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项目询比采购[二次]

所属地区:安徽安庆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项目询比采购[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安庆市 采购单位 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TCXM-126
2.项目名称: 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 7.47万元
4.最高限价: 7.47万元
5.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内容中的数量,最终结算按照实际供货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但结算金额不能超过中标合同价。
6.服务期: 9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刷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桐城市阳光交易网(www.tcggzy.cn)
方式:线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1.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桐城市阳光交易网完成免费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2.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平台找到对应项目,点击【立即投标】,完成线上费用缴纳后,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及全部配套资料;
3.费用说明及平台须知: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人民币400元/次,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4.桐城市阳光交易网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注册、登录、投标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551-62622553。
5、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桐城市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 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津路18号
联系方式: 0556-6011509
4.平台技术客服
许经理:0551-62622553、15956938501
附件:
20261010171404814.docx
询比采购示范文本
(2026年版)
项目名称: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6-TCXM-126
采购人: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询比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
第三章采购需求14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15
第五章采购合同(服务类)32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
第一章询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TCXM-126
2.项目名称: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47万元
4.最高限价:7.47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内容中的数量,最终结算按照实际供货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但结算金额不能超过中标合同价。
6.服务期:9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刷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桐城市阳光交易网(www.tcggzy.cn)
方式:线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1.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桐城市阳光交易网完成免费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2.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平台找到对应项目,点击【立即投标】,完成线上费用缴纳后,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及全部配套资料;
3.费用说明及平台须知: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人民币400元/次,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4.桐城市阳光交易网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注册、登录、投标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551-62622553。
5、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桐城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津路18号
联系方式:0556-6011509
4.平台技术客服
许经理:0551-62622553、1595693850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1包别划分☑不分包 □分为 个包@continue@@continue@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 10.1询比有效期 90 日历日11.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3.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17.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询比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21.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22.1告知询比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23.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3)收取单位: (4)收取账号: (5)退还时间: 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4.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 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收取(成交合同价20万元以内按表1收取;20万元以上按表2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适用于抽取专家评委)。
表1
成交金额最低收费
5万元以内(含5万元)2000元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3000元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3000元

表2
成交金额工程项目费率货物项目费率服务项目费率
2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1.0%1.5%1.5%
1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0.7%1.1%0.8%
注:采用表2收费的,应按照项目类别对应采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合同价为计算基数,乘以各区间对应费率后求和。

(1)收费对象: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 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收取(成交合同价20万元以内按表1收取;20万元以上按表2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适用于抽取专家评委)。
表1
成交金额最低收费
5万元以内(含5万元)2000元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3000元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3000元

表2
成交金额工程项目费率货物项目费率服务项目费率
2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1.0%1.5%1.5%
1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0.7%1.1%0.8%
注:采用表2收费的,应按照项目类别对应采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合同价为计算基数,乘以各区间对应费率后求和。

25.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27.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 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接收部门: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桐城市 28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询比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询比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比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询比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符合询比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比文件。
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响应无效。
1.5若询比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询比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资金落实情况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费用
不论询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比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比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5.询比文件构成
5.1询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询比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询比文件第四章。
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比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询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对询比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桐城市阳光交易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比文件,将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比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7.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提交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响应文件,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7.2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分包询比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参与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参与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采购文件允许偏离的除外)。
7.3无论询比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及伴随的其他内容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询比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5除询比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比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供应商应提交询比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9.报价
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比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以及伴随的其他内容。除询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
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询比有效期
10.1询比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比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在询比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
10.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询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1.1供应商应当在询比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1.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1.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2.询比小组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询比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13.响应文件的评审
13.1响应文件的评审是指依据询比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询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3.3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3.4供应商授权代表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4.终止询比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比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5.1询比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2询比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比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6.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16.1除了算术修正外,不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询比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1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17.1询比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提出一名成交候选人。
1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比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17.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询比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询比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询比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比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19.保密要求
19.1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成交结果公告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桐城市阳光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间为3个工作日。
21.成交通知书
21.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告知询比结果
22.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
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履约保证金
23.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代理费用
24.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5.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
25.2询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廉洁自律规定
26.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3章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序号商务条款名称具体要求内容
1支付方式中标单位项目完成后,资金结算在入馆达标后 统一结算。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3个月

2、服务要求一览表
序号项目分类名称单 位预估数量备注
1档案整理传统文书档案整理组卷(1982-2001年)卷600包含档案分类整理、装订、鉴定、排序、编页码、编档号、卷内、手检目录打印装盒、卷内备考表编制打印装盒、卷皮编制打印装盒、上架等工作;
简易文书档案整理组件(2002-2019年)件5000包含档案分类整理、装订、鉴定、排序、编页码、编档号、卷内、手检目录打印装盒、卷内备考表编制打印装盒、卷皮编制打印装盒、上架等工作;
2档案数字化档案扫描(1982-2019年)页80000以A4幅面作为一页报价, 更大幅面图纸以A4幅面对应倍数进行同比价格折算,小于A4幅面的, 以A4标准来计算;单面按1页计算,双面按2页计算;
3条目录入著录条14000符合《档案著录规则》;
4文书档案盒文书档案盒个400材质为无酸牛皮纸;
5数据备份数据刻录备份套4对档案整理最终数据成果进行刻盘备份(档案级光盘,容量为50G/片 )
6档案修复修复破损档案项1对破损的档案按照《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的要求进行修补处理;
7电子标签、档案目录、档案盒脊档案盒脊、盒内归档目录、RFID 电子标签芯片信息、档案系统台账数据同源一致项1须依据 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18-2022《档案著录规则》、DA/T13《档号编制规则》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8其他耗材档案装订工具、装订线、打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A4纸、牛皮纸等耗材宗1/

备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实施数量为准。
三、质量保障要求
(一)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组成加工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表,成立项目组,指定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身份证、个人简历、用工合同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采购方审核保存。项目组工作人员不宜经常变动,如有变动,应及时向采购方备案,并按相应的程序进行交接。
(二)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提供完整的数字化加工方案,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操作标准、数字化加工管理流程、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等。
(三)中标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设定加工程序中的质量检验环节,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产品加工的质量检验工作。中标单位对每个质检环节的产品经过自检认为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后,应及时递交采购方审核验收,如因提交不及时或质检不合格造成的时间延误和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四)中标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在档案整理著录、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档案装订、数据备份、档案归库、光盘移交等各个环节中都要建立详细、完整的工作日志,并及时对工作日志进行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项目结束时,工作日志、产品质量验收记录、纸质档案工作流程表等资料随同光盘一起移交采购方。
(五)中标单位档案整理完成后,必须符合桐城市档案馆入档条件,资金结算在入馆达标后统一结算。
四、安全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等。
档案整理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并确保加工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一)工作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应由采购方专人负责;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采购方应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在删除视频监控数据之前,要留存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
(二)中标方工作人员严禁将随身物品与档案混合放置;严禁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严禁携带任何火源、食品、饮料等进入加工场所;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三)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四)档案数字化加工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品牌设备和正版软件。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五)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采购方人员现场监督。
(六)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完成后,采购方应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向档案部门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加工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等进行安全保密专项验收;凡未开展安全保密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七)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应会同采购方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并将其与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移动存储介质一起移交给采购方,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对中标方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一)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须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
(二)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均提供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等多种方式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需要现场解决的,承诺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三)本项目结束后一年内因采购方自身系统升级而需要进行档案扫描数据的迁移,中标方提供免费数据迁移服务。
(四)为软件使用人员提供免费的档案资料加工软件的使用培训,同时提供后续技术支持。
(五)对项目中出现问题的档案资料,有重新整理、免费补扫挂接的责任。
六、验收
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询比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评审
询比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评审表
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参加询比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项目)联合体参加询比的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5条,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5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比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比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7报价符合询比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询比文件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技术响应情况(如有)符合询比文件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询比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评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表
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
1异常低价响应审查(1)报价<全部通过初审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报价<通过初审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3)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4)询比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醒:上述第(1)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注: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评审标准第(1)项至第(3)项中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询比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询比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比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询比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询比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第五章采购合同(服务类)
服务类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下述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并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询比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服务
1.2.1服务名称:;
1.2.2服务内容:;
1.2.3服务质量:。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分项价格:
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1.5.2服务地点:;
1.5.3服务方式:。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_____%的履约保证金;
2.17.2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约定内容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第包】(如不分包,请删去本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年月日
一、报价表
货物类(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
1
2
3
…
合计金额(元)

服务类(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元)
1
2
3
…
合计金额(元)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注:
上述报价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询比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比文件,包括询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比文件,并对询比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3.我方同意从询比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询比文件,并在询比文件规定的询比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三、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
在参与本次项目询比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
1
2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四、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比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询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五、响应表
5.1商务响应表
序号商务条款询比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
1付款方式
2供货及安装地点
3供货及安装期限
4免费质保期
…

5.2技术响应表(本条可编辑,适用于货物类项目或含货物采购的服务项目,如无需,请删去本条)
序号货物名称询比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
1
2
3
4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六、联合协议
(如有)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报价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询比,代理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4.响应文件编制、提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七、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将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八、询比业绩承诺函
(如有)
我单位同意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询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备注
1
2
3
4
5
……

注:
1.供应商须按上述格式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评审不予通过;
2.如询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询比小组评审认可的相关业绩将按约定随成交公告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询比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询比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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