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丰海螺2026年吊车、挖机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丰海螺2026年吊车、挖机租赁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2026年度吊车租赁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号:BID2026042400013
招标单位: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6-04-24 15:04:53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30 12:20:07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6-04-24 15:17:4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4-28 11:19:03
投标起始时间:2026-04-28 12:17:36
投标截止时间:2026-04-30 12:00:12
开标时间:2026-04-30 12:00:12
一、总则
1.招标依据及目的
依据股份公司海股政[2022]63号关于下发《外委修理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长丰海螺日常检维修及生产活动现场吊、铲装作业需求,拟对吊车租赁等业务范围开展邀请招标,并签订年度租赁合同。
2.招标方式及内容
2.1招标组织单位: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2026年度吊车租赁。
2.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被邀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保供能力可按照不同作业区域、距离就近原则投标(但不限于)。
2.4标的内容: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1.1投标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1.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具有较强的吊车租赁保供实力和良好的技术服务,项目投入的主要生产设备装备和人员配置、持证等实力情况。
1.6投标人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不守信名单。
1.7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1.8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9投标承诺书。
1.10所投吊车租赁报价单。
以上各项材料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2.安全准入资格要求
2.1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作业装备以及工器具。
2.2作业人员须持有车辆驾驶、起重作业指挥和机械操作等相关作业证件。
2.3作业人员和设备必须依法检验合格,并缴纳各类设备、人身保险与有效的人员体检证明。
3.投标书格式及投标报价
3.1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及条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材料不得随意涂改,若确需修改的,需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报价:报价为一轮报价。价格为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甲方厂区或甲方指定的维修作业地点)的综合到厂除税价。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有效执行期内不做任何变更调整。
3.3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报价单格式、内容作任何改动,所投报价单中单项报价缺项、漏项、改动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3.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单每页须有投标人盖章,若有涂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在修改处进行签字盖章。未按照招标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三、投标约定事项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经营主体,具有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本单位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保证金:
无。
四、招投标流程
4.1由长丰海螺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前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发布投标公告。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
4.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招标人规定的以外,可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若需对其进行修改或撤消,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时间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获得同意,方可修改或撤销。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13:30分;开标地点: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由招评标组制定并审议通过评标原则,共同进行开、评标,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时将根据实际需要可邀请或电话联系投标人做澄清说明。
5.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比较,招标人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标书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5.3评标依据:依据评标组审议通过的评标原则作为评标依据。
5.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其是否中标,均不退回。
5.5招标人郑重承诺: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向第三方泄露。
5.6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标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实的;
(3)投标单位以各种方式对招、评标组成员施加影响被查实的;
(4)其它违反投标规定的。
六、合同授予
6.1经评议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将不予通知。
6.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仟圆整,15天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有效期1年。
6.3中标单位在合同有效履约执行期内,如出现不能满足甲方需要的保供需求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的,出现第一次将按照违约责任罚款1000元;如出现第二次不能满足甲方的保供需求,将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出现第三次不能满足甲方的保供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有效期内如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合同到期后3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招标单位: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6-04-24 15:04:53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30 12:20:07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6-04-24 15:17:4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4-28 11:19:03
投标起始时间:2026-04-28 12:17:36
投标截止时间:2026-04-30 12:00:12
开标时间:2026-04-30 12:00:12
一、总则
1.招标依据及目的
依据股份公司海股政[2022]63号关于下发《外委修理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长丰海螺日常检维修及生产活动现场吊、铲装作业需求,拟对吊车租赁等业务范围开展邀请招标,并签订年度租赁合同。
2.招标方式及内容
2.1招标组织单位: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2026年度吊车租赁。
2.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被邀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保供能力可按照不同作业区域、距离就近原则投标(但不限于)。
2.4标的内容:
| 序号 | 租赁单位 | 租赁范围 |
| 1 | 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8T、25T、35T、50T、80T、130T汽车吊;130T折臂吊;70、90型挖机 |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1.1投标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1.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具有较强的吊车租赁保供实力和良好的技术服务,项目投入的主要生产设备装备和人员配置、持证等实力情况。
1.6投标人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不守信名单。
1.7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1.8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9投标承诺书。
1.10所投吊车租赁报价单。
以上各项材料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2.安全准入资格要求
2.1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作业装备以及工器具。
2.2作业人员须持有车辆驾驶、起重作业指挥和机械操作等相关作业证件。
2.3作业人员和设备必须依法检验合格,并缴纳各类设备、人身保险与有效的人员体检证明。
3.投标书格式及投标报价
3.1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及条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材料不得随意涂改,若确需修改的,需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报价:报价为一轮报价。价格为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甲方厂区或甲方指定的维修作业地点)的综合到厂除税价。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有效执行期内不做任何变更调整。
3.3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报价单格式、内容作任何改动,所投报价单中单项报价缺项、漏项、改动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3.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单每页须有投标人盖章,若有涂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在修改处进行签字盖章。未按照招标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三、投标约定事项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经营主体,具有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本单位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保证金:
无。
四、招投标流程
4.1由长丰海螺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前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发布投标公告。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
4.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招标人规定的以外,可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若需对其进行修改或撤消,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时间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获得同意,方可修改或撤销。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13:30分;开标地点: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由招评标组制定并审议通过评标原则,共同进行开、评标,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时将根据实际需要可邀请或电话联系投标人做澄清说明。
5.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比较,招标人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标书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5.3评标依据:依据评标组审议通过的评标原则作为评标依据。
5.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其是否中标,均不退回。
5.5招标人郑重承诺: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向第三方泄露。
5.6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标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实的;
(3)投标单位以各种方式对招、评标组成员施加影响被查实的;
(4)其它违反投标规定的。
六、合同授予
6.1经评议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将不予通知。
6.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仟圆整,15天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有效期1年。
6.3中标单位在合同有效履约执行期内,如出现不能满足甲方需要的保供需求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的,出现第一次将按照违约责任罚款1000元;如出现第二次不能满足甲方的保供需求,将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出现第三次不能满足甲方的保供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有效期内如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合同到期后3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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