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三角包河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改造提升答疑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合肥市 发布日期: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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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合肥市 采购单位 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三角包河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改造提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三角包河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改造提升
     原项目编号: 2026BFBGZ00234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三角包河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改造提升招标文件补疑
2026BFBGZ00234
各投标人:
1.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均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的业绩是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其中包含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额超过4500万元,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我单位提供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该项目中包含装修装饰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优质奖项),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不符合要求。
3.请问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其中包含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额超过4500万元,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在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第4页,3.1.3条: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请问:(1)我司承建的单个装修改造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我司承建的单个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第70、71、72页,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
请问:(1)我司承建的单个装修改造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我司承建的单个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7.招标文件第70、71、72页,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请问:(1)我司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单个装修改造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我司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单个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符合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8.招标文件第70、71、72页,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注:1.投标人奖项荣誉(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
请问:我司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9.招标文件第118页,14.5竣工结算:未明确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请问以上三个节点时间是否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如不执行,请明确具体节点时限。
回复:执行,同时满足我区关于竣工结算的相关规定。
10.本项目材料是否可以调整价差,如材料可调差请提供《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明确可调差人工和主要材料。
回复:详见本补疑附件,投标时无需提供。
11.招标文件第三页招标范围:本次拟招标范围为项目 1#生产厂房及裙房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采购,装饰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墙地面装饰、吊顶、隔断、水电管线、洁具、灯具、门窗、无障碍设施、标识标牌等,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配合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模拟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第26页:一、投标报价1.设计费用:本项目已完成初设设计,初步设计之后相关设计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设计投标报价上限为***元,结算时按照“建安费结算价×设计投标费率占比”(设计投标费率占比=(设计费报价/建安费用投标报价)*100%),进行结算。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文件第153页:本项目设计费以初步设计为节点划分,初步设计之前相关设计工作已由我司委托其他设计院进行设计。本项目已完成初设设计,初步设计之后相关设计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该部分设计费占整个设计费比例为50%。
问:本次招标不包含初步设计,设计费用最高限价是否只针对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内容,不包含初步设计之前相关设计工作的费用?
回复:是,本次设计费用不包含初步设计之前相关设计工作。
12.招标文件第35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问: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1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业绩及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需要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请问此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该项目的施工许可一栏的截图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14.请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匹配度部分中,匹配度的相关评审因素重点评审内容是否为总建筑面积及合同金额?
回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综合评审。
15.若我单位提供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包含4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作为资格审查业绩或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请问是否认可?若提供的合同、竣工材料及中标信息中均未体现项目包含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具体金额,是否认可业主开具的证明资料?
回复:业主开具的证明资料不予认可。
16.请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部分是否认可国家、省、市级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17.请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部分是否认可装饰安装项目获得的安装之星奖?
回复:不予认可。
18.针对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部分,若我单位提供承接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我单位承揽施工部分),其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19.请明确本项目调差范围。
回复:详见本补疑附件。
20.招标文件页码74页建议编制要求中“(3)编制篇幅: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的篇幅不超过50页”,请问封面、目录、附图附表是否不包含在50页以内?
回复:不包含。
21.请问如提供的企业业绩或项目经理业绩为联合体投标业绩,为证明我司在其中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请问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业主盖章版金额证明文件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业主盖章版金额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22.请问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定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3.请问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企业实力:
(1)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数据统计”前100名,是否认可?(因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百强企业现已变成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数据统计,上面有装饰类的排名)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请问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如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等)颁发的有关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4.请问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企业实力,是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回复: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5.为方便更好地理解本项目,请问能否提供本项目设计效果图文件?
回复:本项目所有初步设计所有成果文件均已上传。
26.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二、招标需求 (三)项目实施要求 12、中标单位进场后,当现场存在不同专业交叉施工时,各单位统一由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协调管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由中标人承担,不得因此索赔工期及费用。
本条能否增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回复:交叉施工时,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27.请问工地现场是否提供场地供工人生活区搭设?
回复:不提供。
28.对于招标文件中P72页中投标人奖项荣誉部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提问:我司若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9.招标文件26页竣工结算总价=∑已完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清单控制价)*本项目的中标优惠率[(建安费投标报价/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100%]+设计费结算价±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调差±其他。与28页3.本项目竣工结算价不得突破签约合同价,如超过,视作中标人优惠,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是否冲突?
回复:不冲突。
30.招标文件72页关于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的部分,若所获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项目中包含装饰装修部分施工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不予认可。
31.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格式:“(二)近年财务状况”、“(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五)投标人信誉情况”。在投标工程文件中无对应上传节点(如下图)
请问:
(1)是否可将“(二)近年财务状况(如要求)”放入投标工程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节点中?
回复:无需提供。
(2)是否可将“(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五)投标人信誉情况”放入投标工程文件的“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节点中?
回复:无需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2026年3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5日
附件:2026BFBGZ00234项目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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