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询价-六公司长高项目生石灰粉采购方案
【招标公告】公开询价-六公司长高项目生石灰粉采购方案: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宣城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生石灰粉采购询价函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FA00000538629询价编号:2026-6-长高-12-生石灰粉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
项目经理部
生石灰粉采购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1.1.2 建设地点:CG-3标段位于宣城市郎溪县,S46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宣城段途经宣城市广德市、郎溪县,是安徽省高速公路规划布局中的“5纵10横54联”中的联46线,部分段落与联31线S24杭合高速共线。是宁杭轴线上第二条线路顺直的高速通道,项目的建设对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区域互联互通、完善安徽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提升东联沪苏浙省际高速公路通达能力、加快皖南国际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1.1.3 建设规模:本标段起止里程K33+979.083-K49+116.602,路线全长15.138km,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设互通1处(郎溪东枢纽互通),主要工程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路面工程等。
1.2询价内容:
二、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在甲方办理结算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三、计量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之日起 1个月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3 个月内,以下列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保质期为6个月)届满后(保质期开始日期为结算日期)1个月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四、技术要求
发货时,乙方应将与货物相关的整套资料一起交运甲方(如质保书等),若为甲供材料,须提供业主或监理验收的其他资料。具体资料均以甲方要求为准。
五、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3月17 日 至 2026年 03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下载询价函。
六、报价单的递交
6.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 03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至 03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线上公开询价
联 系 人: ***
电 话: ***
联系地址: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八、报价表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 编号:2026-6-长高项目-12-生石灰粉 货币单位:元
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生石灰粉
2000
吨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
项目经理部
生石灰粉采购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1.1.2 建设地点:CG-3标段位于宣城市郎溪县,S46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宣城段途经宣城市广德市、郎溪县,是安徽省高速公路规划布局中的“5纵10横54联”中的联46线,部分段落与联31线S24杭合高速共线。是宁杭轴线上第二条线路顺直的高速通道,项目的建设对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区域互联互通、完善安徽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提升东联沪苏浙省际高速公路通达能力、加快皖南国际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1.1.3 建设规模:本标段起止里程K33+979.083-K49+116.602,路线全长15.138km,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设互通1处(郎溪东枢纽互通),主要工程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路面工程等。
1.2询价内容:
| 物资名称 | 材质 规格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额(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 1 | 生石灰粉 | 二级 | 吨 | 2000 | | | | ||
| | 合计 | | | | | | | ||
| 合计不含税金额(元) | | 大写: | |||||||
| 合计增值税税额(元) | | 大写: | |||||||
| 含税金额(元) | | 大写: | |||||||
说明:货款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__一__票制(一票制、两票制或多票制,根据实际填写)。____税率: %。 | |||||||||
二、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在甲方办理结算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三、计量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之日起 1个月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3 个月内,以下列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保质期为6个月)届满后(保质期开始日期为结算日期)1个月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四、技术要求
发货时,乙方应将与货物相关的整套资料一起交运甲方(如质保书等),若为甲供材料,须提供业主或监理验收的其他资料。具体资料均以甲方要求为准。
五、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3月17 日 至 2026年 03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下载询价函。
六、报价单的递交
6.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 03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至 03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线上公开询价
联 系 人: ***
电 话: ***
联系地址: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八、报价表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 编号:2026-6-长高项目-12-生石灰粉 货币单位:元
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 数量 | 不含税 单价 | 税率 | 税额 | 含税综合 单价 | 报价 合计 (含税)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 1 | 2 | 3 | 4 | 5 | 6=1*5 | |||||||
| 1 | 生石灰粉 | 二级 | 吨 | 2000 | | | | | | 长高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 | |
| 含增值税总价(大写) | | 含增值税总价(小写) | | |||||||||
|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 ||||||||||||
| 说明:生石灰粉需满足下表内技术要求 | ||||||||||||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生石灰粉
20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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