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再次遴选肥西县2026年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合肥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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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合肥市 采购单位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肥西县2026年度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6〕86号)、《肥西县2026年度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肥农〔2026〕4号)及《关于修改〈肥西县2026年度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的通知》(肥农〔2026〕40号)精神,现决定面向全县再次公开遴选2026年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2026年8月5日至8月11日,我县已按原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公开遴选。遴选期间,因原实施方案要求“机插秧面积不少于2000亩”,而当时已过机插秧适宜时节,县域内未有实施主体提交申报材料。经对照省、市有关指导文件,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未将机插秧面积作为硬性指标。为尊重农时实际、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对原实施方案中“机插秧面积不少于2000亩”的要求予以删除,不再作为项目建设要求及验收条件。本次公开遴选相关条件和要求,以修改后的实施方案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6年,重点在我县已建成并正常运营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中,择优遴选1个基础良好、服务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并在资金和项目上重点扶持建设,推动其成为我县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的核心依托和重要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全县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营的农机“三中心”,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占地面积大于8亩,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管理制度健全,带动能力强,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具有持证农机操作、维修人员。
(三)近三年未发生农机安全事故,且无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要填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肥西县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农业机械保有量清单》(附件3)、《农机手花名册》(附件4),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机具发票(牌证管理机械拖拉机、收割机需提供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近两年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自营面积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按照耕种管收1:4计算农机作业面积)等材料。
(二)项目评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报送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申报主体根据附件5《肥西县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评分表》准备材料,现场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三)公开公示。评审结果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组织实施。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肥西县2026年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主体。对项目建设单位在首次遴选公告发布之日后(2026年3月16日)在建或拟建,且符合项目建设内容、未重复享受财政补助的,经审核认定后纳入项目管理;尚未实施的部分,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内容全面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
四、建设要求及资金安排
(一)项目实施期内实施主体原则上新增投入不低于 150 万元;原则上不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购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内的机具,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的,扣除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后的自有投入部分,可计入新增投入。
(二)项目实施期内实施主体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升:①2026年主体覆盖耕、种、管、收等农机作业环节的服务面积不少于10000亩;②主体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和应急救灾需求。农业机械保有量不少于20台(套),人机比例恰当,其中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等应急救灾机具总量不少于10台(套)。
(三)项目达到建设要求并通过验收的,给予项目实施主体50万元补助(省级资金)。
五、项目验收
(一)验收程序。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向所在乡镇提交验收申请材料,乡镇初审合格后,在村、镇公示5天,无异议后申请县级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验收合格的项目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验收。
(二)验收材料。①实施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及账号。
②项目实施期内投入建设的相关材料:农业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项目投入决算审计报告、项目工程造价决算等。
③反映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全貌照片及挂牌照片,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统一名称,制式为“肥西县**(主体自冠名)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并挂牌。
④肥西县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表(附件5)以及村、镇公示材料。
⑤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材料:农机作业面积需提供农机作业合同复印件(其中自营面积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按照耕种管收1:4计算)。
⑥农机装备水平及抗灾救灾应急能力提升材料:农机具清单以及机具发票复印件(牌证管理机械拖拉机、收割机需提供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购机合同、铭牌照片、农机手花名册等。
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县农业农村局。
六、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请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申报主体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附件:1.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
诺书
2.肥西县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3.农业机械保有量清单
4.农机手花名册
5.肥西县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评分表
附件1-5.docx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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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申报
诚实信用承诺书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2026年度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申报项目符合政策要求。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本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材料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肥西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本单位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本单位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肥西县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
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申报单位组织名称
机构地址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农机装备(大型)大中型拖拉机(台)农用水泵、喷灌机(台)
植保无人机(架)高速插秧机(台)
烘干机械(组)联合收割机(台)
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管理服务区面积(㎡)库棚面积(㎡)烘干区域面积(㎡)年作业面积(万亩)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万亩)带动农户数量(个)
一、基本情况(一)介绍服务主体的发展历程、取得的主要成绩及相关荣誉;(二)介绍服务主体主要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模式创新、政策扶持、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三)介绍装备、设施以及开展作业服务等情况。二、项目建设计划介绍项目实施期内打算如何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
乡镇政府意见: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附件3
农业机械保有量清单
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机具类别机具型号出厂编号购置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4
农机手花名册
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姓名联系电话请注明分类(如农机维修人员、拖拉机驾驶员、收割机驾驶员、烘干机操作员等)

附件5
肥西县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
中心遴选评分表
评分指标评分标准得分
一、一票否决主体资格不符合要求:占地面积小于8亩;缺少项目用地合法性证明;出现违法经营、亡人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选址布局(3分)(1)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用地相对集中,交通便捷,靠近主干道得1分。(2)规模适度,服务半径适宜,服务区域覆盖2个乡镇以上(含2个乡镇)得1分,服务区域不足2个乡镇不得分。(3)总体环境干净整洁、场地或道路平整得1分。
三、场所规模(35分)(1)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其中:管理服务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机具及设施用房区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评分标准:总建筑面积、管理服务区建筑面积、机具及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均达标得15分,单项不达标扣5分。(2)机具及设施用房包括:库棚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高度不低于3.5米,有维修车间和育秧车间;烘干区域不少于300平方米。评分标准:有机库棚、维修车间、育秧车间、烘干房且面积均达标得10分,单项不达标扣2.5分。(3)管理服务区设有:①服务窗口:有服务农民的设施和工作人员。②信息发布窗口:配备50英寸以上信息发布大屏,定期发布农业生产相关信息。③农资统购(销售)窗口:种子、农药、肥料等统购。④培训场所:能够满足对机手及农民培训要求。⑤办公场所:具备上网条件的电脑设备2台,配套必要档案柜等。评分标准:有服务窗口、信息发布窗口、农资统购销售窗口、办公场所、培训场所等功能区且符合要求得10分,单项不达标扣2分。
四、服务能力(15分)(1)年度内作业面积不少于5000亩(自营面积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按照耕种管收1:4计算)。评分标准:总作业面积达标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在5000亩基础上,作业面积每增加 1000亩加 1 分,最高加10分。
五、农业机械保有量(15分)拥有耕、种、收、管、烘等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各类农业机械,且农业机械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其中高速插秧机不少于2台、育秧机组不少于1台、植保无人机不少于1架。评分标准: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机、烘干机种类齐全,台数达标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在10台套基础上,每增加2台加1分,最高加10分。
六、信息化建设(6分)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植保机、烘干机等主要机具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评分标准:机具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种类≥3得6分,少一类扣2分。
七、生产管理(14分)(1)健全农机具台账、农机作业人员台账,人机比例恰当得2分,否则不得分。(2)有农机作业、机具管理(含机具维修)、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驾驶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得2分,否则不得分。(3)有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机、烘干机、育秧机组、旋耕机等技术操作规程得2分,否则不得分。(4)牌证管理机械挂牌率100%、检验率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5)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 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6)持证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2人得2分,否则不得分。(7)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和措施,并与社员、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八、抗灾害能力(10分)(1)配置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割机、农用水泵、粮食烘干机等“平急两用”的应急救灾机具得5分(每台机具得1分,最高5分);(2)应急救灾时,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参加应急救灾得5分。
九、标识标牌(2分)分区明确,功能区相互独立,各功能区挂功能标牌得2分。
得分
注:1.总分≥90分可遴选为肥西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总分最高确定为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2.同等得分下,优先推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评审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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