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补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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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2026ANNAZ50098
各投标人:
“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2026ANNAZ50098)”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1: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
2.交换容量≥50Tbps,包转发率≥4000Mps;核心CPU内存不低于8G,存储不低于8G;
事实依据:
核心交换机作为网络核心节点设备,其性能应由交换容量/包转发率等关键指标衡量:CPU内存和存储属于设备内部架构参数,各家针对设备的设计不同,不应以单一指标来衡量设备性能。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hedex/hdx.do?docid=EDOC1100558241&id=ZH-CN_CONCEPT_0000002485514152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煮排丘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2: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
3.设备适用600mm.深度机柜,设备高度≤8U,采用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后出风风道设计:
事实依据:
各家网络厂商对于设备的高度均设计不一,设备的具体高度不是衡量设备性能的关键,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1edf6c3529614b22a26e7968b3f86136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3: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
9.支持安全启动,攻击溯源,全端口MACsec等安全功能;
事实依据:
MacSec加密协议为私有协议,无法与第三方设备进行对接,且数据到互联网也必须要进行解密,目前局域网使用此功能案例基本极少,主要为限制性参数,国内市场中能支持本功能的主流交换厂商不满三家,指标存在偏向性。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_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1edf6c3529614b22a26e7968b3f86136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4:内网及外网-无线控制器技术参数:
3.支持静态路由,RIP-1/RIP-2,OSPF,BGP,IS-IS,OSPFV3,BGP4+,策略路由;
事实依据:
无线控制器在网络中主要作用为管理AP,下发SSID提供给用户用于无线接入,组网架构为旁挂核心,采用静态路由协议组网,以上参数要求无线控制器支持如此多的路由协议,完全是为了屏蔽其余友商参与使用。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想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_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33f63c6fc8c4ffa9bd26ba55b8e149a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_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_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5:内网及外网-无线控制器技术参数:
4.支持MAC地址认证、802.1x认证、Portal认证、MAC+Portal混合认证、WAPI认证;
事实依据: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33f63c6fc8c4ffa9bd26ba55b8e149a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6:内网及外网-无线控制器技术参数:
7.支持应用识别,能针对识别出的不同应用设定相应管控策略:
8.支持URL过滤,允许或禁止用户访问某些网页资源,支持反病毒功能,支持入侵防御,检测和中止入侵行为:
事实依据:
以上参数均侧重于安全方面,本次招标文件中已要求采购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安全设备,无线控制器在网络中主要作用为管理AP,下发SSID提供给.用户用于无线接入。安全方面应交由专业的安全设备去进行管控。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_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hedex/hdx.do?docid=EDOC1100567309&id=ZH-CN_CLIREF_000000241362978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士条“采购人或煮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7:内网及外网-面板AP技术参数:
3.上行支持1个1000M/2.5GE电口,采用POE供电,支持USB,可用于扩展物联网(支持ZigBee.RFID等协议).
事实依据: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8e2af53ab664474cbf3168a358e5b594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8: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800Mpps;
事实依据:
经我司针对市面主流网络厂商(华为、新华三、锐捷等)的同类型产品调研发现:对于“24个电口+4个千兆光口”的接入层交换机,行业内存在明确且统一的设计逻辑——结合设备端口配置,主流厂商均将包转发率标准定为171Mpps。该指标已能完全覆盖接入层单机最大并发流量需求(即使满配端口运行,171Mpps也足以支撑线速转发),既是行业内成熟通用的技术选型,也实现了成本与性能的最优平衡,完全匹配接入交换机的功能定位。
参数要求的包转发率≥800Mpps此举本质是以“虚高且无实际意义的性熊参数”设置竞争门槛:既直接排除了采用行业通用171Mpps设计的主流厂商,又迫使其他厂商为满足无必要的高指标,额外投入成本研发或采购超出需求的硬件配置,变相抬高参与门槛。其控标意图显著,严重违背项目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参与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_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此项参数调整为“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170Mpps”
提问9: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3.交换机关键芯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
4.支持MAC地址≥32K,内存≥2G,flash≥1G;
事实依据:
具前主流网络厂商(华为、华三、锐捷)仅华为采用的为国产自研芯片,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enterprise/zh/doc/EDOC1000013512/827c6b08?idPath=24030814121782164|21782167122318564|252506941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O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10: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800Mpps;
事实依据:
经我司针对市面主流网络厂商(华为、新华三、锐捷等)的同类型产品调研发现:对于“24个电口+4个千兆光口”…的接入层交换机,行业内存在明确且统一的设计逻辑—结合设备端口配置,主流厂商均将包转发率标准定为171Mpps。该指标已能完全覆盖接入层单机最大并发流量需求(即使满配端口运行171Mpps也足以支撑线速转发),既是行业内成熟通用的技术选型,也实现了成本与性能的最优平衡,完全匹配接入交换机的功能定位。
参数要求的包转发率≥800Mpps此举本质是以“虚高且无实际意义的性能参数”设置竞争门槛:既直接排除了采用行业通用171Mpps设计的主流厂商,又迫使其他厂商为满足无必要的高指标,额外投入成本研发或采购超出需求的硬件配置,变相抬高参与门槛。其控标意图显著,严重违背项目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参与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此项参数调整为“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170Mpps”。
提问11: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2.支持固化2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SFP端口;支持快速POE功能.当交换机电源上电时,支持秒级实现对PD设备的供电:
事实依据: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O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12: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3.整机POE输出供电功率≥400W;接口支持POE+功能;
事实依据:
目前市面主流厂商针对24口POE交换机的供电功率存在明确且统一的设计逻辑,均为370W,参数要求400W为非标准参数,行业标准370W已可满足24口POE的供电需求。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_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0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_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13: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3.交换机关键芯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
4.支持MAC地址≥32K,内存≥2G,flash≥1G;
事实依据:
且前主流网络厂商(华为、华三、锐捷)仅华为采用的为国产自研芯片,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_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enterprise/zh/doc/EDOC1000013512/827c6b08?idPath=24030814121782164|21782167122318564|252506941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O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14:分布式系统-交换机技术参数:
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800Mpps;
事实依据:
经我司针对市面主流网络厂商(华为、新华三、锐捷等)的同类型产品调研发现:对于“24个电口+4个千兆光口”的接入层交换机,行业内存在明确且统一的设计逻辑结合设备端口配置,主流厂商均将包转发率标准定为171Mpps。该指标已能完全覆盖接入层单机最大并发流量需求(即使满配端口运行,171Mpps也足以支撑线速转发),既是行业内成熟通用的技术选型,也实现了成本与性能的最优平衡,完全匹配接入交换机的功能定位。
参数要求的包转发率≥800Mpps此举本质是以“虚高且无实际意义的性能参数”设置竞争门槛:既直接排除了采用行业通用171Mpps设计的主流厂商,又迫使其他厂商为满足无必要的高指标,额外投入成本研发或采购超出需求的硬件配置,变相抬高参与门槛。其控标意图显著,严重违背项目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参与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_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此项参数调整为“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170Mpps”。
提问15:分布式系统-交换机技术参数:
3.交换机关键芯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
4.支持MAC地址≥32K,内存≥2G,flash≥1G;.
事实依据:
具前主流网络厂商(华为、华三、锐捷)仅华为采用的为国产自研芯片,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_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enterprise/zh/doc/EDOC1000013512/827c6b08?idPath=24030814|21782164|21782167122318564|252506941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O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汤池路以东(五中对面)、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项目负责人:***
电话:***
2026年08月01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项目编号:2026ANNAZ50098
各投标人:
“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2026ANNAZ50098)”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1: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
2.交换容量≥50Tbps,包转发率≥4000Mps;核心CPU内存不低于8G,存储不低于8G;
事实依据:
核心交换机作为网络核心节点设备,其性能应由交换容量/包转发率等关键指标衡量:CPU内存和存储属于设备内部架构参数,各家针对设备的设计不同,不应以单一指标来衡量设备性能。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hedex/hdx.do?docid=EDOC1100558241&id=ZH-CN_CONCEPT_0000002485514152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煮排丘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2: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
3.设备适用600mm.深度机柜,设备高度≤8U,采用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后出风风道设计:
事实依据:
各家网络厂商对于设备的高度均设计不一,设备的具体高度不是衡量设备性能的关键,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1edf6c3529614b22a26e7968b3f86136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3: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
9.支持安全启动,攻击溯源,全端口MACsec等安全功能;
事实依据:
MacSec加密协议为私有协议,无法与第三方设备进行对接,且数据到互联网也必须要进行解密,目前局域网使用此功能案例基本极少,主要为限制性参数,国内市场中能支持本功能的主流交换厂商不满三家,指标存在偏向性。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_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1edf6c3529614b22a26e7968b3f86136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4:内网及外网-无线控制器技术参数:
3.支持静态路由,RIP-1/RIP-2,OSPF,BGP,IS-IS,OSPFV3,BGP4+,策略路由;
事实依据:
无线控制器在网络中主要作用为管理AP,下发SSID提供给用户用于无线接入,组网架构为旁挂核心,采用静态路由协议组网,以上参数要求无线控制器支持如此多的路由协议,完全是为了屏蔽其余友商参与使用。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想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_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33f63c6fc8c4ffa9bd26ba55b8e149a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_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_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5:内网及外网-无线控制器技术参数:
4.支持MAC地址认证、802.1x认证、Portal认证、MAC+Portal混合认证、WAPI认证;
事实依据: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33f63c6fc8c4ffa9bd26ba55b8e149a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6:内网及外网-无线控制器技术参数:
7.支持应用识别,能针对识别出的不同应用设定相应管控策略:
8.支持URL过滤,允许或禁止用户访问某些网页资源,支持反病毒功能,支持入侵防御,检测和中止入侵行为:
事实依据:
以上参数均侧重于安全方面,本次招标文件中已要求采购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安全设备,无线控制器在网络中主要作用为管理AP,下发SSID提供给.用户用于无线接入。安全方面应交由专业的安全设备去进行管控。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_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hedex/hdx.do?docid=EDOC1100567309&id=ZH-CN_CLIREF_000000241362978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士条“采购人或煮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7:内网及外网-面板AP技术参数:
3.上行支持1个1000M/2.5GE电口,采用POE供电,支持USB,可用于扩展物联网(支持ZigBee.RFID等协议).
事实依据: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8e2af53ab664474cbf3168a358e5b594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8: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800Mpps;
事实依据:
经我司针对市面主流网络厂商(华为、新华三、锐捷等)的同类型产品调研发现:对于“24个电口+4个千兆光口”的接入层交换机,行业内存在明确且统一的设计逻辑——结合设备端口配置,主流厂商均将包转发率标准定为171Mpps。该指标已能完全覆盖接入层单机最大并发流量需求(即使满配端口运行,171Mpps也足以支撑线速转发),既是行业内成熟通用的技术选型,也实现了成本与性能的最优平衡,完全匹配接入交换机的功能定位。
参数要求的包转发率≥800Mpps此举本质是以“虚高且无实际意义的性熊参数”设置竞争门槛:既直接排除了采用行业通用171Mpps设计的主流厂商,又迫使其他厂商为满足无必要的高指标,额外投入成本研发或采购超出需求的硬件配置,变相抬高参与门槛。其控标意图显著,严重违背项目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参与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_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此项参数调整为“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170Mpps”
提问9: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3.交换机关键芯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
4.支持MAC地址≥32K,内存≥2G,flash≥1G;
事实依据:
具前主流网络厂商(华为、华三、锐捷)仅华为采用的为国产自研芯片,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enterprise/zh/doc/EDOC1000013512/827c6b08?idPath=24030814121782164|21782167122318564|252506941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O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10: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800Mpps;
事实依据:
经我司针对市面主流网络厂商(华为、新华三、锐捷等)的同类型产品调研发现:对于“24个电口+4个千兆光口”…的接入层交换机,行业内存在明确且统一的设计逻辑—结合设备端口配置,主流厂商均将包转发率标准定为171Mpps。该指标已能完全覆盖接入层单机最大并发流量需求(即使满配端口运行171Mpps也足以支撑线速转发),既是行业内成熟通用的技术选型,也实现了成本与性能的最优平衡,完全匹配接入交换机的功能定位。
参数要求的包转发率≥800Mpps此举本质是以“虚高且无实际意义的性能参数”设置竞争门槛:既直接排除了采用行业通用171Mpps设计的主流厂商,又迫使其他厂商为满足无必要的高指标,额外投入成本研发或采购超出需求的硬件配置,变相抬高参与门槛。其控标意图显著,严重违背项目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参与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此项参数调整为“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170Mpps”。
提问11: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2.支持固化2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SFP端口;支持快速POE功能.当交换机电源上电时,支持秒级实现对PD设备的供电:
事实依据: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O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12: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3.整机POE输出供电功率≥400W;接口支持POE+功能;
事实依据:
目前市面主流厂商针对24口POE交换机的供电功率存在明确且统一的设计逻辑,均为370W,参数要求400W为非标准参数,行业标准370W已可满足24口POE的供电需求。
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_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0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_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13:内网及外网,智能化专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
3.交换机关键芯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
4.支持MAC地址≥32K,内存≥2G,flash≥1G;
事实依据:
且前主流网络厂商(华为、华三、锐捷)仅华为采用的为国产自研芯片,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_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enterprise/zh/doc/EDOC1000013512/827c6b08?idPath=24030814121782164|21782167122318564|252506941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O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提问14:分布式系统-交换机技术参数:
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800Mpps;
事实依据:
经我司针对市面主流网络厂商(华为、新华三、锐捷等)的同类型产品调研发现:对于“24个电口+4个千兆光口”的接入层交换机,行业内存在明确且统一的设计逻辑结合设备端口配置,主流厂商均将包转发率标准定为171Mpps。该指标已能完全覆盖接入层单机最大并发流量需求(即使满配端口运行,171Mpps也足以支撑线速转发),既是行业内成熟通用的技术选型,也实现了成本与性能的最优平衡,完全匹配接入交换机的功能定位。
参数要求的包转发率≥800Mpps此举本质是以“虚高且无实际意义的性能参数”设置竞争门槛:既直接排除了采用行业通用171Mpps设计的主流厂商,又迫使其他厂商为满足无必要的高指标,额外投入成本研发或采购超出需求的硬件配置,变相抬高参与门槛。其控标意图显著,严重违背项目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参与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_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此项参数调整为“1.交换容量≥5Tbps,包转发率≥170Mpps”。
提问15:分布式系统-交换机技术参数:
3.交换机关键芯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
4.支持MAC地址≥32K,内存≥2G,flash≥1G;.
事实依据:
具前主流网络厂商(华为、华三、锐捷)仅华为采用的为国产自研芯片,在以上参数的层层叠加下,经我司询问能完全满足以上招标参数并在推荐品牌的厂商有且仅有“华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其初衷是通过引入多品牌竞争,筛选出性价比最优的方案,保障采购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当前招标文件通过技术参数直接内定中标品牌,如倾向于“华为”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请定向采购:但当前既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形式,又通过专属技术参数变相锁定品牌,既违背了公开采购的核心逻辑,也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竞争权益,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开性”_流于形式。
我们期望贵方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谢谢!针对以上的功能指标如果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认为合理的,为维护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具完全满足整体参数要求的3个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如必须满足此需求,请走单一来源模式采购。否则我们将保留断续向省、市监管单位、监察委投诉的权利。.
附华为官网截图与链接证明:.
https://support.huawei.com/enterprise/zh/doc/EDOC1000013512/827c6b08?idPath=24030814|21782164|21782167122318564|252506941
https://e.huawei.com/cn/documents/products/enterprise-network/cle4494eOdbc467095d1909a38c6ff59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烈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复:经全面的市场调研此条参数不存在倾向性和唯一性,目前市场主流厂家均满足该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参数不做调整。相关材料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汤池路以东(五中对面)、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编: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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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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