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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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合一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
招标编号:2026AFAGZ5017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10日
开标日期:2026年3月31日
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合一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3座;长丰县杨庙镇。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叁拾壹万叁仟捌佰壹拾陆圆陆角贰分 (¥***.6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香山红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安广场18层;山东省日照高新区山海二路1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叁拾壹万叁仟柒佰陆拾伍圆壹分 (¥10313765.01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长丰县陶楼
邮 编: 231121
联系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
电话:***
公示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1日
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
招标编号:2026AFAGZ5017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10日
开标日期:2026年3月31日
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合一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3座;长丰县杨庙镇。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叁拾壹万叁仟捌佰壹拾陆圆陆角贰分 (¥***.6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香山红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安广场18层;山东省日照高新区山海二路1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叁拾壹万叁仟柒佰陆拾伍圆壹分 (¥10313765.01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长丰县陶楼
邮 编: 231121
联系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
电话:***
公示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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