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派河印象·杏语林溪改造提升项目答疑1
【招标公告】派河印象·杏语林溪改造提升项目答疑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派河印象·杏语林溪改造提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派河印象·杏语林溪改造提升项目答疑1
(项目编号:2026AEEGZ50039)
一、答疑
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不低于600万的学校维修业绩可满足要求?
答:如该业绩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予以认可。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中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辅证,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2)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2、我单位与XX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XX装饰工程项目。合同中是一个项目经理,备案时提交2个项目经理;本项目联合体协议约定:我方承担70%装饰工程施工内容,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30%装饰工程及全部消防工程施工内容。我单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辅助佐证资料,是否认可?
答:(1)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予以辅证: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2)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可作为评审因素的佐证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中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辅证,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①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②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3、我单位提供装饰改造或维修改造类的项目经理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该项目经理业绩业绩是否认可?
答:如该业绩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予以认可。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中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辅证,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2)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药谷科技产业园C1幢1701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编号:2026AEEGZ50039)
一、答疑
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不低于600万的学校维修业绩可满足要求?
答:如该业绩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予以认可。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中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辅证,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2)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2、我单位与XX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XX装饰工程项目。合同中是一个项目经理,备案时提交2个项目经理;本项目联合体协议约定:我方承担70%装饰工程施工内容,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30%装饰工程及全部消防工程施工内容。我单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辅助佐证资料,是否认可?
答:(1)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予以辅证: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2)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可作为评审因素的佐证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中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辅证,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①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②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3、我单位提供装饰改造或维修改造类的项目经理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该项目经理业绩业绩是否认可?
答:如该业绩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予以认可。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中包含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辅证,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2)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药谷科技产业园C1幢1701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6年07月24日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