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2026年度退休教师重阳节活动慰问品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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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2026年度退休教师重阳节活动慰问品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
2026年度退休教师
重阳节活动慰问品采购公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26年度退休教师重阳节活动慰问品采购发布公告,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意向单位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LHZX-011
2.项目名称: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2026年度退休教师重阳节活动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标的:2026年度退休教师重阳节活动慰问品(提货券),发放人数50人。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200元/人,项目预算总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5.履约要求:提货券自发放之日起使用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二、采购方式及依据
1.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由我校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2.为保证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本项目由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过程中采购人不与任何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按本公告第五条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需求及商务、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满足我校退休教师方便、就近购买的需要,在芜湖市范围内设有线下实体门店,或具备线上购买平台及配送能力;
2.慰问品种类丰富、可供自主选购;所售商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食品安全等规定,并依法承担商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义务;涉及食品的,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销售)许可或者备案凭证;
3.提货券在供应商所有门店或者线上购买平台内通用,可同时享受门店会员优惠和促销活动,不得设置任何使用门槛,不得限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强制搭配销售、不得限制购买品类;
4.提货券使用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5.报价为含税单价(元/人),包含提货券面值及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全部增值服务费用,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6.供应商另行提供的优惠增值服务(如额外赠送额度、上门集中办理、老年人专属服务等),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纳入合同约定,但不作为价格评审因素。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下列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一览表,载明单价报价(元/人)、折算总价及报价有效期;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资格条件承诺函,对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资格条件逐项作出书面承诺;
(5)采购需求响应说明,含提货券使用规则、门店或者线上平台清单、有效期、增值服务内容、联系人及电话等;
(6)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3.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5:00(北京时间);
4.提交地点: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教办1;
5.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或者以快递方式送达(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六、开启、评审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启地点: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四楼会议室;
2.我校成立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询价评审工作;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回避;
3.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澄清,但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提货券有效期较长、就近门店较多、增值服务较优者排序在前。
七、终止情形、成交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询价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3.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质疑、投诉应当载明明确的请求、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以虚假材料恶意质疑、投诉。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书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社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不得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本公告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和预算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
2026年10月12日
END
编辑:王 亮
初审:桂 红 梅
复审:刘 军
终审:张 叶 帆
2026年度退休教师
重阳节活动慰问品采购公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26年度退休教师重阳节活动慰问品采购发布公告,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意向单位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LHZX-011
2.项目名称: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2026年度退休教师重阳节活动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标的:2026年度退休教师重阳节活动慰问品(提货券),发放人数50人。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200元/人,项目预算总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5.履约要求:提货券自发放之日起使用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二、采购方式及依据
1.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由我校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2.为保证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本项目由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过程中采购人不与任何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按本公告第五条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需求及商务、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满足我校退休教师方便、就近购买的需要,在芜湖市范围内设有线下实体门店,或具备线上购买平台及配送能力;
2.慰问品种类丰富、可供自主选购;所售商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食品安全等规定,并依法承担商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义务;涉及食品的,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销售)许可或者备案凭证;
3.提货券在供应商所有门店或者线上购买平台内通用,可同时享受门店会员优惠和促销活动,不得设置任何使用门槛,不得限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强制搭配销售、不得限制购买品类;
4.提货券使用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5.报价为含税单价(元/人),包含提货券面值及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全部增值服务费用,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6.供应商另行提供的优惠增值服务(如额外赠送额度、上门集中办理、老年人专属服务等),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纳入合同约定,但不作为价格评审因素。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下列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一览表,载明单价报价(元/人)、折算总价及报价有效期;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资格条件承诺函,对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资格条件逐项作出书面承诺;
(5)采购需求响应说明,含提货券使用规则、门店或者线上平台清单、有效期、增值服务内容、联系人及电话等;
(6)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3.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5:00(北京时间);
4.提交地点: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教办1;
5.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或者以快递方式送达(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六、开启、评审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启地点: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四楼会议室;
2.我校成立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询价评审工作;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回避;
3.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澄清,但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提货券有效期较长、就近门店较多、增值服务较优者排序在前。
七、终止情形、成交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询价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3.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质疑、投诉应当载明明确的请求、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以虚假材料恶意质疑、投诉。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书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社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不得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本公告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和预算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
2026年10月12日
END
编辑:王 亮
初审:桂 红 梅
复审:刘 军
终审:张 叶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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