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滁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招标公告】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滁州市 采购单位 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招标代理机构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三角一体化顶山
-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后
获取
谈判
文件
,并于
202
6
年
10月16日10点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AYY-202609091
项目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顶山
-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项目工程
总投资
概算
约
16000
万元
,
跟踪及结算审计
费用约
26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费率为
0.7
‰,(投标报价只报此项费率),审核成果固定费率为1.5%(审核成果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不变,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长三角一体化顶山
-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
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且完成所有合同条款约定等。(若后期工程量发生调整,费率不做任何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及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供应商投标,其余供应商参与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
2
)
项目组专职人员
(
不得少于
3人
):
①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
(
安装工程专业
)
注册执业证书
1名;
②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
(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执业证书
2名
;
4
.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①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③
供应商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
④
供应商
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
⑤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
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9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
地点:
来安县人民政府网
方式:
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10点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A座3楼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10点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A座3楼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来安县汊河镇中山大道
11号电子信息产业园研发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A座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王主任、易主任
电
话:
***
、
***
【竞争性谈判文件】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pdf
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
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
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LAYY-202609091
采购人: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公告信息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
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后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AYY-202609091
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
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项目工程总投资概算约16000万元,跟踪及结算审计费用约26
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费率为0.7‰,(投标报价只报此项费率),
审核成果固定费率为1.5%(审核成果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不变,未响应
的按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
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出具结算审
计报告且完成所有合同条款约定等。(若后期工程量发生调整,费率不做任何
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及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供应商投标,其余供应商参与
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2)项目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
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1名;②具有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2名;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
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
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6日
地点:来安县人民政府网
方式: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来安县汊河镇中山大道11号电子信息产业园研发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A.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号
1采购人名称: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来安县汊河镇中山大道11号电子信息产业园研发楼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联系电话:***
3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
4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比例:100%
5采购范围(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且完成所有合同条款约定等。(若后期工程量发生调整,费率不做任何调整)。
8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标准和造价行业规定及造价服务合同约定。
9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0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组织
11响应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1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3日9时前将质疑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474310958@qq.com(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1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在2026年10月14日17时前予以书面澄清答疑,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招标人不再受理对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14偏离√不允许;□允许
15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本表第14条
1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费率为0.7‰,(投标报价只报此项费率),审核成果固定费率为1.5%(审核成果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不变,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注:1、投标报价费率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如填报多位小数的,按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修正投标报价费率(如:某投标报价费率为0.855‰,则修正为0.86‰;某投标报价费率为0.854‰,则修正为0.85‰)。投标单位所报费率不得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费率),否
16最高投标限价则按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基本费用以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础,审核成果费用以项目审减额为计费基础,跟踪审计+结算审计费用计算方式为:基本费用【(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跟踪中标基本费率)+(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结算中标基本费率)】+审核成果费用(项目审减额×审核成果固定费率1.5%,中标后中标费率不予调整。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中标人均不再另增加咨询费用。
17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8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19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0响应文件份数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2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3开启程序开启顺序:响应文件拆封后,由谈判小组评审。
24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人谈判小组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25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3名,并标明排序。
26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不收取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5400.00元,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需说明事项1、本谈判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谈判文件的响应。2、本项目谈判公告与本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谈判文件为准。3、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依法处理。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跟踪审核基本费用与施工进度款同步支付,每次按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计算已完成工程跟踪审计基本费用的85%付款;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初审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基本费用的98%;基本费用余款及审核成果费用在县财政审价中心复审定案后一次性付清。
1.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谈判小组否决其投标。

其他说明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项目服务进行采购。
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初步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
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
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响应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响应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10.3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谈
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
和幅度。
2.谈判文件
2.1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图纸(如有);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响应文件格式;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以网上留言或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
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
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谈判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可以修改谈判文件,并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各供应商,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4最高投标限价
2.4.1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供应商对最高限价有异议的,可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未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或供应商提出异议经采购人复核后的最高限价,即为最高限价。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的具体组成部分及材料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首次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首
次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响应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天。
3.3.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
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4响应文件的编制
3.4.1响应文件应按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3.4.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5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在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
则,响应文件应当予以否决。
3.4.6供应商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4.响应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
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启。
5.2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
(1)宣布谈判纪律;
(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等;
(4)公布供应商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谈判结束。
多标段(包)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开启。
6.评审
6.1谈判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四
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4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将所有成交候选人的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合同授予
7.1成交
7.1.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将成交供应商名单予以公告。
7.2成交通知
7.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向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2.1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7.2.3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审
排序。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的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
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7.4.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
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7.4.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损失。
7.4.4除法定情形外,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应根
据谈判文件要求,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响应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
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谈判期间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
间,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1.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
(4)项目组专职人员有效身份证及证书;
(5)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办法
1、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谈判小组)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供
应商审查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不合格;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
表。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程序。
第四章采购需求
1.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
工程二期,拟新建供水、燃气管网,其中拟新建黄文路、龙王路等9条道路燃气管网,配套
建设分输调压站及天然气储备站;新建黄文路、龙王路等7条道路供水管网,配套建设增压
站等。另包含中山大道维修改造、安置房维修、园区绿化管养、环城西路及经一路等多条道
路和厂区内部雨污水管网改造、泵站运维、监控安装、路灯、标识标牌、土方平整、沟渠清
淤、市政零星维修、园区内建筑物维修改造提升、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6000万元
1.2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注册在本单位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2)项目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安
装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1名;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2名。
注:①一人多个专业证书仅按一名人员计入。
②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在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增加
或调整人员数量和相关专业,费用不予调整。
③项目组成员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更换人员的条件必须高于
或等同于原先人员的资历。项目负责人变更处罚5万元每次,项目组其他人员变更处罚2万元每人每
次。
④本项目服务而配置的办公设备、场所及驻点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单
位自行考虑。
1.3服务范围及内容
1.跟踪结算审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成立项目跟踪项目组,编制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确定投资控制目标、重点环节及应对措施;
②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③审核项目前期资料(图纸、施工合同等),向甲方提交审核结果;
④对承包方上报的请款期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计价进行审核,并提供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的意见、
建议;
⑤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结算,项目竣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
告;
⑥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⑦项目承、发包方发生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时,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意见;
⑧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会议,对项目投资控制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⑨土方报告(原始测量、收方测量及计算)提供合法有效的测量报告;
⑩参与有关材料设备的前期询价,负责对涉及到项目实施过程中二次招标采购(或暂估价项目)的清单
中技术参数、数量、价格进行复核,并出具盖章的复核意见;
⑪其他与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工作。
2.适用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公用册);
(4)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5)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6)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7)2018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8)2018版《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9)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10)2021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11)2021版《安徽省房屋修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12)2021版《安徽省房屋修缮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1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14)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5)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造价〔2019〕
7号);
(16)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
42号);
(17)本工程《招标文件》;
(18)委托编制协议;
(19)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
3.成果文件的要求
符合国家造价咨询相关规范
4.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了解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造价政策,项目负责人能熟练掌握使用常用的计量计价软
件。
(2)中标价格(费率)包干使用,中标人不得因“设计变更、施工标段划分调整、市场变化、规范和标准
调整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向招标人提出调整。中标价格(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
策变化因素而变动。
第五章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1.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实行两次报价。谈判小组将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下阶段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招标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内容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第二轮报价),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
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谈判小组最终从技术和服务
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如
果出现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谈判小组以现场抽球方式
确定供应商排序。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2.谈判小组的职责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
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
预。谈判小组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
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评审程序
先做准备工作,先进行资信证明文件评审,然后进行商务评审。
3.1评标准备工作
谈判小组熟悉评审工作情况:
(1)阅读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
(2)阅读、研究谈判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
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谈判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
3.2商务文件评审
详见商务评审表。
3.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资信标评审、商务评审后,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
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
4.评审内容
4.1商务评审
只有通过资信评审的供应商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
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
谈判小组依据上述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4.2.3详细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
4.2.4评审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
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响应报价
有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
认后具有约束力。成交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响应报价相比,价
格低的为成交价。供应商不接受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5.无效响应条款
5.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被暂停营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7)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8)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
(9)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对响应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
的除外;
(4)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响应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各项单价高于谈
判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
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响应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拒不确认谈判小组评审修正的响应无效;
(6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6.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
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
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
7.评审结果
7.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
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2谈判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谈判记录。
(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
(5)无效响应情况说明。
(6)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9)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7.3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限定在3名。
8其他
供应商提供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
第六章合同条款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WF-2014-05)
(WF-2014-05)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造价咨询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咨询业务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2、提供驻场服务等项目过程中有关一切造价的咨询服务。
三、咨询期限
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计划结束日期:年月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的合格标准和委托人要求。
五、咨询酬金:本项目基本费用以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础,审核成果费用以项目审减额为计费基础,跟
踪审计+结算审计费用计算方式为:基本费用【(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跟踪中标基本费率)+(最终审定工程结
算价×结算中标基本费率)】+审核成果费用(项目审减额×审核成果固定费率1.5%,中标后中标费率不予调整。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中标人均不再另增加咨询费用
支付方式:跟踪审核基本费用与施工进度款同步支付,每次按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计算已完成工程跟踪审计基本
费用的85%付款;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初审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基本费用的98%;基本费用余款及审核成果费用
在县财政审价中心复审定案后一次性付清。。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造价咨询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通用合同条款;
(4)专用合同条款。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十二、合同份数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份,咨询人份。
委托人:(公章)咨询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2014年12月
23日颁布实施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编号:WF-2014-05)中的“通
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1.4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的标准规范包括:同通用条款,。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同通用条款,。
1.6联络
1.6.1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
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委托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委托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委托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咨询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咨询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咨询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2.委托人
2.1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2提供资料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资料包括:图纸,。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资料的期限为:无,。
关于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资料的特别约定:无,。
2.4答复
2.4.1委托人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的答复期限为:。
2.4.2关于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第三人作出决定的事宜,由委托人送达第三人的特别约
定:,。
3.咨询人
3.2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咨询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3.3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3.3.1咨询人提交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任命文件及其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期限:
咨询人未提交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的违约责任:
3.3.2咨询人擅自更换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违约责任:
3.3.3咨询人安排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3.4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违约责任:
4.咨询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
4.2咨询工作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编制复核;
提供驻场服务等项目过程中有关一切造价的咨询服务。
5.咨询期限
5.2咨询期限延误
5.2.1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
(6)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5.2.2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咨询期限延误,逾期完成咨询业务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2000元/天。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咨询期限延误,逾期完成咨询业务违约金的上限:,。
5.2.3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
(3)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的其他情形:。
5.3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交付期限
5.3.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份数: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委托人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天。
5.3.2因咨询人原因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工程计量与支付、合同价款调整等文件编制或审核,给委托人造成损
失的违约责任,。
6.咨询质量
6.1质量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
6.3质量不合格处理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委托人相应减少咨询酬金的计算方法为:项
目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现清单错漏项,工程量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发生漏算、错算等累计金额大于100万元的,
处罚1万元人民币;累积金额到达300万元的,处罚5万元人民币;累积金额到达500万元的,处罚10万元人民
币;累积金额到达800万元的,扣除剩余全部编制费用且永久禁止在本单位服务,并报行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
罚。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
7.咨询酬金
7.1酬金计算方式
咨询酬金其他计算方式:控制价编制:固定费率,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中标费率
*‰。请款时暂列金均需扣除相应税金。
7.1.2基本酬金加绩效酬金
(1)基本酬金比率:/。
(2)绩效酬金比率:/。
7.2预付酬金
预付酬金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酬金支付期限:,/,。
委托人逾期支付预付酬金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7.3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
7.3.1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的比例或金额:/。
咨询人提交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申请书的期限:,/,。
7.3.2委托人审核确认酬金分段结算与支付申请书并完成酬金支付的期限:/。
7.4酬金结清与支付
7.4.1咨询人提交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的期限:/。
7.4.2委托人审核确认酬金结清与支付申请书的期限:/
7.4.3委托人完成酬金支付的期限:跟踪审核基本费用与施工进度款同步支付,每次按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计
算已完成工程跟踪审计基本费用的85%付款;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初审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基本费用的98%;基
本费用余款及审核成果费用在县财政审价中心复审定案后一次性付清。。
8.变更
8.1变更的范围
(4)变更的其他情形:/
8.2变更引起的咨询酬金和期限调整
8.2.1变更引起咨询酬金调整的计算方法:/
变更引起咨询期限调整的计算方法:,/
8.3咨询人的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的比率:,/
合理化建议奖励的其他计算方法:/
9.违约
9.1委托人违约
关于委托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因委托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的约定:/
9.2咨询人违约
关于咨询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因咨询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咨询业务酬金结算和付款的约定:不予支付。
10.争议解决
10.3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一
(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
(4)项目组专职人员有效身份证及证书;
(5)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或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
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谈判,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
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
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
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
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
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九、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响应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谈判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
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
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成交资格、记入不良
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服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谈判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关内容(完全或优于)
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二
(商务文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响应文件二:商务文件目录
(1)响应报价一览表;
(2)响应函;
(4)二次报价单;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1)响应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投标价(大写):(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2)响应函
致:(采购人)
1、根据你方采购项目为的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
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我方报价为:‰(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项目负责人为。
2.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
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
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
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
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二次报价单
序号名称事项
1项目名称
2报价次数第次
3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4总报价(‰)(大写):(小写):
6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不得高于原响应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资格。
第七章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基础设施项目管网配套工程二期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的谈判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2026年10月
采购代理机构: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2026年10月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安徽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