过优质采平台开标。
21.2.3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密封将“资格审查部分”送评委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
21.2.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除经评审合格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密封,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1.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2.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要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4.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4.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4.4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标30分,技术标70分。
24.4.1商务标(满分30分)
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约***.08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3、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即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百分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每高出1%扣1分,每低出1%扣1分,计算后得分即为商务标得分。
24.4.2技术部分(满分70分)
本项各小点,对有效说明详细、针对本工程采用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法切实可行者给分,由评委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单独评分,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时,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无关内容的,可根据程度不同,作扣分处理。评委的每一项评分平均后即为该项的得分,再将各分项的分值相加得到最终分值。
1、主要施工方法、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0-15分
2、各种资源(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0-10分
3、具有详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办法0-15分
4、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措施0-15分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5分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用网络图表示0-5分
7、施工总平面图和临时设施布置0-5分
25.定标
25.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预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25.2、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若评委会认可可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现场进一步证明其真实性。若经查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不具备中标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25.3、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研究确定。
(七)合同的授予
26、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如有质疑,必须在中标公告规定的质疑、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机构提出。
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1.1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法、省、市工程施工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签订。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业主可取消其中标权,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7.2合同价: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
27.3合同经项目法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附则
28、编制依据和原则
28.1.1、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2、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费用定额。
28.2建设单位不支付下列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费、赶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与周边环境纠纷处理费用。
28.3设计变更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变动,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工地代表鉴证。
28.4中标单位必须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施工。
28.5主材市场综合价按近期市场信息价。
29、其他
29.1本次招标的建筑装饰主材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上的选定品牌,经业主、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且内外装修乙方必须使用环保材料,并达到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和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9.2中标单位进场前必须提供其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有效的社会保险“三金证明”(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交纳证明)。
29.3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到场签到打卡制度。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施工现场天数不少于5天。
第二章合同条款
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计划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1.6工程质量:
1.7合同金额(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人民币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复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乙方应根据工程总工期制定具体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定每一单项工程的完成时间,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像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制度、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保障作业安全、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及时提供各种相关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3.9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3.10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11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3.1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1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交工的范围没有任何垃圾、废料、油污、积水、灰尘等,门窗、镜面、墙面、天棚等应光洁明亮,无印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关于工期及变更事项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但自然雨、雪等恶劣天气除外,工期不顺延),导致工程停工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5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或乙方申请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工程施工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双方签署书面的工程变更单或协议,确定增加工程的造价和工期。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主张增加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项,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6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减少工程项目,甲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4.7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或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要进行返工的,不属于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如本合同工程验收前,国家、地方就建筑装饰装修出台新标准或对本条前款所列标准有进行修订的,则按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未通知甲方及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及监理人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乙方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1)除甲方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乙方申请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人发送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监理人自接到验收申请后若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竣工验收前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
起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人、乙方、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移交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及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7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工程造价采取的方式结算。本合同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增值税税额为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如施工内容或工程量发生变更,应由符合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双方确认后据实付款。(适用于固定单价合同)
6.2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工程价款)采用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6.2.1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即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6.2.2采用分次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
...
(注:1.乙方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宜超过合同总金额30%。2.质保金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
6.3若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3.1
甲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3.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并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甲方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6.3.3若合同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乙方提供相应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4若乙方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6.5施工单位要如实提交工程造价结算送审金额,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10%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由方负责采购相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乙方需提供相应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有必要,提供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个工作日通知接收方代表验收;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方承担。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免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或监理人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保密条款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上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必须具备相应的涉密资质,由甲方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现场监督乙方人员查阅。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否则须承担因泄露国家敏感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工作秘密是指农发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农发行工作秘密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工作秘密信息泄露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还须承担因信息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敏感信息的相关人员。
保密协议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10.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项方式处理数据:
10.1.1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数据。
10.1.2甲方与乙方共同处理数据。
上述方式处理数据范围为,处理目的为,处理期限为。
上述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范围为,处理目的为,处理期限为。
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期限、处理方式、处理范围等。
10.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甲、乙方相关业务,并自愿接受甲方及其行业、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对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情况的现场或非现场监督检查。
10.3乙方承诺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任何数据或个人信息,不利用掌握的商业秘密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牟取私利。涉及数据或个人信息委托处理的,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外共享数据,不得加工、训练、挪用数据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处理数据以谋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转委托其他主体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数据、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乙方应保证第三方同样受本合同约束,或承诺履行与本合同同等于乙方的义务,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0.4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及技术保护措施,保障甲方数据、个人信息及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乙方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等保测评、漏洞扫描、风险评估、安全自查等),并及时完成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问题的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0.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平台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实施7×24小时的安全监测,制定配套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应急预案、业务连续性预案,确保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安全事件时及时告知甲方,并迅速响应,切实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及甲方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
10.6乙方承诺规范自身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不采集超越职能或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数据,不将甲方数据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传播至甲、乙方不可控制的网络环境,保障甲、乙方数据安全。
10.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数据,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相关数据或信息系统用于测试、研究、展示或其他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无关的用途,不得擅自将带有甲方公司图形、文字、LOGO标识、公司名称、公司数据的信息系统或资料文件发布于互联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对外传播。
10.8乙方承诺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和/或本合同约定的处理期限届满时,应立即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删除或返还甲方委托处理或共同处理的全部数据(包括原件和备份),除非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数据及其备份。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数据删除及返还的相关证明。
10.9乙方应严格限制接触和处理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的乙方员工范围,并对上述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保密合同、定期进行数据安全培训、对员工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等。
10.10因业务需要乙方需向境外提供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10.11若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或使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时,甲乙双方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评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危害扩大。乙方对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隐瞒不报的,甲方应当责令其改正;乙方未按要求整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取消其服务资格,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10.12乙方或乙方员工违反本条款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予以赔偿。
10.13乙方项目参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农发行数据或个人信息的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签订数据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金额的%。
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1.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4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1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支付工程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参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1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7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8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但不免除乙方在合理期间对工程结构、基础工程等的质量责任。
11.9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期间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1.10如乙方无法重新开具或开具的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与合同要求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因此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要求开具、提供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的票据)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及时按甲方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若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2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1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发生国家秘密失泄密案事件的,违约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后果。
11.1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对不能弥补的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1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合同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或任何其它社会、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
12.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12.3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2.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
开通投标通会员,单次最高可减免10000元
招标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
采购编号 : 20260930184245570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6-10-12 09: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10-01 18:50
一、项目概况
| 工程项目简要描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间微改造装修,改造面积约211平方米,主要涉及柜台、联动门的拆除、新增柜台及LOGO 背景墙、天棚吊顶及电路改造等。具体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已上传附件。 |
| 预算总金额 | 66,981.08元 |
| 工程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二、采购要求
| 交货地址 | *****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 |
| 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 报名供应商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三、响应指标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10个日历天内 |
| 3 | 付款方式 | 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价的90%,剩余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年,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付清。 |
| 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后1年 |
| 5 | 采购需求参数响应 |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参数要求 |
四、报价须知
| 报价须知 | 1.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制作、运输、安装、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工时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请予以充分考虑。 3.未按照公告要求对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进行响应的、未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4.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满三家或以上,不足三家的可再延长一个询比周期或重新安排采购。 5.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不按公告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分行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参加分行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 |
| 报价方式 | 优质采平台线上提交一份,纸质投标资料邮寄一份。 |
五、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综合评估法
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报名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
七、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八、报价方式
(1)登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采购平台”(https://ahfjc.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查看详情”。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6。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按照公告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平台,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5)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6;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
地址: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0907桐城市支行施工图.rar 效果图.jpg 桐城农发行营业厅堂微改造招标文件.doc 桐城农发行营业厅堂微改造招标公告.doc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xls 0907桐城市支行施工图.rar 效果图.jpg 桐城农发行营业厅堂微改造招标文件.doc 桐城农发行营业厅堂微改造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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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BC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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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桐城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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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日期:2026年9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八)附则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工程名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
| 2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桐城市海峰路97号 |
| 3 | 建设规模 | 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不包含家具的采购,控制价已剔除) |
| 4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标准 |
| 6 | 招标范围 | 详见《安徽省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
| 7 | 工期要求 | 工期10日历天 |
| 8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
| 9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由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担任;(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3)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1年(含)以上社保证明;4)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金融行业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
| 10 | 资格审查方式 | 同步审查 |
| 11 | 工程计价方法 |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
| 12 | 投标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3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 14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一份 |
| 16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优质采平台线上提交一份,纸质投标资料邮寄一份。 |
| 17 | 开 标 | 开始时间:2026年10月 12日 10 时 00 分地点:安徽省桐城农发行 |
| 18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标30分,技术标70分。 |
| 19 | 履约担保金额 |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
| 20 | 中标服务费 | 无 |
| 21 | 最高限价 | 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控制价为约***.08元。 |
| 22 | 其他事项 | 中标人必须配合确保本工程的专项验收通过。 |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允许参加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线上方式或者电话沟通方式通知业主。业主将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答复所有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商务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1.1投标承诺函;
1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1.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1.1.4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1.5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1.1.6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11.1.7其他所需资料。
1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2.5拟派项目经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2.6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11.2.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⑴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⑵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⑸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⑹工程进度计划,并用网络图表示;
⑺施工总平面图;
⑻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采用工料单价形式:
(1)投标报价的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商务标格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总价;
单位工程汇总表;
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计价表;
其他项目计价表;
零星工作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综合单价及特征、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主要材料表;
(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13.5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
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施工准备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的费用。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17.3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除在投标函中提交外,须随投标文件一起单独提交一份。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1.1投标文件资格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部分”;技术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所有密封袋再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中。
19.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9.2.1招标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19.2.2招标人地址:桐城市海峰路97号
19.2.3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19.2.4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在优质采平台提交投标资料,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邮寄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20.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1.2开标程序:
21.2.1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
21.2.2由投标人通过优质采平台开标。
21.2.3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密封将“资格审查部分”送评委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
21.2.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除经评审合格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密封,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1.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2.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要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4.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4.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4.4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标30分,技术标70分。
24.4.1商务标(满分30分)
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约***.08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3、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即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百分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每高出1%扣1分,每低出1%扣1分,计算后得分即为商务标得分。
24.4.2技术部分(满分70分)
本项各小点,对有效说明详细、针对本工程采用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法切实可行者给分,由评委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单独评分,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时,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无关内容的,可根据程度不同,作扣分处理。评委的每一项评分平均后即为该项的得分,再将各分项的分值相加得到最终分值。
1、主要施工方法、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0-15分
2、各种资源(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0-10分
3、具有详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办法0-15分
4、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措施0-15分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5分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用网络图表示0-5分
7、施工总平面图和临时设施布置0-5分
25.定标
25.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预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25.2、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若评委会认可可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现场进一步证明其真实性。若经查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不具备中标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25.3、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研究确定。
(七)合同的授予
26、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如有质疑,必须在中标公告规定的质疑、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机构提出。
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1.1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法、省、市工程施工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签订。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业主可取消其中标权,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7.2合同价: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
27.3合同经项目法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附则
28、编制依据和原则
28.1.1、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2、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费用定额。
28.2建设单位不支付下列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费、赶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与周边环境纠纷处理费用。
28.3设计变更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变动,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工地代表鉴证。
28.4中标单位必须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施工。
28.5主材市场综合价按近期市场信息价。
29、其他
29.1本次招标的建筑装饰主材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上的选定品牌,经业主、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且内外装修乙方必须使用环保材料,并达到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和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9.2中标单位进场前必须提供其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有效的社会保险“三金证明”(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交纳证明)。
29.3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到场签到打卡制度。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施工现场天数不少于5天。
第二章合同条款
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计划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1.6工程质量:
1.7合同金额(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人民币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复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乙方应根据工程总工期制定具体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定每一单项工程的完成时间,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像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制度、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保障作业安全、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及时提供各种相关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3.9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3.10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11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3.1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1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交工的范围没有任何垃圾、废料、油污、积水、灰尘等,门窗、镜面、墙面、天棚等应光洁明亮,无印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关于工期及变更事项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但自然雨、雪等恶劣天气除外,工期不顺延),导致工程停工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5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或乙方申请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工程施工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双方签署书面的工程变更单或协议,确定增加工程的造价和工期。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主张增加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项,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6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减少工程项目,甲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4.7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或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要进行返工的,不属于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如本合同工程验收前,国家、地方就建筑装饰装修出台新标准或对本条前款所列标准有进行修订的,则按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未通知甲方及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及监理人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乙方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1)除甲方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乙方申请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人发送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监理人自接到验收申请后若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竣工验收前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
起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人、乙方、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移交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及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7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工程造价采取的方式结算。本合同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增值税税额为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如施工内容或工程量发生变更,应由符合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双方确认后据实付款。(适用于固定单价合同)
6.2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工程价款)采用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6.2.1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即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6.2.2采用分次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
...
(注:1.乙方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宜超过合同总金额30%。2.质保金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
6.3若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3.1
甲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3.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并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甲方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6.3.3若合同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乙方提供相应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4若乙方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6.5施工单位要如实提交工程造价结算送审金额,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10%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由方负责采购相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乙方需提供相应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有必要,提供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个工作日通知接收方代表验收;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方承担。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免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或监理人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保密条款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上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必须具备相应的涉密资质,由甲方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现场监督乙方人员查阅。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否则须承担因泄露国家敏感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工作秘密是指农发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农发行工作秘密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工作秘密信息泄露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还须承担因信息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敏感信息的相关人员。
保密协议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10.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项方式处理数据:
10.1.1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数据。
10.1.2甲方与乙方共同处理数据。
上述方式处理数据范围为,处理目的为,处理期限为。
上述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范围为,处理目的为,处理期限为。
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期限、处理方式、处理范围等。
10.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甲、乙方相关业务,并自愿接受甲方及其行业、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对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情况的现场或非现场监督检查。
10.3乙方承诺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任何数据或个人信息,不利用掌握的商业秘密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牟取私利。涉及数据或个人信息委托处理的,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外共享数据,不得加工、训练、挪用数据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处理数据以谋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转委托其他主体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数据、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乙方应保证第三方同样受本合同约束,或承诺履行与本合同同等于乙方的义务,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0.4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及技术保护措施,保障甲方数据、个人信息及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乙方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等保测评、漏洞扫描、风险评估、安全自查等),并及时完成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问题的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0.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平台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实施7×24小时的安全监测,制定配套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应急预案、业务连续性预案,确保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安全事件时及时告知甲方,并迅速响应,切实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及甲方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
10.6乙方承诺规范自身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不采集超越职能或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数据,不将甲方数据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传播至甲、乙方不可控制的网络环境,保障甲、乙方数据安全。
10.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数据,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相关数据或信息系统用于测试、研究、展示或其他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无关的用途,不得擅自将带有甲方公司图形、文字、LOGO标识、公司名称、公司数据的信息系统或资料文件发布于互联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对外传播。
10.8乙方承诺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和/或本合同约定的处理期限届满时,应立即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删除或返还甲方委托处理或共同处理的全部数据(包括原件和备份),除非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数据及其备份。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数据删除及返还的相关证明。
10.9乙方应严格限制接触和处理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的乙方员工范围,并对上述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保密合同、定期进行数据安全培训、对员工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等。
10.10因业务需要乙方需向境外提供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10.11若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或使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时,甲乙双方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评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危害扩大。乙方对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隐瞒不报的,甲方应当责令其改正;乙方未按要求整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取消其服务资格,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10.12乙方或乙方员工违反本条款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予以赔偿。
10.13乙方项目参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农发行数据或个人信息的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签订数据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金额的%。
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1.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4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1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支付工程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参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1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7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8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但不免除乙方在合理期间对工程结构、基础工程等的质量责任。
11.9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期间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1.10如乙方无法重新开具或开具的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与合同要求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因此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要求开具、提供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的票据)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及时按甲方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若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2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1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发生国家秘密失泄密案事件的,违约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后果。
11.1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对不能弥补的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1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合同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或任何其它社会、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
12.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12.3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2.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12.5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3.1.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3.3乙方构成违约的,乙方需承担甲方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等。
第十四条通知
14.1双方当事人现场通知对方当事人的事项,视为通知对方且对方知悉。
14.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通知到达对方并知悉:
(一)任何一方书面通知送达到对方的住所的第个工作日;
(二)任何一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对方的联系人的第个工作日;
(三)任何一方以邮件的方式向对方邮箱发送通知的第个工作日。
以上所称的住所、电话、联系人和邮箱系指本合同当事人列示部分载明的内容或在本合同履行或争议解决中已通知对方变更后的内容。
14.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均系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上述地址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因合同双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导致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拒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对于上述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按上述地址邮寄送达,即使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基于本合同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防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程保修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工程保修协议》。
15.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对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后方视为有效,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4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可向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披露或不正当使用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
15.5本合同生效后,除保密条款、保修条款、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之外的其它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自动终止。
15.6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15.7本合同共包括个附件:
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工程设备材料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四: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确认单
附件五:工程保修验收报告
附件六:保密协议
附件七:数据安全承诺书
......
----------------------------------以下为签章部分,无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施工内容 | 工程造价(不含税)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
| 合计 |
附件二
工程设备材料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
| 合计 |
附件三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工程名称 | 开始日期 | ||
| 合同编号 | 结束日期 | ||
| 工作内容: | |||
| 甲方评价及验收意见: | |||
| 甲方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四
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确认单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
| 工程项目结算情况 | |||||
| 合同金额 | 元 | 结算金额 | 元 | ||
| 各 单 位 确 认 情 况 | |||||
| 施工单位签章 | 如:接受结算金额,确认无误。 | ||||
| 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名 | 如:结算金额无误。年 月 日 | ||||
附件五
工程保修验收报告
| 工程名称 | 开始日期 | ||
| 合同编号 | 结束日期 | ||
| 工作内容: | |||
| 甲方评价及验收意见: | |||
| 甲方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六
保密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署了《》(以下简称主合同)。在主合同谈判、沟通、签署、履约等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会向对方披露、提供各自的有关信息、材料、文件等(以下称“敏感信息”),双方将在从事各自活动的同时妥善保护双方的敏感信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就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的敏感信息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保密定义
1.1本协议所称敏感信息包括:任何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的信息,主要包括会议记要、人员信息、技术知识、调查、报告、解释、预测、设计构思和规划、发展研讨、说明书、设计图、图表、范例、项目进度、网络拓扑结构、设备资料、价格资料、技术参数和信息、客户和供应商资料信息、内部决策、商业秘密,以及以任何方式反映出来的有关披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不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1.2若披露方所提供的敏感信息未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或披露方是以口头方式提供,则应视为敏感信息。其中甲方计算机系统内的所有系统配置、技术参数和业务数据信息虽不能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但同样属于敏感信息。
1.3甲方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业务流程、逻辑流程,应用系统的功能、交易量、交易特征,计算机系统或应用系统的漏洞信息,与其他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以及基于相关合同所开发出来的成果等属于敏感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敏感信息,接受方同意并保证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2.1接受方应对从披露方获取的所有敏感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敏感信息不因接受方的原因而被泄露,该等保密措施应至少与接受方对其自身拥有的敏感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相同。未经披露方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此类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宣传、使用第一条约定的敏感信息,或以披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2.2接受方仅可为披露敏感信息的目的,或为披露方的利益使用第一条所述敏感信息。
2.3接受方应确保仅向为披露方披露其敏感信息之目的而需要知道的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敏感信息。在向上述任一方披露之前,接受方应与该方签订保密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对披露的敏感信息保密。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无论该行为是员工在任期间发生的还是离职后发生的,均视同接受方违约,接受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4在完成相应的项目后,接受方应立即归还或以不可恢复方式销毁或删除自披露方取得的任何记载敏感信息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材料,除非另有合同约定。
2.5如果因接受方的披露而出现的敏感信息被泄露或使用,接受方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披露方报告。
2.6乙方在甲方驻场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日常管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免责条款
3.1接受方根据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由一个行政机关发出命令、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因审计要向审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的,接受方可以根据相应要求予以披露。
3.2接受方对下述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3.2.1非因接受方或其员工的泄露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3.2.2接受方在收到此敏感信息前已经拥有或未利用披露方任何条件的情况下独自开发的信息;
3.2.3接受方从合法持有并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保密期限
接受方需无限期地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披露方宣布解密或者敏感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如有关合同中对保密期限另有约定,以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期限为准,本合同终止时,该合同项下保密相关事宜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第六条不可抗力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执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条款执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附件七
数据安全承诺书
本人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将不可避免的接触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的客户数据、业务数据、经营管理数据和监管报送数据等,而重要数据、个人信息、核心数据等泄露将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并使农发行的生产经营受到威胁、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鉴于此,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牢固树立数据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行为规范。
(二)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要求以及农发行关于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声明或通知。
(三)认真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仅基于本人工作职责和管理范围之内,并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超范围收集、使用、存储、传输、提供、公开数据和个人信息,不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泄露、传播、公布、发布、传授、转让农发行数据,不利用工作过程中知晓的设备口令、帐户信息、任何加解密程序和软件、加解密数据文件以及测试工作相关信息等为本人或外部合作单位谋取利益。
(五)若本人有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通知农发行相关管理部门、配合开展调查和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相关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扩散或受到进一步侵害,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
(六)本人承诺对因违反本承诺书内容而导致的数据安全事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且长期有效。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建筑工程保修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承包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保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合同编号:
1.4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其他:
第二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2.1屋面漏雨;
2.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2.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地板翘起等;
2.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2.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2.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2.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2.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2.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2.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2.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2.12因乙方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第三条质量保修期
3.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计算。
3.2分子系统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子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3.3特别保修期的约定:
第四条质量保修责任
4.1属于本合同约定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时起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倍扣除,质保维修金不足以抵扣维修费用的,就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支付给甲方,同时还应当向甲方补足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金额。
4.2发生必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
4.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全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金额(质保金)
5.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人
民币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5.2本合同约定质保金在甲方应付合同价款中予以扣留。
5.3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采用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5.3.1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即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5.3.2采用分次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
...
5.4若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
5.4.1
甲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5.4.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并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甲方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5.4.3若采购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乙方提供相应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5若乙方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保密条款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上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必须具备相应的涉密资质,由甲方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现场监督乙方人员查阅。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否则须承担因泄露国家保密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工作秘密是指农发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农发行工作秘密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工作秘密信息泄露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还须承担因信息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商业信息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涉密信息的相关人员。
保密协议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视为违约,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则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金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质保金总额的%。
7.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返还质保金,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质保金总额的%。
7.4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另行支付甲方修理费并补足质保金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未付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质保金总额的%。
7.5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发生国家秘密失泄密案事件的,违约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后果。
7.6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对不能弥补的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7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合同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8.1.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1.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8.3乙方构成违约的,乙方需承担甲方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等。
第九条通知
9.1双方当事人现场通知对方当事人的事项,视为通知对方且对方知悉。
9.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通知到达对方并知悉:
(一)任何一方书面通知送达到对方的住所的第个工作日;
(二)任何一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对方的联系人的第个工作日;
(三)任何一方以邮件的方式向对方邮箱发送通知的第个工作日。
以上所称的住所、电话、联系人和邮箱系指本合同当事人列示部分载明的内容或在本合同履行或争议解决中已通知对方变更后的内容。
9.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均系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上述地址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因合同双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导致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拒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对于上述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按上述地址邮寄送达,即使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基于本合同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对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后方视为有效,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可向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披露或不正当使用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
10.4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10.5本合同共包括个附件:
附件一:合同价格清单
附件二:保密协议
......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合同价格清单
附件二
保密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署了《》(以下简称主合同)。在主合同谈判、沟通、签署、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会向对方披露、提供各自的有关信息、材料、文件等(以下称“涉密信息”),双方将在从事各自商业活动的同时妥善保护双方的涉密信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就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的涉密信息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保密定义
1.1本协议所称涉密信息包括:任何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的信息,主要包括会议记要、人员信息、技术知识、调查、报告、解释、预测、设计构思和规划、发展研讨、说明书、设计图、图表、范例、项目进度、网络拓扑结构、设备资料、价格资料、技术参数和信息、客户和供应商资料信息、内部决策、商业信息,以及以任何方式反映出来的有关披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不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1.2若披露方所提供的涉密信息未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或披露方是以口头方式提供,则应视为涉密信息。其中甲方计算机系统内的所有系统配置、技术参数和业务数据信息虽不能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但同样属于涉密信息。
1.3甲方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业务流程、逻辑流程,应用系统的功能、交易量、交易特征,计算机系统或应用系统的漏洞信息,与其他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以及基于相关合同所开发出来的成果等属于涉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涉密信息,接受方同意并保证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2.1接受方应对从披露方获取的所有涉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涉密信息不因接受方的原因而被泄露,该等保密措施应至少与接受方对其自身拥有的涉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相同。未经披露方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此类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宣传、使用第一条约定的涉密信息,或以披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2.2接受方仅可为披露涉密信息的目的,或为披露方的利益使用第一条所述涉密信息。
2.3接受方应确保仅向为披露方披露其涉密信息之目的而需要知道的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涉密信息。在向上述任一方披露之前,接受方应与该方签订保密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无论该行为是员工在任期间发生的还是离职后发生的,均视同接受方违约,接受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4在完成相应的项目后,接受方应立即归还或以不可恢复方式销毁或删除自披露方取得的任何记载涉密信息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材料,除非另有合同约定。
2.5如果因接受方的披露而出现的涉密信息被泄露或使用,接受方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披露方报告。
2.6乙方在甲方驻场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日常管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免责条款
3.1接受方根据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由一个行政机关发出命令、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因审计要向审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的,接受方可以根据相应要求予以披露。
3.2接受方对下述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3.2.1非因接受方或其员工的泄露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3.2.2接受方在收到此涉密信息前已经拥有或未利用披露方任何条件的情况下独自开发的信息;
3.2.3接受方从合法持有并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保密期限
接受方需无限期地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披露方宣布解密或者涉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如有关合同中对保密期限另有约定,以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期限为准,本合同终止时,该合同项下保密相关事宜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第六条不可抗力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执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条款执行。
第8条其他事项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并满足相关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四章图纸
业主提供的《安徽省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图。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
4、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7、其他所需材料。
一、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1、根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同意按本工程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诺在施工和养护过程中出现的工程事故、安全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我公司负责,需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的,承包人要在明显处设立。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及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5、如果我方中标,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不论工程盈亏的情况下,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6、我方目前在安徽省内没有受到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在外省没有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书并生效,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六、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其他所需材料(本项无格式,投标人自行拟定)。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拟派项目经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证明及业绩等;
六、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⑴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⑵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⑸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⑹工程进度计划,并用网络图表示;
⑺施工总平面图;
⑻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的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含预留金¥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相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上述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金额的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四、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证明(近一年)及业绩等;
六、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格式自定义)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劳动力计划表
2.2材料用量计划表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4施工总平面图
(1)劳动力计划表
| 工 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工程
注:1、投标人就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2)材料用量计划表
(表格自定)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该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4)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报价的说明;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总价;
单位工程汇总表;
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计价表;
其他项目计价表;
零星工作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综合单价及特征、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主要材料表;
四、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了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分部工程工料价格计算表中所填入的工料单价和合价,为分部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价格,是按照有关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标准及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设备价格、现场因素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计入分部工程费用计算表中。
3、本报价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之中。
4、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5、投标人应将投标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 投标单位 | 法人代表 | |||
| 概况部分 | 工程名称 | 建造师(项目经理) | ||
| 工期(天) | 质量等级 |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元(其中含预留金 元整 )小写: 元(其中含预留金¥ ) | |||
备注:
预留金必须与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的数额一致,不得下浮,否则视为无效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审核人:(签字)
编制人:(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编制时间: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
合计(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一 | 工程造价 | ||
| 1 | |||
| 2 | |||
| … | |||
| 二 | 预留金 | ||
| 三 | 合 计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 |
| 2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 ||
|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 ||
| 3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4 | 规费 | |
| 5 | 人工费调整 | |
| 6 | 税金 | |
| 7 | 合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人工费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取费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环境保护费 | |||
| 2 | 文明施工费 | |||
| 3 | 安全施工费 | |||
| 4 | 临时设施费 | |||
| 5 | …… | |||
| 合 计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 | 工程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其中(元) |
| 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
| 1 | ||||||
| … | ||||||
| 合 计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1 | 招标人部分 | |
| 1.1 | 预留金 | |
| 1.2 | 材料购置费 | |
| 小 计 | ||
| 2 | 投标人部分 | |
| 2.1 | 总承包服务费 | |
| 2.2 | 零星工作项目费 | |
| 2.3 | 其他 | |
| 小 计 | ||
| 合 计 | ||
零星工作项目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人工 | ||
| 1.1 | |||
| 1.2 | |||
| — | 小计 | ||
| 2 | 材料 | ||
| 2.1 | |||
| 2.2 | |||
| — | 小计 | ||
| 3 | 机械 | ||
| 3.1 | |||
| 3.2 | |||
| — | 小计 | ||
| — | 合计 |
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取费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 一 | 规费 | |||
| 1 | 工程排污 | |||
| 2 | 社会保障 | |||
| (1) | 养老保险 | |||
| (2) | 失业保险 | |||
| (3) | 医疗保险 | |||
| 3 | 住房公积金 | |||
| 4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
| 5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
| 二 | 税金 | |||
| 三 | 合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综合单价组成 | 综合单价 |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使用费 | 管理费 | 利 润 | 风险费 | |||||
| 1 | ||||||||||
| … | ||||||||||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 序号 | 措施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位组成 金额(元) |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使用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 | 小计 | ||||
| 1 | ||||||||||
| 合 计 |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单价(元) |
四、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本项无格式,投标人自行拟定)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另附成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2、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3、招标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4、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投标最高限价:***.08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由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担任;(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3)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1年(含)以上社保证明;(4)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金融行业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投标人须知(特别提醒)
1、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初审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优质采自行下载
3、报名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优质采平台
(3)递交方式:优质采平台线上提交一份,纸质投标资料邮寄一份。
4、开标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时间若有变化,招标人将提前另行发布通知)
(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5、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优质采平台上发布https://www.youzhicai.com/
四、投标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联系人:吴先生(1386606916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2025年9月29日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 | 标段: | 第1页 共3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 暂估价 | |||||||||||
| 1 | 地面 | ||||||||||||
| 1 | 011101006001 | 水泥砂浆楼地面找平层 | 1、柜台、联动门拆除处 2、20mm厚1:3水泥砂浆 | m2 | 3.000 | ||||||||
| 2 | 011102003001 | 块料楼地面 | 1、柜台、联动门拆除处 2、800*800地砖 | m2 | 3.000 | ||||||||
| 3 | WB011105006001 | 成品踢脚线 | 1、不锈钢踢脚线 | m | 21.500 | ||||||||
| 分部小计 | |||||||||||||
| 2 | 墙面 | ||||||||||||
| 4 | 011207001001 | 封门洞口 | 1、轻钢龙骨 2、双面石膏板 3、腻子2遍+2底2涂白色无机涂料 | m2 | 2.520 | ||||||||
| 5 | 011207001002 | 新增钢架墙 | 1、轻钢龙骨 2、双面石膏板 3、腻子2遍+2底2涂白色无机涂料 | m2 | 2.050 | ||||||||
| 6 | 011207001003 | 背景墙 | 1、轻钢龙骨(凸出墙面处) 2、木工板基层 3、仿大理石纹白色亚克力板8mm厚 4、大厅入口和接洽区:共2处 | m2 | 33.660 | ||||||||
| 7 | ZB010101001001 | LOGO标识 | 1、LOGO标识 | 个 | 2.000 | ||||||||
| 8 | ZB010101001002 | 新增柜台基层 | 1、柜台基层 | m | 1.340 | ||||||||
| 9 | 011204001001 | 柜台面层 | 1、柜台贴人造大理石15mm厚 | m2 | 20.080 | ||||||||
| 分部小计 | |||||||||||||
| 3 | 天棚 | ||||||||||||
| 10 | 011302002001 | 天棚吊顶 | 1、柜台上方 2、轻钢龙骨 3、石膏板面层 4、腻子2遍+2底2涂白色无机涂料 | m2 | 7.550 | ||||||||
| 11 | 011304001001 | 灯带(槽) | 1、灯带 | m | 34.430 | ||||||||
| 12 | WB011304002001 | 灯孔 | 1、筒灯孔 5个 2、格栅灯孔 1个 | 个 | 6.000 | ||||||||
| 分部小计 | |||||||||||||
| 4 | 门 | ||||||||||||
|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 |||||||||||||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 | 标段: | 第2页 共3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 暂估价 | |||||||||||
| 13 | 010801001001 | 木质门 | 1、白色实木烤漆门1200mm*2100mm 2、含五金等所有配件 | 樘 | 1.000 | ||||||||
| 14 | 010802001001 | 金属门 | 1、钢化玻璃地弹门1000mm*2600mm 2、贴印花+磨砂膜 3、不锈钢 4、含五金等所有配件 | 樘 | 1.000 | ||||||||
| 分部小计 | |||||||||||||
| 5 | 灯具、插座 | ||||||||||||
| 15 | 030412005001 | 荧光灯 | 1、LED平板灯600*600 | 套 | 9.000 | ||||||||
| 16 | 030412005002 | 荧光灯 | 1、LED平板灯600*1200 | 套 | 1.000 | ||||||||
| 17 | 030412005003 | 荧光灯 | 1、LED平板灯800*200 | 套 | 16.000 | ||||||||
| 18 | 030412004001 | 装饰灯 | 1、4寸筒灯 | 套 | 21.000 | ||||||||
| 19 | ZB010101001003 | LED灯带 | 1、LED灯带 | m | 34.430 | ||||||||
| 20 | 030411001001 | 配管 | 1、KBG20穿线管 2、暂估量,结算按实调整 | m | 60.000 | ||||||||
| 21 | 030411004001 | 配线 | 1、BV4.0mm2 2、暂估量,结算按实调整 | m | 200.000 | ||||||||
| 22 | 030411006001 | 接线盒 | 1、钢质接线盒 | 个 | 28.000 | ||||||||
| 23 | 030404035001 | 插座 | 1、五孔插座 | 个 | 28.000 | ||||||||
| 分部小计 | |||||||||||||
| 6 | 其他 | ||||||||||||
| 24 | ZB010101001010 | 客户休息桌、椅 | 1、客户休息桌1张、休息椅2把 | 套 | 1.000 | 家具桌椅部分本次不参与招标 | |||||||
| 25 | ZB010101001011 | 客户椅 | 1、客户椅(可升降) | 把 | 3.000 | ||||||||
| 26 | ZB010101001012 | 沙发 | 1、沙发200cm*120cm | 组 | 1.000 | ||||||||
| 27 | ZB010101001004 | 便民柜、茶水柜 | 1、便民柜、茶水柜 2、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 | 项 | 1.000 | ||||||||
| 28 | ZB010101001005 | 墙面局部修补 | 1、墙面局部修补 2、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 | 项 | 1.000 | ||||||||
|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 |||||||||||||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 | 标段: | 第3页 共3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 暂估价 | |||||||||||
| 29 | ZB010101001006 | 天棚局部修补 | 1、天棚局部修补 2、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 | 项 | 1.000 | ||||||||
| 30 | ZB010101001007 | 新增、更换灯具用电管、电线 | 1、新增、更换灯具用电管、电线 2、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 | 项 | 1.000 | ||||||||
| 31 | ZB010101001008 | 标识牌 | 1、标识牌制作安装 2、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 | 项 | 1.000 | ||||||||
| 32 | ZB010101001009 | 拆除、垃圾清运、卫生保洁 | 1、拆除、垃圾清运、卫生保洁 | 项 | 1.000 | ||||||||
| 分部小计 | |||||||||||||
|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 |||||||||||||
-3
A
m
ADBC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ADBC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桐城市支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日期:2026年9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八)附则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工程名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
| 2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桐城市海峰路97号 |
| 3 | 建设规模 | 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不包含家具的采购,控制价已剔除) |
| 4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标准 |
| 6 | 招标范围 | 详见《安徽省桐城市支行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
| 7 | 工期要求 | 工期10日历天 |
| 8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
| 9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由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担任;(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3)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1年(含)以上社保证明;4)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金融行业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
| 10 | 资格审查方式 | 同步审查 |
| 11 | 工程计价方法 |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
| 12 | 投标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3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 14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一份 |
| 16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优质采平台线上提交一份,纸质投标资料邮寄一份。 |
| 17 | 开 标 | 开始时间:2026年10月 12日 10 时 00 分地点:安徽省桐城农发行 |
| 18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标30分,技术标70分。 |
| 19 | 履约担保金额 |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
| 20 | 中标服务费 | 无 |
| 21 | 最高限价 | 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控制价为约***.08元。 |
| 22 | 其他事项 | 中标人必须配合确保本工程的专项验收通过。 |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允许参加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线上方式或者电话沟通方式通知业主。业主将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答复所有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商务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1.1投标承诺函;
1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1.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1.1.4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1.5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1.1.6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11.1.7其他所需资料。
1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2.5拟派项目经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2.6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11.2.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⑴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⑵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⑸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⑹工程进度计划,并用网络图表示;
⑺施工总平面图;
⑻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采用工料单价形式:
(1)投标报价的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商务标格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总价;
单位工程汇总表;
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计价表;
其他项目计价表;
零星工作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综合单价及特征、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主要材料表;
(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13.5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
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施工准备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的费用。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17.3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除在投标函中提交外,须随投标文件一起单独提交一份。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1.1投标文件资格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部分”;技术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所有密封袋再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中。
19.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9.2.1招标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
19.2.2招标人地址:桐城市海峰路97号
19.2.3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营业厅堂微改造工程
19.2.4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在优质采平台提交投标资料,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邮寄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20.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1.2开标程序:
21.2.1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
21.2.2由投标人通过优质采平台开标。
21.2.3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密封将“资格审查部分”送评委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
21.2.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除经评审合格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密封,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1.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2.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要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4.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4.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4.4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标30分,技术标70分。
24.4.1商务标(满分30分)
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约***.08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3、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即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百分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每高出1%扣1分,每低出1%扣1分,计算后得分即为商务标得分。
24.4.2技术部分(满分70分)
本项各小点,对有效说明详细、针对本工程采用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法切实可行者给分,由评委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单独评分,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时,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无关内容的,可根据程度不同,作扣分处理。评委的每一项评分平均后即为该项的得分,再将各分项的分值相加得到最终分值。
1、主要施工方法、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0-15分
2、各种资源(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0-10分
3、具有详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办法0-15分
4、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措施0-15分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5分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用网络图表示0-5分
7、施工总平面图和临时设施布置0-5分
25.定标
25.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预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25.2、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若评委会认可可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现场进一步证明其真实性。若经查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不具备中标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25.3、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研究确定。
(七)合同的授予
26、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如有质疑,必须在中标公告规定的质疑、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机构提出。
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1.1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5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法、省、市工程施工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签订。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业主可取消其中标权,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7.2合同价: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
27.3合同经项目法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附则
28、编制依据和原则
28.1.1、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2、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费用定额。
28.2建设单位不支付下列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费、赶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与周边环境纠纷处理费用。
28.3设计变更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变动,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工地代表鉴证。
28.4中标单位必须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施工。
28.5主材市场综合价按近期市场信息价。
29、其他
29.1本次招标的建筑装饰主材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上的选定品牌,经业主、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且内外装修乙方必须使用环保材料,并达到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和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9.2中标单位进场前必须提供其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有效的社会保险“三金证明”(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交纳证明)。
29.3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到场签到打卡制度。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施工现场天数不少于5天。
第二章合同条款
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计划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1.6工程质量:
1.7合同金额(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人民币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复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乙方应根据工程总工期制定具体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定每一单项工程的完成时间,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像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制度、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保障作业安全、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及时提供各种相关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3.9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3.10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11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3.1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1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交工的范围没有任何垃圾、废料、油污、积水、灰尘等,门窗、镜面、墙面、天棚等应光洁明亮,无印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关于工期及变更事项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但自然雨、雪等恶劣天气除外,工期不顺延),导致工程停工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5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或乙方申请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工程施工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双方签署书面的工程变更单或协议,确定增加工程的造价和工期。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主张增加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项,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6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减少工程项目,甲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4.7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或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要进行返工的,不属于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如本合同工程验收前,国家、地方就建筑装饰装修出台新标准或对本条前款所列标准有进行修订的,则按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未通知甲方及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及监理人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乙方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1)除甲方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乙方申请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人发送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监理人自接到验收申请后若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竣工验收前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
起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人、乙方、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移交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及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7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工程造价采取的方式结算。本合同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增值税税额为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如施工内容或工程量发生变更,应由符合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双方确认后据实付款。(适用于固定单价合同)
6.2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工程价款)采用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6.2.1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即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6.2.2采用分次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
...
(注:1.乙方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宜超过合同总金额30%。2.质保金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
6.3若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3.1
甲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3.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并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甲方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6.3.3若合同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乙方提供相应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4若乙方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6.5施工单位要如实提交工程造价结算送审金额,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10%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由方负责采购相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乙方需提供相应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有必要,提供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个工作日通知接收方代表验收;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方承担。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免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或监理人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保密条款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上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必须具备相应的涉密资质,由甲方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现场监督乙方人员查阅。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否则须承担因泄露国家敏感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工作秘密是指农发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农发行工作秘密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违规获取工作秘密信息,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工作秘密信息泄露妨碍农发行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还须承担因信息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敏感信息的相关人员。
保密协议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10.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项方式处理数据:
10.1.1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数据。
10.1.2甲方与乙方共同处理数据。
上述方式处理数据范围为,处理目的为,处理期限为。
上述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范围为,处理目的为,处理期限为。
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期限、处理方式、处理范围等。
10.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甲、乙方相关业务,并自愿接受甲方及其行业、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对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情况的现场或非现场监督检查。
10.3乙方承诺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任何数据或个人信息,不利用掌握的商业秘密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牟取私利。涉及数据或个人信息委托处理的,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外共享数据,不得加工、训练、挪用数据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处理数据以谋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转委托其他主体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数据、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乙方应保证第三方同样受本合同约束,或承诺履行与本合同同等于乙方的义务,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0.4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及技术保护措施,保障甲方数据、个人信息及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乙方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等保测评、漏洞扫描、风险评估、安全自查等),并及时完成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问题的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0.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平台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实施7×24小时的安全监测,制定配套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应急预案、业务连续性预案,确保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安全事件时及时告知甲方,并迅速响应,切实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及甲方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
10.6乙方承诺规范自身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不采集超越职能或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数据,不将甲方数据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传播至甲、乙方不可控制的网络环境,保障甲、乙方数据安全。
10.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数据,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相关数据或信息系统用于测试、研究、展示或其他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无关的用途,不得擅自将带有甲方公司图形、文字、LOGO标识、公司名称、公司数据的信息系统或资料文件发布于互联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对外传播。
10.8乙方承诺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和/或本合同约定的处理期限届满时,应立即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删除或返还甲方委托处理或共同处理的全部数据(包括原件和备份),除非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数据及其备份。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数据删除及返还的相关证明。
10.9乙方应严格限制接触和处理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的乙方员工范围,并对上述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保密合同、定期进行数据安全培训、对员工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等。
10.10因业务需要乙方需向境外提供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10.11若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或使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时,甲乙双方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评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危害扩大。乙方对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隐瞒不报的,甲方应当责令其改正;乙方未按要求整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取消其服务资格,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10.12乙方或乙方员工违反本条款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予以赔偿。
10.13乙方项目参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农发行数据或个人信息的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签订数据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金额的%。
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1.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4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1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支付工程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参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1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7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8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但不免除乙方在合理期间对工程结构、基础工程等的质量责任。
11.9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期间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1.10如乙方无法重新开具或开具的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与合同要求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因此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要求开具、提供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的票据)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及时按甲方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若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2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1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发生国家秘密失泄密案事件的,违约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后果。
11.1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对不能弥补的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1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合同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或任何其它社会、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
12.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12.3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2.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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