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六安市 发布日期:2026-10-23

【招标结果】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六安市 采购单位 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翁路23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18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血液透析机(单泵)、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透析床等
品牌:山外山、衡水龙福源等
规格型号:SWS-6000A、SWS-6000、LFY-DO4B等
数量:18台、2台、20张等
单价:78000元/台、120000元/台、2200元/张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敏、桂国友、张飞、张家如、宫劲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419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45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8628246。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舒城县万佛湖镇国道 G346 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中标结果公告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采购文件正文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采购文件正文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翁路23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18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血液透析机(单泵)、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透析床等品牌:山外山、衡水龙福源等规格型号:SWS-6000A、SWS-6000、LFY-DO4B等数量:18台、2台、20张等单价:78000元/台、120000元/台、2200元/张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敏、桂国友、张飞、张家如、宫劲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4196元。
七、公告期限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文件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45分。
电话:***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项目联系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
3.项目联系方式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
联系方式:***
传质疑文件。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名称: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8628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国道G346北侧
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名称: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人信息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被质疑人名称;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6)必要的法律依据;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翁路23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18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血液透析机(单泵)、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透析
床等
品牌:山外山、衡水龙福源等
规格型号:SWS-6000A、SWS-6000、LFY-DO4B等
数量:18台、2台、20张等
单价:78000元/台、120000元/台、2200元/张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敏、桂国友、张飞、张家如、宫劲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419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45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
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8628246。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国道G346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
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
采购人: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第1页共81页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第2页共81页
第一章投标邀请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
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
2、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
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0.6万元
6、最高限价:190.6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
设备采购项目,含血液透析机(单泵)、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透析床
等,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负责免费送货到指
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第3页共81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医疗
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所投医疗器械对应且有
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使
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
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填报企业
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10-86483801;
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12-58188516;
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4、售价:零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不见面开标室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不再接受纸质标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以公告方式发布采购文件,
第4页共81页
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六、其他事宜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采购标的制造商多为大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无法保证充分竞争和供应,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因此不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监管部门: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
路;联系人:张志伟;联系电话:0564-8628246。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
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
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
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
ogi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操作。采用本
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互动交流—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
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
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等相关设备并检查系
统驱动是否运行正常,确保顺利参加开标。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
第5页共81页
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采购文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国道G346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舒城县财政局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
联系方式:0564-8628246
2026年9月30日
第6页共81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
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
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网上询问方式(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理解障碍,或认为采购文件表述有模糊不清之处,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询问后将及时通过系统在线回复。该渠道仅接受关于项目的一般性疑问(非质疑),供应商提问时应当隐藏自身信息,直接提出针对项目的相关疑问即可,询问函范本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2)询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请供应商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9.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
9.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
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11.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
13.1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要求(1)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上传)。(2)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14.3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5人。
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17.3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注: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10%-2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6%)。(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6%)。
17.4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注:适用于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货物项目)(1)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20%。(2)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20%。
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
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证明文件;(如有)(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5)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
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查看□评标现场告知
26.1履约保证金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2、中标供应商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3、项目验收结束后将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27.1签订合同、合同公告、验收与支付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4)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
27.1签订合同、合同公告、验收与支付时间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5)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6)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延迟付款。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7)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28.1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2、服务费用(或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3、收取方式:银行转账。注:代理服务费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
100以下1.50%1.50%1.00%
100-5001.10%0.80%0.70%
500-10000.80%0.45%0.55%
1000-50000.50%0.25%0.35%
5000-100000.25%0.10%0.20%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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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质疑函递交方式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质疑,可在法定质疑时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文件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质疑文件不可匿名,须以附件形式加盖质疑人电子签章后上传提交。2、在线质疑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质疑”上传质疑文件。提交成功后质疑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于收到质疑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请质疑人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查收答疑文件。3、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务必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uan.gov.cn)”-“政府采购”-“澄清与修改”栏目,查看是否发布有关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一经发布即为视同已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采购文件中,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采购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
32其他内容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5、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6、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规定,本次采购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7、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详见“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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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
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
情况的,在取得上级法人公司授权后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
以下条件:
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
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
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若投标邀请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
关规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
总金额的比例。
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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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资金落实情况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
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
护。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
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
5.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提问形
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
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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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
发的相关责任。
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
(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
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
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
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
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
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
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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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
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4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评审中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
标审查程序。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表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
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
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
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
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
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
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
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投标保证金
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
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
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
式提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
系统上传。
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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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
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
统应当拒收。
13.开标
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
1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
人名称、解密情况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3.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
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4.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5.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
处理:
15.2.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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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
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5.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需求中载明核
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15.2款规定处理。
15.4投标文件的澄清
15.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
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各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电子
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
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15.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5.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4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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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无效
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
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
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7.比较与评价
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
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
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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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达到招标文件中
规定预留份额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
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7.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
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
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
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
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
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
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
《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
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
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
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
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
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
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
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
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17.5同时符合17.3和17.4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标价为投标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
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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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
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9.保密要求
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
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
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且所投
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
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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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
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
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3.中标结果公告
23.1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六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anhui.gov.cn)等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4.中标通知书
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告知招标结果
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
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
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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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
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及合同公告。
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
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8.代理费用
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9.廉洁自律规定
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
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
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
用。
30.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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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质疑函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32.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第一条不见面开标时间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第二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
商)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电子系统
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投标人(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严
格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交易文件(加
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担任不见面开标
室主持人。主持人根据不见面开标程序和操作权限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
第四条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即CA专用锁)或
手机扫描(以招标采购文件约定为准)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
第五条投标文件以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的电子交易文件为准。不见面开标室根据招
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要求自动提取投标文件。主持人将在不见面开标室内公布投标人
(供应商)名单等,并通过不见面开标室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供应商)应
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投标人(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第六条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期满前及时到证书颁
发机构办理续期。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
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至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
解密,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各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
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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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
(二)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九条出现第八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采购人)和交易中
心及时会商,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后可继
续项目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可依法中止开标,做好招投标资
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开标。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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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
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
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
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
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
1付款方式⑴对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0-70%);⑵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40%-70%);⑶分年度安排预算的项目,采购人确定每年预付款为当年合同金额的/(40%-70%)。注: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支付方式: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数量一次性付清合同款。(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2供货及安装地点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3供货及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负责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
3装期限试完成。
4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

二、货物需求
前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仅需填写下列“主要标的物”清单中相关货物。
针对“与主要标的物配套的辅材、辅料、辅助设备等”清单中所列货物,投标文件中可
不填写所属行业,不作为《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标的物,也不对其生产厂商作出要求。
(一)主要标的物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为核心产品备注
1血液透析机(单泵)一、技术特点1、具有血液透析、单纯超滤、超纯透析功能;2、全中文操作系统,≥15英寸液晶显示屏;3、具有序贯透析(透析←→单纯超滤)、高低钠序贯透析程序;★4、具有平衡腔容量平衡反馈控制系统,精确控制超滤量,平衡腔容量≤100ml;5、采用电极实时监测平衡系统泄漏;★6、标配在线血压监测、在线KTV监测、在线血容量监测、在线血温监测功能;7、具有可调钠和多种超滤曲线,可提供个性化治疗;8、具备电导度反馈控制系统,精确调整电导度,使透析液的浓度更准确;9、内置后备电源,停电后可18台工业是
1血液透析机(单泵)维持治疗血液回路工作≥40分钟。二、技术参数1、动脉压监测范围:-400mmHg~+500mmHg,精度:±10mmHg;2、静脉压监测范围:-500mmHg~+500mmHg,精度:±10mmHg;★3、跨膜压监测范围:-500mmHg~+500mmHg,精度:±10mmHg;4、透析液流量调节范围:0,300~800(可调)ml/min;5、透析液温度范围:33~40℃,精度:±0.5℃;★6、透析液电导率调节范围:12~18ms/cm,精度:±0.1ms/cm;★7、血流量可调范围:0,15~600mL/min;8、超滤控制范围:0~5000mL/h;9、进水压:1bar~6.5bar,进水温度5℃-30℃10、肝素泵注入流量:0~10ml/h;11、气泡检测器:可监测>0.02ml的气泡;12、漏血监测:可监测≤0.35mL/min的漏血(HCT32%);13、全自动消毒脱钙,可使用多种消毒液和酸洗液;14、具备热消毒功能,热消毒最高温度≥92℃。18台工业是
1血液透析机(单泵)一、技术特点18台工业是
2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1、具有血液透析、单纯超滤、超纯透析、在线血液滤过、在线血液透析滤过功能;2、全中文操作系统,≥15英寸液晶显示;3、有方便的序贯透析(透析←→单纯超滤)、高低钠序贯透析程序;★4、具有平衡腔容量平衡反馈控制系统,精确控制超滤量,平衡腔容量≤100ml;5、采用电极实时监测平衡系统泄漏,确保治疗安全;★6、标配在线血压监测、在线KTV监测、在线血容量监测、在线血温监测功能;7、具有可调钠和多种超滤曲线,可提供个性化治疗;8、具备电导度反馈控制系统,精确调整电导度,使透析液的浓度更准确;9、内置后备电源,停电后可维持治疗血液回路工作≥40分钟。二、技术参数1、动脉压监测范围:-400mmHg~+500mmHg,精度:±10mmHg;2、静脉压监测范围:-500mmHg~+500mmHg,精度:±10mmHg;★3、跨膜压监测范围:-500mmHg~+500mmHg,精度:±10mmHg;4、透析液流量调节范围:0,300~800(可调)ml/min;2台工业是
2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5、透析液温度范围:33~40℃,精度:±0.5℃;★6、透析液电导率调节范围:12~18ms/cm,精度:±0.1ms/cm;★7、血流量可调范围:0,15~600mL/min;8、超滤控制范围:0~5000mL/h;9、进水压:1bar~6.5bar,进水温度5℃-30℃10、肝素泵注入流量:0~10ml/h;11、气泡检测器:可监测>0.02ml的气泡;12、漏血监测:可监测≤0.35mL/min的漏血(HCT32%);13、置换液流量:0,30~600mL/min(HDF-online)14、全自动消毒脱钙,可使用多种消毒液和酸洗液;15、具备热消毒功能,热消毒最高温度≥92℃;2台工业是
3透析床1、规格尺寸:1950*800*500mm(±50mm)(长×宽×高)2、床面为优质碳钢冷轧板一次冲压成型。最大承重量:≥600kg。3、床框采用优质碳钢≥40*80*1.4mm矩管。4、床脚采用≥40×40×1.2mm钢制框架;直径≥5双排轮,防静电,脚轮与床架装配牢固。5、床头床尾为吹塑床头。床20张工业否
3透析床尾配透明PC材质床头牌。6、护栏铝合金护栏,6柱结构,折叠方便,30*30底管,链接处全部铁件结实耐用。7、摇柄为ABS45#钢电镀制成,可折叠收起。丝杆有双向过盈保护装置。8、可实现起背起腿功能,背部折起角度0-75°,腿部折起角度0-45°;9、床垫尺寸与床相配,采用≥4cm高密度优质海绵和≥4cm椰棕制成,总厚度≥8cm;床垫两侧设有透气孔,外包医用牛津布防水面料,拉链封口,可拆洗。20张工业否
4治疗车1、材质:板材厚度≥1.0mm,主管材:≥¢25×1.2mm;副管材≥Φ12.7*1.2mm。2、性能要求:三层台面,上层台面下配左右双抽,配ABS双桶,台面三面围栏,护栏≥80mm,每层台面配有一个磨砂软玻璃,车体四周安装有强力塑胶防撞圈(条)。3、抽屉:双层抽屉,抽屉内无安装导轨螺丝及安装拉手螺丝,抽屉内配一个防滑垫,抽屉把手铝合金棒料Φ8mm。4、导轨:优质静音,止动,自吸,防滑,伸缩式抽屉导轨。5、喷涂:不锈钢表面进行静电喷涂。6、脚轮:配4只4寸聚胺脂双轴承静音防卷发脚轮,正面两只带刹车。8辆工业否
4治疗车7、规格:约800*500*850mm。8辆工业否
5器械车1、材质:304不锈钢,规格:板材厚度≥1.0mm,主管材:¢25×1.2mm;副管材≥Φ12.7*1.2mm。2、性能要求:双层复合台面,每层台面三面有护栏,护栏高≥70mm。3、脚轮:配4只4寸聚胺脂双轴承静音防卷发脚轮,正面两只带刹车。4、规格:约900*550*850mm。5辆工业否
6不锈钢器械柜1、规格尺寸:≥900×400×1750(mm)2、双门,镶嵌玻璃可观察;3、整体由304不锈钢管及不锈钢板经焊接组装而成;4、≥5mm厚钢化玻璃;5、中层隔板≥4块,为不锈钢材质、隔板下面均有加强筋;6、柜门安装有锁。4组工业否
7输液泵1、输液精度≤±5%;适配的输液器可开放,满足不同品牌的输液器使用;2、速率范围:0.1-2000ml/h,最小步进0.01ml/h;3、快进流速范围:0.1-20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4、可自动统计四种累计量: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5、输液模式≥8种,包含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2台工业否
7输液泵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间断给药模式、点滴模式等;6、支持镇痛药、化疗药、胰岛素输注。可升级肠内营养液输液功能;7、≥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8、信息储存:可存储≥5000条的历史记录;9、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10、压力报警阈值≥15档可调,最低可设置≤150mmHg;11、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12、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13、具备单个气泡和累积气泡报警功能,支持最小50μl的单个气泡报警;14、电池工作时间≥5小时@25ml/h;15、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44;16、整机使用期限≥10年。2台工业否
8双道微量注射泵1、双通道为主机一体化设计。每个通道具备独立电源开关,使用时更节能。2、注射精度≤±2%3、速率范围:0.01-2000ml/h,最小起始流速和步进流速均为0.01ml/h4、快进流速范围:0.01-20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2台工业否
8双道微量注射泵5、可自动统计四种累计量: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6、支持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30ml、50/60ml;7、≥8种注射模式:包含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间断给药模式、TIVA模式等;8、支持镇痛药、化疗药、胰岛素输注;9、≥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10、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11、压力报警阈值≥15档可调,最低可设置150mmHg;12、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13、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14、信息储存:可存储≥5000条的历史记录;15、电池工作时间≥6小时@5ml/h;16、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44;17、整机使用期限≥10年。2台工业否
8双道微量注射泵1、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功能、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除颤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可选配升级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可2台工业否
9体外除颤仪选配专用体内除颤附件包。2、同步除颤和手动除颤中,能量分25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小为1J,最大为360J。3、支持AED除颤功能,电击能量:100~360J。4、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3s,充电至360J<7s。5、体外除颤电极板手柄支持充电、放电、能量选择,具备充电完成指示灯。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6、病人阻抗范围:体外除颤:20-250Ω;体内除颤:15-250Ω。7、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8、具备12导联心电监测,并提供12导联心电静息报告输出功能。9、配备1块电池,最大可支持360J除颤210次,电池体上带有五段LED电池电量指示装置,用于快速评估电池电量。10、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并且具有双报警灯,分别显示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11、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分辨率800×480,可显示≥4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12、体外除颤监护仪配置50mm记录仪,实时记录时间有3秒、5秒、8秒、16、秒、321台工业否
9体外除颤仪秒、连续可供选择。13、主机具备录音功能,最大支持≥240min录音存储。14、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大能量自检(不低于200J)、屏幕、按键检测。16、要求防尘防水等级IP55。1台工业否
10多参数监护仪1、产品为适用于手术室、ICU、CCU病房监护及床边监护的插件式监护仪,通过国家III类注册;2、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2个;3、≥12英寸LED高清液晶显示屏,屏幕为电容屏非电阻屏,分辨率≥1280×800像素;4、具有智能光感器,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屏幕支持手势滑动操作,可快速切换界面;5、可充电锂电池,持续供电≥4小时;6、配置≥2个USB接口,支持连接存储介质、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等USB设备;7、具备待机模式、夜间模式、体外循环模式、隐私模式、插管模式;8、可监测心电、血氧、脉博、无创血压、呼吸、体温等基础参数;9、支持3/5/6/12导心电,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多导同步分析功能;10、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2台工业否
10多参数监护仪起搏心拍,根据心律失常分析结果在每个心拍上进行标注;11、支持≥27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可识别不规则节律停止和房颤停止并报警;12、配置12导心电静息分析算法,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可显示分析结果、存储报告以及打印报告;13、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参数值,QT/QTc监护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病人;14、提供ST段分析功能,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5、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800mV,灵敏度变化范围±5%;16、具有心率变异性分析功能,提供心率变异性相关参数显示,支持RR间期直方图、RR间期差值直方图、散点图、RR间期长度之差的均方根值、RR间期趋势图,用于评价心脏自主神经的活动性;17、无创血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8、无创血压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整点五种测量模式;19、支持≥240小时趋势表数据和趋势图存储和回顾;20、支持≥3500组NIBP血压列表数据存储与回顾功能;21、支持≥2500组报警事件的存储与回顾功能;22、支持≥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23、产品设计使用年限≥10年;24、配置清单:监护仪锂电池三块;血压袖带、心电导联线、血氧探头各2套。2台工业否
11抢救车1、规格:约750*480*910mm。立柱采用铝合金型材;车体台面护栏上方配有≥10个透明翻转麻醉盒;2、车身为钢塑箱体,采用厚度≥0.8mm的冷轧钢板,箱体采用抗菌粉末静电喷涂而成;3、台面放一张PU软玻璃垫片;4、中控锁,锁定两层抽屉,抽屉导轨采用三节式滚珠静音导轨,内置塑料3×3药格,每格有标签插槽,柜门加锁,(大于50套一次性锁具);5、车体有防碰撞角;6、台面上设有直径≥12mm,304不锈钢管弯管成型;7、医用静音带刹车胶轮;8、配两个垃圾桶。1辆工业否
12医用轮椅秤1、功能:多功能秤,用于透析病人安全称重使用,可站着、坐着或坐在轮椅上称体重;2、最大称量:≥300kg;3、量程范围:150/300kg;4、检定分度值:50/100g;5、配有稳固的扶手及可翻转的坐椅;6、平台尺寸(长*宽):约860*840mm;1台工业否
12医用轮椅秤7、外形尺寸(长宽高):约1120*1140*1100mm;8、配备方便轮椅上下的一体化坡道板;9、具有去皮功能、保持功能;10、包含体质指数参数;11、具有两种供电方式:电源AC适配器和2000mAh镍氢电池组;12、配有RS232数据端口,并无条件提供通讯协议信息和数据线,协助医院实现计算机联网;13、配置清单:秤板1个、扶手支架2个、折叠椅1个、坡道板1个、显示屏1个、电源1个、说明书1份、RS232适配器1个。1台工业否

注:非★产品参数≥5项未响应或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报价要求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十四、开标一览表”以及“十五、投标分项报价
表”
四、其他要求
1.供货过程中和到货后,采购人有权组织相关专家对所供货物按招标文件要求、投
标文件承诺、合同明确的等要求进行验收工作,以此作为判定合同货物是否达到招标验
收的标准。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中标人须承担应有损失、相关责任等
(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往来运输、安装、合同终止、相关法律责任等);
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上述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网络连接、接
口费用、软件升级等)。
3.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所提供的维保、质保零配件必须为原厂产品;
4.机器使用可能涉及的耗材不得“专机专用”,必须开放。
五、样品要求(如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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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二、评标方法
2.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相关查询结果系统自动存档。如遇系统故障,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人工查询为准,现场对查询结果截图存档。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审时不作要求,现场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4中小企业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适用于合同分包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7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5,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
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内容。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
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免费质保期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技术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实质性响应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3详细审查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供货方案,包含下列内容:
技术资信分(70分)供货方案①供货过程中产品保护安全措施保障方案;②供货周期计划、产品生产方案;③所供货物备品、备件提交及配套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方案内容详实,该小项得2分;(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该小项得1分;(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0-6
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安装和调试方案,包含下列内容:①安装和调试周期计划方案;②现场安装方案;③调试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方案内容详实,该小项得2分;(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该小项得1分;(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0-6
培训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培训方案,包含下列内容:①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培训目标;②培训内容、时间及次数方案;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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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培训人员的安排及专业程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方案内容详实,该小项得2分;(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该小项得1分;(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配合验收工作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配合验收工作方案,包含下列内容:①验收产品的准备方案;②验收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案;③验收整体材料的归档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方案内容详实,该小项得2分;(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该小项得1分;(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0-6
售后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售后方案,包含下列内容:①售后人员配备方案;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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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专业技术保障方案;③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方案内容详实,该小项得2分;(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该小项得1分;(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核心产品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个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供货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1)所投产品供货业绩可不限合同主体;(2)所投产品名称不作限定,与投标人本次所投对应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予以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所对应的产品;(3)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安装验收报告或相关安装验收的材料(须体现甲方科室及以上章)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同时另附采购人(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得有涂改、遮掩,否则视为无效合同。0-9
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书,不予认可;0-6

第45页共81页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截图,且截图所体现对应证书编号须与证书扫描件相同,否则视为无效证书,不予认可。
技术参数响应性根据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购需求中10个标注“★”代表重要性指标参数,参数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2.5分,共25分。注:(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含如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彩页;(2)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0-25
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3.3分值汇总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
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
(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
综合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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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
甲方(采购人):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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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
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
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
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
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
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货物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
1
2
3
……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分项价格:
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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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中小企业合同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
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40%采购金额合同签订完成并生效;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数量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发票。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负责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
装调试完成;
1.5.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3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
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
价格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
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
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
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
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
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
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
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
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
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
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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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
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
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
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
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
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
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舒城县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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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
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
采购人: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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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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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
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231
2、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设备采
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0.6万元
6、最高限价:190.6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舒城县中医院万佛湖镇分院血透室改建工程医疗
设备采购项目,含血液透析机(单泵)、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透析床
等,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负责免费送货到指
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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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医疗
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所投医疗器械对应且有
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使
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
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填报企业
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10-86483801;
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12-58188516;
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4、售价:零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不见面开标室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不再接受纸质标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以公告方式发布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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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六、其他事宜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采购标的制造商多为大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无法保证充分竞争和供应,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因此不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监管部门: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
路;联系人:张志伟;联系电话:0564-8628246。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
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
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
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
ogi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操作。采用本
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互动交流—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
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
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等相关设备并检查系
统驱动是否运行正常,确保顺利参加开标。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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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采购文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国道G346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舒城县财政局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
联系方式:0564-8628246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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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
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
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网上询问方式(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理解障碍,或认为采购文件表述有模糊不清之处,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询问后将及时通过系统在线回复。该渠道仅接受关于项目的一般性疑问(非质疑),供应商提问时应当隐藏自身信息,直接提出针对项目的相关疑问即可,询问函范本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2)询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请供应商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9.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
9.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
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11.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
13.1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要求(1)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上传)。(2)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14.3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5人。
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17.3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注: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10%-2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6%)。(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6%)。
17.4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注:适用于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货物项目)(1)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20%。(2)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20%。
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
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证明文件;(如有)(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5)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
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查看□评标现场告知
26.1履约保证金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2、中标供应商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3、项目验收结束后将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27.1签订合同、合同公告、验收与支付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4)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
27.1签订合同、合同公告、验收与支付时间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5)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6)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延迟付款。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7)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28.1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2、服务费用(或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3、收取方式:银行转账。注:代理服务费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
100以下1.50%1.50%1.00%
100-5001.10%0.80%0.70%
500-10000.80%0.45%0.55%
1000-50000.50%0.25%0.35%
5000-100000.25%0.10%0.20%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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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质疑函递交方式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质疑,可在法定质疑时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文件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质疑文件不可匿名,须以附件形式加盖质疑人电子签章后上传提交。2、在线质疑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质疑”上传质疑文件。提交成功后质疑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于收到质疑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请质疑人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查收答疑文件。3、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务必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uan.gov.cn)”-“政府采购”-“澄清与修改”栏目,查看是否发布有关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一经发布即为视同已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采购文件中,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采购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
32其他内容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5、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6、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规定,本次采购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7、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详见“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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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
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
情况的,在取得上级法人公司授权后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
以下条件:
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
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
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若投标邀请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
关规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
总金额的比例。
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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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资金落实情况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
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
护。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
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
5.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提问形
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
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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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
发的相关责任。
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
(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
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
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
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
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
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
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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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
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4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评审中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
标审查程序。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表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
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
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
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
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
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
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
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投标保证金
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
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
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
式提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
系统上传。
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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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
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
统应当拒收。
13.开标
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
1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
人名称、解密情况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3.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
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4.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5.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
处理:
15.2.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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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
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5.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需求中载明核
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15.2款规定处理。
15.4投标文件的澄清
15.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
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各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电子
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
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15.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5.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4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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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无效
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
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
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7.比较与评价
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
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
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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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达到招标文件中
规定预留份额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
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7.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
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
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
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
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
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
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
《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
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
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
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
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
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
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
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
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17.5同时符合17.3和17.4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标价为投标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
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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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
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9.保密要求
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
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
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且所投
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
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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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
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
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3.中标结果公告
23.1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六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anhui.gov.cn)等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4.中标通知书
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告知招标结果
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
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
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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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
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及合同公告。
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
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8.代理费用
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9.廉洁自律规定
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
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
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
用。
30.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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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质疑函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32.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第一条不见面开标时间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第二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
商)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电子系统
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投标人(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严
格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交易文件(加
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担任不见面开标
室主持人。主持人根据不见面开标程序和操作权限进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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