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庐江县万山镇2025年闸山农村道路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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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安绍项目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庐江县万山镇2025年闸山农村道路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万山镇2025年闸山农村道路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325
原公告日期:2024-08-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万山镇2025年闸山农村道路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4ANNGZ00325
各投标人:
庐江县万山镇2025年闸山农村道路项目(项目编号:2024ANNGZ00325)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现变更为:
“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1开标程序
“(3)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多标段开标顺序:/ ”。
现变更为: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
(4) 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现变更为: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未出现异常情形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现变更为: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1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
“③再次,计算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依据上述①②的判断,按照剩余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2.2.2(1)目中对应的各评分(评审)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评分(评审)因素的得分;
投标人第2.2.2(1)目得分A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
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
现变更为:
“③再次,计算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依据上述①②的判断,按照剩余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2.2.2(1)目中对应的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得分;
投标人第2.2.2(1)目得分A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的和;
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3.4.4脚注中条款号应为3.4.4。
7.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中“3.4.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内容。
8.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承诺书
“项目经理承诺书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项目总工承诺书
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总工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总工确为本人,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现变更为:
“项目经理承诺书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中撤离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项目总工承诺书
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总工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总工确为本人,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中撤离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二军路2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绍项目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矾矿社区明矾路6号
邮编:231500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325
原公告日期:2024-08-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万山镇2025年闸山农村道路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4ANNGZ00325
各投标人:
庐江县万山镇2025年闸山农村道路项目(项目编号:2024ANNGZ00325)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现变更为:
“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1开标程序
“(3)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多标段开标顺序:/ ”。
现变更为: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
(4) 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现变更为: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未出现异常情形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现变更为: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1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
“③再次,计算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依据上述①②的判断,按照剩余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2.2.2(1)目中对应的各评分(评审)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评分(评审)因素的得分;
投标人第2.2.2(1)目得分A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
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
现变更为:
“③再次,计算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依据上述①②的判断,按照剩余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2.2.2(1)目中对应的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得分;
投标人第2.2.2(1)目得分A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的和;
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3.4.4脚注中条款号应为3.4.4。
7.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中“3.4.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内容。
8.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承诺书
“项目经理承诺书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项目总工承诺书
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总工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总工确为本人,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现变更为:
“项目经理承诺书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中撤离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项目总工承诺书
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总工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总工确为本人,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中撤离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二军路2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绍项目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矾矿社区明矾路6号
邮编: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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